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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319号)的有关要求,现制定《省政协机关门诊部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加人员。根据《实施方案》的,按照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合格者,办理专业测试确认手续,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工作严格依据招聘公告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2、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考生,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一)发布公告。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在《安徽先锋网》、《安徽省政协》网站上公布《省政协机关门诊部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工作实施方案》。
(二)专业测试内容。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3000033、3000034、3000035)专业测试均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时间为每人15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
(三)专业测试组织。专业测试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省政协办公厅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和《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要求组织实施。专业测试工作全程接受省纪委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组的监督。
对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