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助推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工作,4月25日, 市办公室印发《2018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济政办字〔2018〕45号),明确了2018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
明确提出了2018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加快建设的要求,以贯彻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为主线,以实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为目标,以建立“主体明确、职责明晰、保障有力”的监督体制和完善“制度健全、程序规范、监督有力”的监督机制为重点,健全完政执法监督配套制度、创新行政执法监督的方式和方法、强力构建与检察、监察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各级各部门善于用思维和方式加快推动发展提供的法制保障。
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自觉接受行政执法监督。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细化目标,狠抓落实,大力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确定了市行政执法监督局2018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12项重点工作:检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情况、检查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推进工作、检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检查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加强执法规范化工作情况、加政执法监督专项检查、开展“放管服”专项监督检查、开展“证照分离”实施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检查行政处罚(强制)网络运行系统的建设和使用情况、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协作联动工作、检查各级各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的落实情况、依法应当监督的其他事项。
强调指出,市行政执法监督局要加强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检查、指导、协调、督促,确保工作计划全面有效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采取听汇报、查台账、召开座谈会、抽查行政执法案卷、走访行政管理相对人、明查暗访、问卷调查、随同执法等方式进行;有关重点监督检查,可邀请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一起参加。符合监督案件立案条件的按照《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要求依理,符合责任追究条件的,及时移送市监察委、市检察院处理,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