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制定了 2017年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 2017 年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考核评价必须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 2017 年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绩效进行综合考评,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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