广州空港委社会事务管理局,各区交通运输局,广州道运输行业协会、市货物运输行业协会、市出租汽车协会,各道运输及城市客运企业: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营运驾驶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常态化培训教育三年行动实施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粤交运〔2020〕404号)有关部署和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了《广州市营运驾驶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常态化培训教育三年行动实施计划(2020—2022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营运驾驶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常态化培训教育三年行动实施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粤交运〔2020〕404号)有关部署,结合《广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穗安〔2020〕2号)、《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粤府办〔2019〕14号)和《道运输行业网络远程教学平台技术规范》(JT/T 1289-2020)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夯实行业安全发展基础,推动行业安全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制定本计划。
深入贯彻落实习总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的,深刻认识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对事故预防起到的重要作用,结合交通运输部关于继续教育学时的,通过开展三年行动,督促指导全市道运输及城市客运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全员安全技能与服务意识培训教育常态化,促进安全生产“三大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的有效落实。推动构建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行业安全风险防控及教育培训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确保行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成立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处、道运输处、公共交通处和市交管总站、客管处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本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管总站、客管处),负责具体统筹、协调推进常态化培训教育三年行动实施计划专项工作。
全市道班车客运、包车客运企业(即“两客”),道货物运输(即“一危”),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含个体业户、即“一货”),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出租汽车企业(含网络预约出租,下同)及汽车客运站经营者。
1.营运驾驶员。具体包括:道旅客运输驾驶员(两客)、道货物运输驾驶员(一危一货)、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出租汽车驾驶员。
2.其他从业人员。具体包括:道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及押运人员,汽车客运站一线从事与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人员。
3.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合称“两类人员”)。其中,企业主要负责人指对本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以及分支机构的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及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各企业要认真学习生产法及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履责意识,牵头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年度计划,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2)严格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适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未经相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确保对调整工作岗位的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保障从业人员在安全教育和培训期间的工资和必要费用,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打造常态化培训教育主阵地。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关键岗位人员常态化培训教育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的部署安排,全面应用广东省综合运输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框架下的“广东省道运输安全宣教平台”,扎实推进常态化培训教育全覆盖。广东省道运输安全宣教平台共由四部分功能构成:一是广东省综合运输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培训考核管理系统”,二是“粤考运安”微信号,三是“粤考运安”APP,四是“交通运输培训网”()。平台的主要功能与业务示意图详见附件2。
(4)理顺企业委托培训的安全生产责任。各企业要根据实际需求,自主或委托、聘请具备对外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业务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得以安全会议代替安全教育培训。鼓励依托互联网技术改进安全培训教育手段,丰富培训与考核方式,对委托相关培训机构(线上培训平台)提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服务的企业,其安全生产责任仍由本企业负责。对选择线上培训教育平台的企业,要选择符合《道运输行业网络远程教学平台技术规范》(JT/T 1289-2020)的平台[相关平台目录及平台功能测试对接等可在“广东省道运输管理信息网”()查询下载],其学时记录可直接在“交通运输培训网”或“粤考运安”微信号中查询、导出,各级行业管理部门在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中应对其学时予以认可。
(1)强化“三项岗位人员”常态化培训。一是各企业要安排专人负责,将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年度计划于每年3月底前(2020年延长至9月底前),在“粤考运安”微信号“企业之家”专栏中进行填报并上传备案,相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须如实记录,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等情况,确保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健全完善,保存期限不少于36个月。二是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驾驶员及其他从业人员,要在2020年9月底前关注“粤考运安”微信号,免费学习掌握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知识和要求,关注行业最新政策与发展动态,观看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警示教育。三是“两客一危”企业要组织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等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培训,确保每年度网络免费学习轮训率达100%。
(2)用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各企业可按照《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等文件,委托省人社厅公布推荐并符合《道运输行业网络远程教学平台技术规范》要求的平台(具体可登录查询),积极开展全员安全技能适岗线上培训(含岗前、在岗、转岗培训),并可在培训结束后6个月内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向驾驶员社保所在区人社部门申领适岗培训补贴。相关补贴政策及申请程序可在省网站(网址:)查询,具体事宜向驾驶员社保所在区人社部门咨询。
(3)加强宣贯规范开展。各区交通运输局要主动加强与辖区人社部门的协调,共同加强政策宣传,组织指导辖区企业规范推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适岗培训合一的线上培训。其中,驾驶员的年度适岗培训课程中,安全文明驾驶、防御性驾驶、车辆性能、应急处置等安全驾驶技能课程内容应不低于总学时的50%,确保专业技能培训质量。对培训内容和课时满足继续教育大纲要求的,视同完成同等课时的继续教育学习,有效实现“一处培训、多处互认”,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探索建立驾驶员培训师制度。积极参与“广东省道运输驾驶员培训师”体系建设,市交通运输部门将在全市遴选一批具有丰富驾驶经验的从业驾驶员培训师,采取的方式,对行业从业驾驶员开展安全驾驶技能和防御性驾驶技能培训,力争三年内建设300人的培训师队伍,行业从业驾驶员通过培训师培训覆盖率达60%(具体视省交通运输厅工作安排另行发文),有力推动“工匠”在行业的传承发扬。
(1)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的统一部署,继续完成安全文明培训教育专项考核相关工作。依托交通运输部专项题库及“粤考运安”微信号,结合从业资格证换证等工作,加快开展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的专项考核工作(具体视省交通运输厅考核安排另行发文通知)。
(2)总结经验,在每年第四季度,组织开展春运前“两客一危”驾驶员安全素质专项排查与考核工作,并依托“粤考运安”微信号,开展安全文明驾驶承诺电子签名(含小视频),不断夯实行业安全生产基石。
(1)强化登记注册基础关。各企业要安排专人,通过“企业服务平台”(,登录账号为省运政业户代码,初始密码111111或666666),尽快完善本企业全体驾驶员的注册登记工作。其中,首次登记的普通货运企业(不含4.5吨及以下货车)、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和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可按标准格式要求整理数据,并由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对信息完整性、真实性审核确认后,通过数据导入功能实现批量注册,提高工作效率(个体业户由本人负责审核,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3)。2019年已完成登记注册的“两客一危”企业,要及时更新注册新聘用的驾驶员信息,完善在聘人员信息,注销解聘或清退人员信息,切实本单位从业情况底数清晰,更好实现全省行业信息共享与工作联动。
(2)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各企业要严格落实驾驶员聘用制度,严格审核驾驶员从业资格条件、历史从业情况及诚信服务信息等,其中:广东省内从业人员信息可在“广东省道运输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网()”查询;非广东省从业人员信息可在国家“互联网道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查询。对历史从业情况中以往单位评价不高、服务投诉较多及有不良驾驶习惯的驾驶员,企业应慎重聘用,并重点加强其教育培训。对纳入“”或诚信等级低、违法行为或交通事故突出的驾驶员,企业应依法依规予以解聘。
(3)加强协同共享织密联防联控关。省交通运输厅将在“粤考运安”微信号设立专栏,供企业及时查询营运车辆道交通违法信息、道交通事故信息和行业违法违规信息等,各企业要定期查询,及时处理、纠正并加强专项教育学习。有关数据将作为交通运输、和应急管理部门执法监督或事故调查的重要依据,也将作为保险机构动态调整运输企业、车辆保险费率的重要参考。
(4)严把行政许可审核关。市交通运输部门将对以上共享数据中涉及的违法违规客货运输驾驶员、年底前尚未参与专项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视为安全素质较低人员,在年度诚信考核中予以相应扣分,同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各企业要马上采取停班培训等措施,确保其得到有效警示教育并补考通过后方可重新上岗。对甄别出违法违章严重,不再具备安全从业要求的驾驶员,按有关严肃处理,直至撤销(吊销)从业资格证件或解除劳动合同,清退出道运输行业,并纳入“”实施联合,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各区交通运输局要将企业是否严格落实年度教育和培训计划作为行业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检查指导,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主体责任落细落实。依托“广东省综合运输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培训考核管理”功能模块,重点加强对“人车比”(注册驾驶员人数与营运车辆数之比)小于1,以及专项考核工作推进不力等企业的精准监管。
制定广州市营运驾驶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常态化培训教育三年行动实施计划,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工。全面完成公交、普货驾驶员的注册登记及考核工作。组织完成1万人次以上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适岗培训合一的线上培训,探索建立常态化培训教育新机制。
在重大节假日与相关重要时期,配合省交通运输厅持续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文明与优质服务主题活动,纵深推进安全文明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完成2万人次以上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适岗培训合一的线上培训,健全营运驾驶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常态化培训教育长效机制,着力夯实行业安全生产基石。
建立健全常态化培训教育长效机制;完成3万人次以上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适岗培训合一的线上培训,实现常态化培训教育在道运输及城市公交行业的全覆盖。
广州空港委社会事务管理局、各区交通运输局要参照市交通运输局的做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细化推进计划,统筹部署推进辖区道运输及城市魏伶优客运行业常态化培训教育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统筹全市三年实施行动专项工作计划与具体进度安排,并结合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对各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实施督办,逐项销号。
各单位要加强宣传,积极组织和发动企业持续推进常态化培训教育三年行动实施计划,营造良好氛围。鼓励企业将驾驶员职业技能提升水平与薪酬福利挂钩,制定完善驾驶员晋升机制,有序培养优秀驾驶员;建立完善驾驶员正向激励引导机制,定期与驾驶员开展线流问候,关心提醒驾驶员注意出车前身体健康与状况,有效疏导情绪,确保以良好的身心和饱满的状态投入到运营工作中,不断增强驾驶员的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
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年度计划,并在“粤考运安”微信号中“企业之家”专栏中进行填报并上传备案,相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需如实记录,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等情况,确保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健全完善,保存期限不少于36个月。
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适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未经相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确保对调整工作岗位的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保障从业人员在安全教育和培训期间的工资和必要费用。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驾驶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2020年9月底前关注“粤考运安”微信号,免费学习掌握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知识和要求。
“两客一危”企业组织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等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培训,确保每年度网络免费学习轮训率达100%。
委托省人社厅公布推荐、且符合《道运输行业网络远程教学平台技术规范》(JT/T 1289-2020)的线上培训教育平台(具体可查询),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适岗培训合一的线上培训,并在培训结束后6个月内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向驾驶员社保所在区人社部门申领适岗培训补贴。
配合市交通运输部门建立驾驶员培训师制度,力争三年内建设300人的培训师队伍,行业从业驾驶员通过培训师培训覆盖率达60%,有力推动“工匠”在行业的传承发扬。(具体视省交通运输厅工作安排另行发文)
完成安全文明培训教育专项考核相关工作,加快开展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的专项考核工作,对年底前尚未参与专项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视为安全素质较低人员,采取停班培训等措施,确保其得到有效警示教育并补考通过后方可重新上岗。
具体视省交通运输厅工作安排另行发文,2020年底前需完成普货、公交行业的安全文明培训教育专项考核。
组织开展春运前“两客一危”驾驶员安全素质专项排查与考核工作,并依托“粤考运安”微信号,开展安全文明驾驶承诺电子签名(含小视频),不断夯实行业安全生产基石。
在“企业服务平台”尽快完善普通货运企业(不含4.5吨及以下货车)、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和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全体驾驶员的注册登记工作。
2019年已在“企业服务平台”完成登记注册的“两客一危”企业,要及时更新注册新聘用的驾驶员信息,完善在聘人员信息,注销解聘或清退人员信息
各企业要严格落实驾驶员聘用制度,严格审核驾驶员从业资格条件、历史从业情况及诚信服务信息,对历史从业行为中以往单位评价不高、服务投诉较多及有不良驾驶习惯的驾驶员,企业应慎重聘用,并重点加强其教育培训。对纳入“”或诚信等级低、违法行为或交通事故突出的驾驶员,企业应依法依规予以解聘。
各企业要在“粤考运安”微信号定期查询营运车辆道交通违法信息、道交通事故信息和行业违法违规信息,及时处理、纠正并加强专项教育学习。
依托“广东省综合运输管理服务信息平台”,重点加强对“人车比”(注册驾驶员人数与营运车辆数之比)小于1,以及专项考核工作推进不力等企业的监督检查,将企业落实年度教育和培训计划作为行业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
根据《广东省“数字交通运输厅”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2年)》要求,数字交通厅按照“1168”体系进行规划建设。广东省道运输安全宣教平台(即广东省道运输网络远程教育平台)是数字交通厅规划建设的八大业务协同平台的“综合运输业务协同平台”的组成部分,和现在的省道运政管理信息系统等并存。
广东省道运输安全宣教平台共由四个部分服务功能构成:一是“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系统”;二是“粤考运安”微信号;三是“粤考运安”APP;四是“交通运输培训网”。具体功能内容包括:
一、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系统是面向各级道运输管理机构提供行业管理服务的监管系统,和省道运政系统的从业人员管理子系统实现业务和数据无缝对接。其主要功能包括人员就业报备、培训计划管理、题库管理、考试管理、培训考核档案管理、学习动态监测等。
二、“粤考运安”微信号、“粤考运安”APP及“交通运输培训网”是面向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提供在线学习、在线考核、直播服务及信息服务的多渠道服务窗口。
同时,省道运输安全宣教平台纵向实现和交通运输部相关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特别是要实现与交通运输部“全国道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平台”;横向实现与省人社部门、部门联网。
按照广东省道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相关管理,各企业应及时将本企业在岗从业人员的变动情况向属地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备,请各企业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在“广东省道运输企业服务平台”上完成在岗从业人员注册登记的相关工作。
含道班车客运、包车客运企业(即“两客”),道货物运输(即“一危”),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含个体业户、即“一货”),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及汽车客运站经营者。
企业管理人员可登录,输入企业账号密码(登录账号为省运政业户代码,初始密码111111或666666)进入《广东省道运输企业服务平台》,在“从业人员管理”—“就业登记”模块进行就业登记。
如不清楚省运政业户代码,请咨询对应的行业主管部门;如忘记登录密码需要重置的,请按要求填写“申请广东省道运输企业服务平台系统的登录账号”申请(附件3),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发邮件至省客服邮箱()。
企业管理人员通过点击“导入”按钮下载模板,根据模板要求填写好本企业在岗从业人员信息,上传已填写好的文件,再点击“导入”按钮即可完成数据批量导入,批量导入的信息需要逐一确认“人员相片”等信息。
企业管理人员通过点击“就业登记”按钮,按照页面要求填写好信息,再点击“保存并提交”即可完成注册登记。
各企业需动态更新从业人员登记注册信息,完善在岗人员信息,及时注册登记新聘用人员信息,注销已解聘或已清退人员的信息。
我司用户名:现因工作人员遗忘广东省道运输企业服务平台系统登陆密码,给予协助重新设置密码。
四、必须在备注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在申请表右下角(公司名称)写明申请单位、日期和盖上申请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