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8日,市办公厅印发《天津市人民办公厅关于成立天津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和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领导人员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43号),提出成立中国(天津)贸易试验区金融工作协调推进小组(以下简称“小组”)。
2016年5月18日,市办公厅印发《天津市人民办公厅关于成立天津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和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领导人员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43号),提出成立中国(天津)贸易试验区金融工作协调推进小组(以下简称“小组”),由副市长阎庆民任组长,单位包括市金融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天津证监局、天津保监局、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市商务委、市发展委、市财政局(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市场监管委、天津海关、滨海新区和自贸试验区三个片区管委会等16个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局。现将小组运行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思向朋友们进行通报,希望大家持续关注天津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
成立半年多以来,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小组围绕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机制、增强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工作合力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是2016年6月21日召开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确定小组运作机制、新闻宣传机制和专家咨询委员会成立方案。进一步加强金融管理部门之间的联动配合,密切地方与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推进自贸试验区有关金融制度和政策的出台及实施细则的落地,推动创新业务开展。
二是积极向国家金融监管部门争取政策,人民银行发布 “金改30条”, 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出台深化外汇管理和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两个配套细则,银监会和保监会发布放宽机构准入和扩大业务等支持天津自贸试验区政策,自贸试验区基本形成了以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深化外汇管理、扩大金融机构和业务、提升租赁业发展水平为重点,以做好金融风险防控工作为基础,以推动京津冀区域金融市场一体化为发展方向的金融制度创新内容。通过专题培训等方式帮助企业和金融机构用好用足政策,今年以来累计主办和参加各类培训和宣讲会十几场,分区域、分主体、分层次面向自贸试验区内企业、滨海新区企业、市内国企、民企、港澳台企、融资租赁企业、金融高管等进行培训,2500余人参训。
三是完善自贸试验区金融机构体系。以“推进简政放权”和“支持金融业”为归宿,完善自贸试验区金融服务体系,促进金融对内对外。银监会出台“积极支持银行将新设的专业子公司或专营机构落户天津自贸试验区”专属政策。2016年2月13日,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区内设立华融天津自贸区投资公司,开展国际化业务和创新业务。截至11月底,区内累计设立各级持牌金融机构131家,其中银行业机构108家,包括11家法人和97家分支机构;保险业机构18家,包括2家法人和16家分支机构;证券业总分支机构5家。在推动金融机构体系建设过程中,我们非常注重发挥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作用。今年以来,引进的中铁建金融租赁公司,是落户我市首家制造业央企背景的厂商型金融租赁公司。我市第一家法人银行设立的天银金融租赁公司开业。区内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审批权限下放我市,对于完善我市租赁机构体系具有重要作用。
四是推动自贸试验区金融业务创新。牢牢把握金融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牢抓住天津自贸试验区重点发展融资租赁的试点方向,促进金融服务自贸试验区实体经济发展,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利用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优势,通过多样化的产品和模式服务企业。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深化外汇管理等方面的十几项金融创新政策已经落地。这些措施,打通区内企业与境外人民币离岸市场间的通道,有效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投融资和贸易便利化水平不断提高,金融服务高效化不断。建立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案例报送和发布制度,累计确定四批38个创新案例,召开以“金融服务投融资和贸易便利化”、“提升租赁业发展水平”为主题的创新案例发布会,使更多市场主体受益。今天,我们又召开以“和监管部门服务改善”为主题的创新案例发布会,向朋友们通报和监管部门在改善自贸试验区金融服务方面的做法和思,同时由市金融局统一发布金融机构在跨境投融资、提升租赁业发展水平、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以及科技企业等方面的14个案例。
五是启动天津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筹备工作,面向高校、协会、金融机构三类共46家主体发放商请推荐委员会委员的函,共搜集80位候选人信息,并面向一行三局、市发展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和三个片区管委会等11家单位征集了11个课题题目。经小组11家单位共同评选和讨论,报庆民副市长审定,已确定44位专家委员,确定首期研究的10个课题题目。
下一步,我们将密切小组各单位的联系,按照“实施一批、储备一批、研究一批”原则,积极稳妥推进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
一是做好现有政策落地实施。做好政策宣讲和培训,推进银企对接。持续发布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案例,引导和挖掘市场主体需求,指导金融机构和企业尽快享受政策红利。
二是加强调研,超前谋划新的金融创新项目。问题导向,召开企业、金融机构、专家学者座谈会,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利用外脑做好政策研究工作。进一步争取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支持,主动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推进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并提供服务和保障。
三是加强信息共享,组织开展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和风险防范的前瞻性研究,进一步完善自贸试验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四是结合功能定位发展特色金融产业。东疆保税港区将进一步提升租赁业发展水平,打造“专家+管家”租赁业服务。天津港保税区将持续推动空港保险产业园建设,努力形成产业投资基金、产业并购基金集聚地。中心商务区将优化提升于家堡跨境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吸引央企设立金融板块总部机构,在资产管理和资产证券化业务等方面加快创新集聚。
我们将以更的、更扎实的工作,在金融支持天津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中为全面深化和扩大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发挥好创新引领示范带动和服务全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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