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市委市的正确领导下,市采购中心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认真贯彻落实习总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批示,团结和带领中心全体干部,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全面从严治党,纪律和规矩,着力提升采购质量、采购效益和服务水平,较好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全年组织采购项目1840个,预算金额127.77亿元,实际采购金额118.17亿元,节约资金9.6亿元,节资率7.51%。
2019年,深圳采购界银行营商评价中排名靠前,中心网站在市网站绩效考核中获“优秀”等级,中心代表办理工作在市办理工作绩效考核中获 “优秀”评价。
在《公共采购》主办的2019年第六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年会上,中心组织的质子治疗设备购置项目获得十佳示范项目,莲塘口岸“一站式”通关信息系统项目(主体工程建设)获得优秀项目。在财政部中国采购报、中国采购新闻网联合主办的“2019中国采购峰会”上,莲塘口岸“一站式”通关信息系统项目(主体工程建设)获得“精品项目”。在采购信息报主办的第15届集采年会上,中心获得“2019年度采购50强地市突出贡献单位”;《道养护类招标文件范本》和《采购项目合同履约抽检及评价规范》获得“2019年度全国采购十佳采购文件”,2019-2020深圳市本级家具类、图书类预选供应商项目等4个项目获得“2019年度全国采购精品项目”;谭国明同志被评为“2019年度全国采购业务模范”,同志被评为“2019年度全国采购业务标兵”。
1.落实“第一议题”和集中制。全年学习习总重要讲线次,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制订了中心重大事项议事规范;结合“不忘初心、牢记”,建立“周五学习会”制度,全年组织干部专场学习、参观考学等共计49批次。
2.推进组织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中心机关两委及党支部改选工作。严格落实《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全年培养积极1名,预备转正2名,评选和表彰中心先进党支部1个、优秀员3名、先锋模范6名。
3.采购助力扶贫脱贫。完成对口扶贫地区龙川县大塘面村剩余6户24人的脱贫任务。选派2名年轻干部赴对口扶贫地区驻村锻炼。与京东合作搭建“深圳采购扶贫馆”,集中销售深圳市对口帮扶地区的优质农副产品,实现“造血式”扶贫。
1.建设市区采购智慧平台系统。落实“互联网+采购”行动方案,重点打造智慧平台。2020年4月将上线个模块的主业务系统。
2.医疗设备批量采购。批量采购类别由上年度3个拓展至6个,目前已完成核磁(MRI)、DR、呼吸机、B超、监护仪、医疗用床等6类医疗设备的批量采购,发挥了规模优势,节约财政资金。
3.采购正版软件。与中央采购中心正版软件网对接,深圳市、区两级采购单位可直接在正版软件网下单采购,实现资源共享。
4.停止收取金。8月15日开始停止收取投标金,并全面清退现有金,截至目前,共清退金2.36亿元,惠及供应商57751家。
5.全面推行电子招标。从6月起,在市本级采购项目中全面推行电子化招投标,将180余家中介代理机构全部纳入集中采购平台。实现市本级采购项目全流程网上操作、快速办理、全程留痕、同步监督。
6.简化供应商办事流程。一是供应商注册“一次不用跑”。取消纸质资料,实行全程网上办理。二是降低资格准入门槛。在物业服务、保安服务、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酒店三个预选项目的资格招标中,允许供应商在时间内进行资料后补,放开供应商入围数量的。三是简化预选供应商入库流程。对图书、家具等类别预选供应商采用“公示准入”核准方式,试行不定期动态入库,全年图书类供应商入库63家,同比增长34%,家具类供应商入库108家,同比增长140%。
7.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落实中小微企业参与采购活动评审的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小微企业参与采购投标价格扣除6%-10%。
8.采购订单融资服务。中心与地方金融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对接。目前,已有200多家中标供应商实现快速融资,平台融资签约金额突破16亿元。
1.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梳理现有采购制度134项。制订、修订《采购内控制度汇编》等制度38项。与财政局联合出台《深圳市采购招标文件编制内部工作》,提高采购的质量和效率。
2.完善采购模板。制定采购文件通用模板以及信息工程等27个专项模板;编制纺织品、家具等重点品目采购需求编制指南;会同教育局、财政局及卫健委等部门编写《中小学课桌椅》采购标准。通过标准化引导,提升业务规范化水平。
3.落实重大项目、民生项目的采购。全年组织完成智慧城市、生态文明、健康中国、便民服务等重大项目、民生项目采购220个,预算金额75.1亿元,同比增长2.39%。
4.加强采购质量管理。一是加强履约抽检工作。完成148个项目和17家电商的履约抽检,评价差6个,全部纳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二是强化电商价格监管。经中电指数分析,中心电商成交价格与市场均价的价差率为0.5%,价格基本持平。三是简化质疑处理流程。梳理、优化中心质疑、投诉、、举报件处理机制。2019年中心收到质疑函192件,处理率100%。
5.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开设“深圳政采”微信号,将采购招投标文件、专家姓名、评分明细、评标报告、质疑处理结果等全面公开,主动接受采购各方的监督。
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正确用人导向。全年公开招考选调干部2名,提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干部15名。二是落实岗位交流制度。开展干部轮岗10次,涉及16人,占中心干部总数33%。三是加强培训教育。开展中心内部业务培训、领导及干部党校集中培训、专岗培训等合计34次。
2.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一是严肃工作纪律。通过指纹打卡、不定期抽查及节假日值班等方式,严格考勤管理。二是落实政务公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均在中心内部公示。三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全年参加财政局采购工作联席会议3次,研究议题20余项。
3.强化督办考核。设立督办考核岗,全年形成120余项督办事项,各项工作基本完成;制订《考核管理办法》,定岗定时定量对各岗位工作进行考核;制订《采购项目监督抽查清单》,全年共抽查采购项目27个,发现问题15个,提出整改14项。
1.廉政教育常态化。全年组织廉政警示教育培训7次,邀请授课党风廉政1场,各支部开展教育3场。召开深刻汲取反腐教育2场,从案件中深刻反思、汲取教训,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
2.制度建设纵深化。制定《谈话提醒工作制度》《近亲属从业情况报告制度》等廉政制度。查找业务工作中的“风险点”362个,制定“防控措施”325条,抓早放小,将问题在萌芽中。
3.干部监督全面化。各级领导干部开展红脸出汗谈线人次,形成全面高压反腐态势;全体干部通过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公布监督电话、开设监督专栏等形式,养成在“聚光灯”、“放大镜”监督下工作的习惯。
4.调查研究持续化。全年召开专题座谈会30余场,调研单位50多家,形成调研报告24篇,征求各方对中心工作及智慧平台建设的意见和105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将会议、调研为工作推进的。
5.业务服务精准化。设立采购专员,对接相关采购单位,指导采购单位建立内部采购制度;编制《高校采购制度参考范本》,涵盖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促进采购人主体责任发挥;加强业务培训和政策解读,全年组织业务培训座谈会26场,培训采购人300余家。
2020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全面铺开、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扬州发改委蒋珊照片是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
中心明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深入贯彻习总对广东、深圳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重大历史机遇,深入落实市委市工作安排,对照“先行示范”总标准,深化采购、持续优化营商、发挥政策功能,努力建设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全国一流化采购,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不断推动深圳采购工作开创新局面、再创新优势、铸就新辉煌,以优异成绩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主要工作举措与重点有:
一是稳步推进市区智慧平台建设,实施“互联网+采购”行动。二是对全国范围内电子卖场开展调研,研究确定电子卖场涵盖的范围和形式。三是研究建立高校竞价采购联盟。深入推动新型、科学、合理的现代化高校采购模式。
一是深入推进采购服务便民化。进一步简化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材料,营造公平竞争和简便高效的采购营商。二是加强营商政策研究。协同市财政局采购办制定优化营商实施方案,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做好采购执行操作方面的基础研究,落实放管服政策。三是加强对供应商的业务培训和政策解读。定期组织开展全市范围的采购业务操作培训,及时发布采购政策及权威解读。
一是深化医疗器械批量采购。优化批量采购的评标规则、方式和标准,继续推进集中采购的增量扩面。二是突破评标方式的传统框架。以智慧平台为支撑,推行远程网络评标,着力打造具有深圳特色的采购先行示范品牌。三是紧握创新之匙。多调研,多思考,以理论助推实践,为采购事业发展提供更多的智慧源泉。
一是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全面贯彻和落实《优化营商条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国家发改委文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二是持续增加制度供给。协同市、市财政局抓紧修订采购条例和规章制度,抢抓机遇、理清思,大胆探索深圳市新发展。三是强化监管方式创新。引导和加业自律,发挥好监督的作用。依托智慧采购平台,实现交易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行政监察、社会企事业团体监督。
一是继续完善采购文件模板。不断细化和完善现有的采购文件通用模板以及专项模板,完善预选采购公告模板和修订竞价文件模板,打造精准、精细、精确的深圳采购标准。二是不断改进采购代理和评审机制。明确区分采购人主体责任,由直接审核采购需求改为加强对采购需求的指导;适当放宽专家选择来源,发挥专家在需求制定过程中的专业咨询作用,规范专家裁量权。三是建立健全采购需求标准。继续完善《采购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采购文件模板审议办法》《采购需求标准化引导编制需求指南》等规章制度,参与制定行业采购标准和法律修订,构建适应不同需求特点的交易制度体系,丰富采购合同类型。
一是继续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勤打卡,落实工作限时办结、自查自纠。制定新的考核督办评价办法,加强工作督办和考核力度,健全问责机制,将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成效作为选人用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二是建立中心岗位交流常态化机制。畅通职业上升渠道和空间,执行工作交流和轮岗制度,修订完善岗位交流管理办法,定期开展不同岗位交流工作。三是重视中心队伍业务素养和服务水平的双向提升。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干部业务水平和专业知识。通过学习培养,实现干部思想上充“电”,上补“钙”,工作上加“油”的目标。
一是加强教育引导,扫除思想之弊。定期组织中心全体人员观看真实案例廉政教育片、学习法律法规、邀请专家授课等方式,促使干部队伍熟悉纪法、遵守纪法、纪法。二是健全管理办法,立好制度之墙。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制定、修订中心采购、经费支出、组织纪律、干部管理等多项规章制度。三是严格监督检查,紧握之尺。落实谈话提醒制度,加强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局采购办和社会等外部监督、以及中心内部监督。
一是全面梳理采购业务环节。进一步完善内部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等规范文件。通过制度保障,切实防范供应商和采购人联合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是建立风险联控长效管理机制。联合市财政局采购办,市纪检、监察、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采购中心等单位,成立风险联合防控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建立多头监督、监管合力的风险监管联席机制,实现联合监督和联合执法。
一是精细化对口帮扶工作。发挥“中心主导+前线主力”的作用,问地方所需,采取精准扶贫策略,因地施策。认真研究帮扶产业建设,制定责任分工和任务分解表,真正把帮扶工作做实做全做准。二是继续扩大深圳扶贫馆影响力。2020年,要做好深圳采购扶贫馆的建设和深圳对口支援地区的全覆盖、扶贫端口的全对接,上线更多优质的农副产品,提升扶贫效率和质量,助力全面建设小康任务。三是激发帮扶内在动力。对群众多进行政策宣导、沟通协调,大力宣传和发扬艰苦奋斗、勤劳致富的优秀,将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增强帮扶地区内外在的发展能力,实现经济与民生的全面致富。
一是突出薄弱环节抓整治。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生活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扎实整改。二是突出制度机制抓长效。要按照主题教育“守初心、担,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结合中心2020年工作要点,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抓好制度的落实,努力形成解决问题、强化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三是突出思想教育抓队伍。成立中心机关两委,统筹协调中心党建工作,各党支部在中心两委的统一领导下,把“严”的主基调长期下去,定期开展模范机关创建与先锋模范的评选活动,强化志愿服务以及义务的思想教育。砥砺初心、勇担,奋力书写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