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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采购中心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9-3-15 0:46:4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在市委市的正确领导下,市采购中心认真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总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批示,紧紧围绕市委市“城市质量提升年”主要任务和其它各项重点工作,强化党建工作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加强纪律教育,创新,着力提升采购质量、效益和服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全年完成采购项目3504个,预算金额132.92亿元,同比增长35.76%;实际金额124.4亿元,节约资金8.52亿元,节资率6.41%;采购规模实现新突破,再创历史新高。其中货物类项目821个,预算金额45.44亿元,节资率5.77%,工程和服务类项目896个,预算金额85.55亿元,节资率8.54%,项目实施效果总体良好。

  1.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习总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批示,累计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组织参加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培训10余次,参加“市直机关大讲堂”7次,举办“深入学习习总重要讲线场,专题学习习总重要讲线次。深入开展学习月活动,开展1场“新”专题。组织50余人次参加党的十九大报告、党规党纪和考学测试。依托“深圳先锋”和“廉洁深圳”微信号、“读特”客户端等新手段和远程教育平台,认真落实随身微教育,开展网络考学活动。

  2.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先后开展了以学习新、学习习总重要讲话、学习党的十九大、学习习总视察广东重要讲话、机关文化标准化建设、模范机关建设等为主题的“三会一课”活动。共召开大会40次,党支部委员会33次,党小组会58次,党总支、各党支部组织党课培训11次。党总支每季度对各党支部的党建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制定《深圳市采购中心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方案》、《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落实情况检查对照表》,开展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抓好支部自身建设,做好支部换届选举,各支部均配备半专职党务干部;评选和表彰先进党支部1个、优秀员4名和“先锋模范”6名,培养积极1名,发展1名。加强党费收支管理,做好每月党费收缴工作。加大经费保障,将党建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按用于党建活动、党建知识培训、党建活动室建设等。

  3.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创新党建工作形式,丰富基层组织生活,开展了“七一”系列活动,组织两期赴井冈山学习教育和党性锻炼;组织参观“的力量”、“深圳史”、文天祥廉政教育馆、市党群服务中心、“大潮起珠江”等展览和展馆,推荐5名代表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知识竞赛。认真开展机关文化创建活动建设,制定《深圳市采购中心机关文化建设管理办法》、《中心体系》和《部门体系》,购置文体设施,建立文体活动室、党建活动室等,营造具有采购特色的机关文化氛围。

  4.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廉洁意识。深入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工作任务,落实“两个责任”,将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作为生活会和述职述廉重要内容,接受干部群众评议。结合纪律教育月学习活动,组织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国务院廉政会议、财政系统廉政工作会议以及廉洁自律准则、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强化廉政意识。重新修订《深圳市采购中心谈话提醒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增加了实施谈话提醒的其他情形和定期报告制度,开展谈心谈线人次。强化采购重点环节的风险防控,围绕采购需求审核和评标组织“两个安全”,制定采购文件编制、审核管理以及评审现场管理等3个办法,严格审核采购需求、标书制作的裁量权,强化现场监督管理,评审活动公平、、合理。

  5.做好对口帮扶精准扶贫工作。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完成对口扶贫县村民文化广场平整,小学教学设施完善,村道建设等扶贫项目;完成108千瓦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协助老古塘茶叶公司投资入股,两个项目预计可为贫困户稳定增加收入约800元/人/年;领导班子先后4次带队前往对口扶贫村实地考察、慰问。截至目前已脱贫24户97人,占总贫困人口的86.6%(总贫困户31户122人)。

  1.开展医疗设备批量集中采购。推进深圳市医疗设备批量集中招标采购,规范市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设备采购,发挥批量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和政策优势,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推行B超、监护仪、手动病床以及电动病床的批量采购。

  2.开展暗标评审试点。针对评审专家倾向性打分的问题,选取医疗器械和物业管理综合评分类项目进行暗标评审机制试点,在项目评审中屏蔽投标供应商名称等信息,减少人为因素干扰。针对物业管理项目暗标评审试行以来频繁废标的情况,完善暗标评审系统,简化暗标评审屏蔽内容。

  3.完善采购文件模板。完善货物类、工程类和服务类项目等专业模板11个,进一步细化明确了采购当事人之间的义务,减少需求倾向性和评审过程中的裁量权,最大限度避免围标串标控标。

  4.完善供应商分级分类管理。实行供应商四级管理:供应商分别为A、B、C、D级,由系统按照供应商情况自动判定。供应商注册审核通过后,设为;供应商受过“行政处罚”、“行为犯罪”、“履约评价差”,处罚期已过或受过处罚的供应商,设为B级;处在“行政处罚”、“行为犯罪”、“履约评价差”等处罚期的,设为C级;三年内未参与我中心任何投标项目的,设为D级。通过分级管理,为采购中各项标准的设定提供依据。

  5.优化平台系统功能。完成专家评审费自动发放、竞价加密、网上商城改版和暗标评审系统等138项系统故障修复和功能点的完善。定期对系统进行安全扫描,防范病毒侵入,规范中心无线网络信号管理。按照市经信委联合检查要求通过了等保测评考核。将社会代理机构纳入市区采购系统统一平台进行管理,实现全市采购统一规范、统一标准。推进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审核中介服务超市项目业主入驻51家、中介机构入驻168家。根据采购发展和智慧城市建设要求,开展市区采购智慧平台系统建设的调研、方案编制等立项工作。上线运行新版门户网站,通过地图、视频、语音识别等创新门户网站服务方式。

  1.优先落实采购政策功能。认真落实节能、标志产品采购清单,配合采购主管部门督促采购人对纳入清单产品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推动绿色采购发展。积极贯彻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采购政策,细化采购文件模板,贯彻落实我市教育、医疗、社会保险、养老服务、和企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

  2.聚焦重大采购项目。紧紧围绕市委、市的工作部署,将城市道提升工程、新型智慧城市、深圳展览馆等民生重点项目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好落实,做好提前介入,开通“绿色通道”,完成了交通、社保、食品安全、医疗、教育、经贸、、财政、气象、水务、等领域的采购项目招标工作,全年完成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185个,预算金额97.32亿元,同比增长23.5%,保障了重点民生项目的开展。

  3.建立业务协同管理机制。参加了市财牵头组建的深化采购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与财政部门建立业务联合会商机制,每季度召开1次业务沟通协商会,重点对采购工作中遇到的难点以及急需解决的业务问题进行研究,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

  4.组织开展采购人全员业务培训。为了针对性解决采购人在实务操作中的问题,会同市采购办共同组织采购人采购实务操作培训,市本级预算单位和各区采购中心900多人参加了培训,并编印培训教材供采购人自学,为规范采购、提升采购质量提供了人员保障。

  1.推进合同备案和履约抽检评价。全年受理合同备案5545个,核准通过5483个;完成140个项目的履约抽检评价,品目增加到25个,优良率85.71%,了采购活动的公平、效益。严格执行履约评价工作通报制度,对履约评价发现的问题要求采购人和供应商第一时间整改。对质疑投诉、问题较多、情节严重的项目加大履约抽检及评价。发布实施全国首个采购项目合同履约抽检及评价标准化技术文件,推进合同履约抽检及评价的制、标准化建设。

  2.推进预选供应商履约行为管理。对电商实行积分制履约管理,累计扣分40分取消供货资格。对电商商品价格实施监测常态化,开通举报引入社会监督,对举报属实的暂停销售。全年处罚电商10家,履约金11.4万元。对19家新一轮入围电商和6个保安预选项目进行现场了核查,发现问题即时通报。

  3.规范现场评审行为。加强对样品现场管理的巡检,加强对评审现场秩序的管理,对评审专家违反纪律情况的,按照财政部门《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有关进行处理或处罚,并主管部门。完善考核监督及处罚条款。上线新评标系统,部署软件,设置告警提醒等功能,全方位。

  4.强化供应商质疑处理。全年受理质疑180件,实际处理167件,涉及项目117个。通过建立质疑快速处理机制,完善质疑处理制度,扩大质疑调查力度,强化评委会质疑复核意见审查等措施,管控质疑处理风险,提升质疑处理质量,有效各方权益,了公平竞争。

  5.加强内部业务监督抽查。每季度对采购项目开展监督抽查,范围涵盖货物、工程和服务类公开招标项目以及预选供应商及竞价采购项目,采用调取档案、查阅信息、询问人员等方式,对14个项目的组织实施的性、合规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7个,提出整改8项,取得了较好效果。

  6.加大供应商诚信信息采集力度。增设诚信档案,包括“行政处罚”、“行为犯罪”、“履约评价”、“工商诚信网”等信息的采集,系统对处罚时效自动判定,并加以标识,于到期前2个月自动提示,为采购过程提供供应商诚信信息,有效降低采购项目的质疑投诉率。

  1.巡察和考核整改落实完成情况。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17个问题的整改意见,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工的通知》、《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台账》,对5个方面17个问题进行了梳理,制定了54条整改措施。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在上述整改措施中,有22项长效机制。

  2.建章立制情况。制订了《深圳市采购中心内部控制操作规程》、《深圳市采购中心投标样品管理办法》、《深圳市采购中心采购文件论证管理办法》、《深圳市评审现场行为管理办法》等20多项制度,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干部人事管理、采购招投标组织、廉政监督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制度建设。

  1.加强培养培训。抓好干部教育培训,突出采购业务专业培训;鼓励支持干部职工参加各种继续教育和专题培训,全年举办6场内部业务培训,提升干部职工业务水平。2018年,公开招聘职员1人;聘任管理类八级4人,专业技术类十级1人,专业技术十一级3人,专业技术类十二级4人。招聘劳务派遣员工8人,购买服务3人。

  2.强化纪律约束。实行指纹和脸部识别打卡考勤,严明纪律要求,对迟到、早退、中途无故缺岗、旷工的,进行通报处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调整内设机构,从8个部调整为5个部,并实施人员轮岗;进一步明确和完善部门职能,制定《深圳市采购中心岗位职责》,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

  3.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在档案资料的日常使用、借阅、归档、存放等环节,做好记录;不定期对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建立档案管理电子化,全年归档项目数1204份。把宣传工作渗透到日常工作中去,精确捕捉采购重点、难点,使宣传工作更加贴近采购工作,全年发表宣传54篇。做到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对重点人员、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点进行重点把控,定期进行保密自查。认真抓好安全生产等工作,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

  4.做好工青妇工作。为工会会员购买职工重大疾病等五种“互助保障计划”,开展会员生病住院、婚丧嫁娶、生日慰问,体现人文关怀。积极开展了志愿者服务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活动,丰富干部职工的业余生活。

  一年来,中心取得了较好成绩,张婷婷同志被《采购信息报》评为“全国采购十佳业务标兵”,深圳电商、竞价、家具采购合同文本获“全国采购十佳采购文件范本”,“体外膜肺氧合机等设备一批”、“监护仪批量集中采购”和“深圳展览馆——大潮起珠江展览施工工程”三个项目获“全国采购精品项目”。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在40周年的重要历史节点,习总寄望深圳“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赋予深圳新时代推进的总目标。

  深圳作为我国的“试验田”和对外的“窗口”,采购工作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要使我市采购继续成为全国的一面旗帜,就必须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总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批示,落实市委市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委“1+1+6”系列文件工作安排,围绕“城市质量提升年”主题,践行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思想再解放、再深入、工作再落实,继续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攻坚突破,着力在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深化创新、系统平台建设、内控管理、落实巡察和考核整改、队伍建设、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阳光集中采购机构。中心的主要工作是:

  1.加强学习。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总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批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5月前,邀请省市宣讲团进行宣讲1次,每个党支部召开专题学习1次。

  2.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大会,每月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1-2次党小组会,每月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总支安排集中党课3次,邀请市内外专家学者讲党课1次,党组和党总支各讲党课1次,各党支部在本支部讲授党课1次;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和“深圳智慧党建”系统开展学习。

  3.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市委关于党建“标准+”工作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中国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广东省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抓好基层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实施党建质量指标体系通知要求,从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党建成效等六方面开展党建评价工作,促进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4.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按照市直机关工委确定的年度主题,开展专项机关文化建设;开展“先锋模范”创建、先进党支部、优秀员的评选;每个党支部每季度组织1次志愿者活动;组织干部参加红色教育培训2次、调研考察活动1次、开展庆祝建党98周年活动;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5.做好群团工作。加强党组对工会、团支部、妇委会等群团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团支部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活动。

  6.配合做好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继续推动医疗器械批量集中采购深入开展,配合医疗行业主管部门和采购主管部门将 “CT、X光机”等纳入实施范围;总结项目组织实施经验,推动市本级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组织实施的规范化、制、程序化,形成长效机制;配合教育行业主管部门和采购主管部门,积极探索实施“学校公寓床”等教育类通用货物的批量集中采购。

  7.研究招标文件编审方式。依托采购新平台系统,将目前边审边编的招标文件工作方式,改为“制定招标文件编制规则,以审为主”的方式,对已出台的各类标书模板再进行内容分类结构化,按照内容属性对招标文件内容再细分出“供应商资格项、资格核查项、集中列示的不可偏离条款项、与评分标准有关的条款项”等模块,制定相应的审核标准。

  8.探索对供应商和评标专家实行分级分类。结合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诚信记录及中心履约评价等因素进行对供应商进行分级分类,探讨建立供应商信用评价模型,除联合外,对表现好的也要予以励。

  9.优化预选采购方式。对于项目数量不多、采购金额不大、潜在供应商较多的预选类别,按一定家数抽签确定报名资格、审核入围;对于潜在供应商不多的预选类别,采用符合条件即审核入围;对于有确定费用标准的类别(如物业管理、保安),放权采购人综合供应商报价和响应情况自主选择中标供应商;对容易出现低价恶性竞争的类别(如家具),将N+2定标法中的最低价法调整为平均价下浮定标法;对现有实行预选方式的品目类别梳理,取消图书预选采购。

  10.推进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拟在2019年二季度前,启动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揭牌仪式;对各区中介超市运营机构、全市项目业主、中介机构等专场培训;建立市区运营机构、全市各中介服务事项的行政主管部门、深圳地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工作交流等的“微信群”、“QQ群”,建立畅通的网上中介超市平台业务运营沟通渠道;11—12月份,优化门户网站上中介服务超市专栏的内容。

  11.探索改进专家咨询服务机制。由采购人和中心选取少而精又相对固定的专家,尤其是由技术专家提供咨询服务,专家对咨询服务的质量负责,并领取相应的报酬。

  12.加快采购系统平台重构工作。市区采购智慧平台系统项目已经列入2019年投资计划项目,计划上半年完成项目设计、监理以及主体项目招标的采购工作,年底阶段性上线部分业务功能,提升中心平台服务的保障能力。

  13.做好中心网络硬件设备资源迁移工作。积极与市电子政务资源中心沟通,按照市直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的工作方案及要求,争取下半年能将中心存储、网络及安全设备等迁移到政务云平台。

  14.加快建立采购数据库。研究利用中心历史招标数据、电商数据建立大数据价格比对、预警机制,提升采购现代化管理水平;利用大数据分析手段,深度挖掘和分析采购需求、采购资金流向、行业竞争状况等深层信息,为有效落实“放管服”提供有力决策支撑,提升采购满意度。

  15.建立供应商履约抽检评价系统。推进履约抽检系统的全面上线工作,拟在一季度选定采购项目较多的采购人进行系统全流程试点工作,拟在三季度实现履约抽检系统的全面上线。

  16.加强制度建设。梳理现有各项管理制度,修订党建工作、会议管理、财务管理和纪检监察等制度。

  17.优化公文流转程序。做好公文的收发管理,定时定点专人收发文件,公文处理关口前移,减少流转环节,落实每个环节责任,提升效率;对涉密文件的流转重点,防范泄密风险。

  18.建立内部控制信息系统。以信息化手段对财务内控风险实施管理,使单位预算、采购、收支、合同、资产、基建的业务管理信息互联互通,在事前阶段以设置权限、固化流程、嵌入表单、配置标准等方式进行风险控制,实现财务信息的全流程管理。

  19.切实做好保密、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压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不断加强依密,积极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强化日常保密管理,筑牢保密防线;通过节前发送短信、微信等形式,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重点检查档案室、计算机房、评标区等作业场所。

  20.狠抓执行落实。各部门对照内控制度体系,开展自查自纠;针对自查自纠问题,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措施,补基础工作短板、补工作方法短板,从内外两方面加强评估反馈。

  21.完善采购文件模板。完善货物类采购文件通用模板和二级模板,研究交通工程和合同能源专项模板;完善预选采购公告模版;规范采购文件编制。

  22.加强项目档案标准化管理。完善档案归集整理目录,修订《档案归集整理目录》,增加诚信评价资料、履约评价资料、评定分离项目定标资料、质疑处理资料等材料,增加备注栏;规范档案资料归集整理程序;开发评委自动签到和电子签名功能实现评审资料全部电子化。

  23.健全采购文件审查机制。按照市委巡察要求,完善《关于进一步强化采购文件审查机制的实施意见》,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分多个层面、多个维度对采购文件进行合规性、是否存在性、排他性等方面的审查。如对有争议且难以把握的采购项目,由业务部门初审后提交中心采购文件审核委员会审查。

  24.有效管控不合理废标现象。针对评审专家“投标响应不实”的约定,明确“投标响应不实”的适用标准,规范专家使用该约定的范围,为供应商如实技术响应起到正向引导作用。

  25.加强评审现场监督管理。按照87号令第五十八条的要求,完善评标报告模板内容,增加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名单、评标情况及说明、无效投标供应商名单及原因等内容;配合市财政局出台《深圳市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和《评审专家和采购代理机构履职评价标准》办法;严肃开评标组织纪律,加强对项目评审人员现场督促检查,及时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违法违规行为。

  26.强化合同履约抽检及评价工作。做好新一轮抽检机构资格招标工作,扩充抽检机构库,扩大抽检项目的类别;对重点民生领域、突出问题较多的领域进行重点抽查,履约抽检及评价结果为“差”的项目进行复检,问题较多、情节严重的项目,视情况复检。

  27.完善内部监督检查制度。每季度对业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加大档案抽查比例,提升到20%-30%。

  28.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结合模范机关创建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大对厉行节约、公务接待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四风”问题反弹;加强重大项目、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落实限时办结制度,提高服务效率。

  29.创新干部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听取和吸收中心各部意见,统筹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创新培训方式和形式,赴国内高校或开展采购业务培训;各部每月组织一次内部学习或研讨。

  30.加强专项调研。结合巡察和考核整改工作,针对采购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并结合各部业务特点制定专项调研计划。各部计划组织2-3次业务专项调研,撰写有深度、操作性强的调研报告。

  31.强化对外服务保障能力。上半年对重点采购人(如新建高校、医院、市交委、市规土委、市水务局等)进行上门走访,提前了解全年项目情况及实施进度计划,提醒采购人合理安排时间,避免扎堆申报;对城市公共安全、城市质量提升的重大民生及微实事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发挥服务保障作用。

  32.强化廉政警示教育。深入开展正面教育和典型教育,认真总结和反思身边典型案例,组织1期警示教育干部大会;推进中心廉政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守住廉政底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梦见楼房倒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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