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子情事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推进依国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农村、全面推进农村建设的关键之年,省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以下简称农委)在省及其常委会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完成了省十二届三次会议确定的任务和省常委会部署的各项工作。
2015年,农委切实加强涉农重点领域立法,为依省提供涉农立法层面的保障。一年来,农委紧紧围绕农村扶贫开发、河道采砂、农业技术推广等热点和难点问题,协助常委会完成了8项涉农立法工作,其中,新制定2项,修订1项,批准成都市有关涉农立法决定5项。
该条例于4月1日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15年6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我省第一部农村扶贫开发的地方性法规,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体现了四川特色和实际,这既是我省农村扶贫开发化建设上的一件大事,也是我省地方立法工作的一项重要。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实现我省扶贫开发战略,依法规范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推动扶贫开发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奠定了的基础。5月19日,农委协助省常委会召开了条例新闻发布会,省常委会副主任黄润秋出席会议并讲线个省直相关部门和四川日报等18家新闻参加发布会。
该条例于7月22日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立法质量,农委书面征求了各市(州)常委会的意见和,并于4月至5月前往江西、安徽省以及乐山、资阳市的部分县、乡、村开展了实地调研。根据委员们的审议意见、各市州的修改意见以及实地调研考察结果,农委对草案进行修改,并将草案修改稿分送省有关专门委员会和省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经过研究讨论,农委对法规名称、乡(镇)人民职责、河道采砂年度实施方案的编制主体、个人自采自用砂石行为的规范、运输砂石的来源证明等主要问题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河道采砂行为,理顺河道采砂管理体制,保障河道防洪、通航和涉河工程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修订后的实施办法已于12月3日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次审议后表决通过,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9月,农委协助常委会对实施办法(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 11月,农委前往自贡市、泸州市和安徽省开展了实地调研。经过反复研究讨论,农委向常委会提交了关于《四川省〈中华人民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的审议意见,对管理体制、资金保障、设置“特设岗位”等主要问题提出了修改意见。
农委高度重视审查批准工作,严格按照立法法和我省立法程序等,对条例进行认真审查,并及时与成都市常委会交换审议意见。4月,协助常委会审查批准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成都市农业灌排设施条例〉的决定》和《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成都市农作子管理〉的决定》。7月,协助常委会审查批准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成都市《中华人民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的决定》和《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成都市古树名木管理〉的决定》。9月,协助常委会审查批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成都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决定》。
9月到10月,农委协助常委会开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本次执法检查打破惯例、敢于创新,条例施行仅4个月,农委便协助常委会在全省范围内迅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这在我省执法检查历史上尚属首次。为协助常委会完成执法检查工作,农委周密安排,扎实高效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一是草拟执法检查方案,报经主任会议审定后,及时印发各市(州)及有关部门。二是代常委会办公厅起草并下发通知,要求受委托检查的各市(州)常委会和省直有关单位开展自查,并提交检查报告。三是筹备执法检查动员汇报会。9月18日,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动员汇报会,听取省人民和省扶贫移民局等13个省级有关部门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汇报。省常委会副主任、党组陈光志作动员讲话,部署执法检查工作,明确执法检查重点。四是扎实开展实地执法检查。10月中下旬,执法检查组分7个小组,分别由省常委会副主任带队,部分常委会委员、省专委会组员、全国代表和省代表为,前往乐山市及峨边县、眉山市及丹棱县等14个市(州)和14个县(区)进行实地检查。检查组检查了28个乡镇、33个贫困村,随机走访贫困户和已脱贫农户37户;查阅《条例》宣传实施及扶贫开发档案材料200余卷;与村组干部、贫困群众及驻村干部230余名进行座谈交流;召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会14次,与当地、和有关部门交换了意见。五是撰写执法检查报告。结合重点抽查和受委托检查的市(州)常委会的报告,汇总形成《四川省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提请省十二届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六是及时代常委会办公厅综合整理了常委会组员的审议意见并转省办公厅研究办理。
5月,省十二届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关于我省林木种子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结束后,农委及时代常委会办公厅综合整理了常委会组员的审议意见,并转送省研究办理。9月2日,省人民办公厅提交了《四川省人民办公厅关于报送〈四川省第十二届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四川省人民《关于全省林木种子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函》。根据监督法及实施办法的有关,农委加强与省办公厅和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认真开展督促,及时将省的办理意见向主任会议报告,并印送省十二届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一年来,农委在相关厅局和各市州常委会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研工作5项。其中:重点课题调研1项,执法调研2项,专项调研2项。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新农村建设,让农村真正成为农民安居乐业的幸福美丽家园,省常委会将“四川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调研”列为2015年重点课题,由黄润秋副主任牵头,农委具体组织实施。农委在2014年开展新农村建设专题调研的基础上,于今年5月至6月,组织调研组前往德阳、绵阳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听取当地及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与村社负责人、农民代表、业主代表等进行座谈交流。为了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区的经验,调研组还前往自治区调研考察。11月5日,调研组召开论证会,征求了有关专家对调研报告初稿的意见和。经过反复讨论、多次修改后,最终形成该重点课题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全面总结了我省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情况,深入分析了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将新农村建设提升到事关全局的战略高度、多渠道增加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投入、充分发挥农民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作用等,为领导科学决策、部门工作推进提供了参考。黄润秋副主任对调研报告作出批示,“呈送省委、省相关领导同志阅”。
为推动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深化,规范集体林权流转,为相关立法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农委会同林业厅组成调研组,于 4月20日至25日,赴眉山市洪雅县,凉山州喜德、盐源、木里县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及林权流转管理专题调研。调研组通过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院坝会,收集资料等方式,与林农、业主大户、林业部门人员和部分基层干部进行了交流,并及时形成调研报告并送相关领导和有关部门。黄润秋副主任作出批示,对调研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送常委会领导和相关部门”。
为促进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今年5月,农委会同农业厅深入德阳市旌阳区,广汉市和绵阳市涪城区、安县等地的农产品质检机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殖开展调研,与市、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基层管理人员、农产品生产者代表等座谈交流,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听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与。根据调研情况,农委及时形成调研报告并送相关领导审阅。调研报告详细说明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从落实责任、抓好关键环节、提高监管效能、推行社会共治、完善法律法规等方面提出了意见。
为全面掌握我省《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农委听取了农机主管部门贯彻条例的情况汇报,并于 4月27日至30日,前往南充市高坪区、嘉陵区、西充县和遂宁市蓬溪县、安居区开展实地调研。调研组对当地农机合作社、种粮大户、农机生产企业、农机监理站进行了实地走访,并听取了当地情况汇报。农委形成的调研报告总结了贯彻实施条例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在剖析条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推动乡镇履行农机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解决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定性定编问题等。
10月27日至29日,农委会同省水利厅、省水保局赴泸州市及泸县、江阳区、纳溪区开展水土保持法及实施办法执法调研。调研组实地考察了泸县立石镇坡耕地连片治理、泸渝高速城南连接线、张坝水土流失治理及湿地公园、纳溪区清溪河小流域等生产建设项目。针对贯彻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调研报告提出了加强水土保持国策宣传和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和惩制度、加强水土保持预防和治理工作、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队伍建设等。
农委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及、、意见的办理工作,主动与代表沟通,听取代表意见,邀请代表参与;并积极同相关涉农部门联系,制订办理方案、督促办理进度、注重办理成效。今年共办理代表议案1件,重点督办1件,代表1件。
省十二届三次会议团交付农委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1件,即黎萍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四川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议案》。农委两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提出了议案办理意见。经主任会议同意,农委成立了专题调研组,于4月27日至30日,前往南充市、遂宁市,针对议案所提内容开展了实地调研。农委邀请议案领衔代表参加了调研。8月24日,农委召开第二十二次全体会议,对议案办理情况进行了审议,形成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十二届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农委对该议案的审议结果的报告。
省十二届三次会议上周秀仁代表提出的关于高度重视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修订和完善饮用水管理法律法规的,由省常委会副主任黄润秋牵头、农委进行重点督办。2月下旬,农委专门召开会议,制定了督办工作方案;3月中旬,农委协助常委会召开了重点督办代表工作座谈会。办理过程中,农委随时与代表沟通、联系,督促省水利厅按计划、有步骤推进办理进度,并及时形成了《四川省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督办第615号代表工作的情况报告》。周秀仁代表对农委积极督办和省水利厅认真办理的各项工作措施及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刘全等代表在省十二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了《关于省常委会对农业灌溉水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的》。2月下旬,农委多次与省水利厅联系,并召开办理工作小组会,研究制定专题调研方案。4月15日,农委与省水利厅相关部门组成调研组,前往宜宾市南溪区开展了专题调研。在时间内,农委就办理情况书面答复了刘全等代表。
今年以来,省委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把扶贫开发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扶贫攻坚作为全省如期实现全面小康最紧迫最艰巨的任务进行重点部署。农委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服务省委大局,严格按照省委安排部署,扎实做好省委、常委会交办的联系指导精准扶贫、专题督导、专项督查、督查调研等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8月18日,农委召开了联系指导盐源县精准扶贫工作座谈会,就盐源县精准扶贫、产业发展、水库建设、用地需求等问题听取国土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省扶贫移民局意见。省常委会副主任、党组陈光志对《农委关于联系指导盐源县精准扶贫工作座谈会的情况报告》作出重要批示:“很好,继续加强沟通和协调,把精准扶贫工作抓实”。8月26日至28日,农委会同农业厅赴凉山州盐源县就该县农业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深入平川镇青天铺村、卫城镇大堰沟村、盐井镇公母山村实地查看种养产业、听取镇村干部情况介绍、进村入户走访,并与盐源县委、、和有关部门座谈,全面了解盐源县的农业产业发展情况,形成了《关于盐源农业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提出了科学规划、做大主导产业、扶持培育经营主体、实施产业精准扶贫等意见。陈光志副主任对调研报告作出重要批示,指出调研报告“情况清楚,措施明确”,要求下一步“按照所提,大力支持帮助盐源县做好扶贫开发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7月26日至28日,12月17日至18日,常委会副主任黄润秋率九三学社四川省委、四川证监局、四川大学、省社会主义学院、农委等有关单位和部分企业负责人先后赴广安市岳池县开展扶贫开发专题督导和脱贫攻坚专项督查。为了做好协助专题督导和专项督查的服务工作,农委积极协调、沟通联系、收集资料,协助督导组听取汇报、查阅扶贫档案和资料、走访贫困户、开展座谈交流。
为了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宣传贯彻《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农委按照省委要求,组织督查调研组,于5月5日至7日,赴广安市岳池县白庙镇、白庙镇瞿家店村和粽粑乡皂角树村及两个村的贫困农户进行督查调研。督查调研组听取了岳池县扶贫开发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扶贫开发相关资料,并就督查调研的相关情况,与县委、县交换了意见,形成了调研报告。经报送省常委会副主任黄润秋同意,农委将《关于赴岳池县调研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报送省委、省相关领导。
农委在工作中注重加强“上下内外”的联系交流,实现多方联动、相互促进,共同推动农业工作发展。
7月5日至8日,全国农委副主任委员欧广源率全国常委会农业法执法检查组来川,前往成都、眉山就《中华人民国农业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调研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情况。9月7日至11日,全国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光国带领调研组,来川开展《中华人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专题调研。11月20日至24日,全国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率调研组来川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和农村金融立法专题调研。为确保全国农委工作完成,农委积极配合常委会办公厅做好四川汇报会筹办、沟通衔接、资料汇编等工作,受到了全国农委的好评。
3月24日,农委在市米易县召开了全省农业工作座谈会,黄润秋副主任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线日,应邀参加在乐山市举行的全省市州农业工作联系会。为了扎实推进农委联系点工作,进一步形成上下联动共同推进农业工作新格局,深入了解基层农业工作情况,农委先后于 4月15至16日在宜宾市江安县、7月14日至16日在阿坝州红原县召开了联系点座谈会。
积极参加有关会议,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增进理解与沟通,加督与支持力度。12月10日,组织召开了省直涉农单位工作联系会,通报农委2015年工作情况,征求各单位对下一年度立法、监督、调研、联系等工作的意见和。
为了更好发挥职能,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农业工作,农委注重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水平。
农委始终把加强理论学习、建设学习型组织放在首要,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党校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学习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和目标,更加自觉地加强党性,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做好农委各项工作。
一年来,开展了农业技术推广法、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立法法、监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学习活动。加强工作业务知识、市场经济理论和现代农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业务素质。积极参加常委会举办的中心组学习、各类法律知识和专题,参加常委会组员学习会。通过大量学习、培训,不断提升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
认真践行“三严三实”,使干部自觉做到为民、务实、。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切实转变学风、文风、会风;完善农委工作制度和目标责任制度,不断提高工作效能。进一步加大与郫县、广元市朝天区等6个县级常委会的联系点制度工作力度,更加注重服务基层联系群众;扎实开展“挂包帮”、“对口帮肤”等工作,不定期到基层访贫问苦;密切联系基层省代表,积极反映基层呼声和愿望。
1.1月6日,农委经多方联系和沟通,协调四川省浙江浦江商会向泸州市叙永县水尾镇月明村捐助价值14万余元的棉鞋与皮鞋。
2.10月,农委收集从2012年到2015年四年间农委、各市(州)常委会及其农(工)委的调研报告,编印了《四川三农问题调查——来自四川的报告》,供全省市(州)学习参考。
4.12月25日,农委协调四川省浙江浦江商会向广安市岳池县白庙镇捐赠童靴300余双和童装300余套。
2015年,农委全体组员认真学习、扎实工作、团结务实、锐意进取,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下一步,农委将继续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用思维和方式统领各项工作,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状态、更加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积极投身于全面深化农村和依国、依省的伟大实践,为推动全省“两个跨越”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6年,省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将在省及其常委会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不断提高思维和依事能力,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三农”工作决策部署以及工作重点,认真履行职责,推动全省农业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1.加强与各市(州)及县(市、区)农(工)委的指导、联系,做好农委联系点工作。召开全省农业工作座谈会。开展市(州)农业法律法规培训。
3.做好全国常委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来川开展有关执法检查、调研等工作,加强与兄弟省(区、市)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的交流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