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全会为指导,以深入推进“房管”、“智慧房管”建设为目标,以市委巡视、经济责任审计反馈意见的整改为抓手,不断深化、创新发展,推动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化“房管”建设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部署,依法全面履行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职能,按照“一次规划、分布实施”的要求,以“两张清单一张网”为基础,推进局系统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化,进一步强化对行政的制约和监督,特别是要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机制以加强对下放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推动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加强立法,重点做好《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修订)》的制定出台工作,同时,进一步开展《杭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杭州市住房保障条例》等立法项目的调研、预备工作。(二)进一步健全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努力推进“住有所居”加强住房保障制度顶层设计,推动住房保障向“以公租房为主”和“以货币为主、实物为辅助”转变。开展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相关工作,平稳有序做好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资格审核以及购房、租房补贴审核发放工作。进一步强化保障性住房的管理服务,将以智能化为核心的田园公租房管理服务体系推广到市区所有公租房项目,打造蒋村公租房服务创业青年示范区和“远洋心里”配建公租房示范区两个亮点项目,推出利用支付宝支付公租房租金等便民服务举措。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配售配租工作,推出市本级公租房(廉租房)房源4000套;公开销售(面向2014年已理家庭)经济适用住房10万平方米;继续保持对低保标准2.5倍以内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主城区新增货币补贴保障家庭260户。(三)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努力促进商品房的去库存和房地产业的转型升级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和房地产市场形势的复杂变化,紧密联合兄弟部门和专业研究机构, 强化对房地产市场的分析研判,为上级决策提供更加全面和科学的参考。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和引导,探索建立保障房和商品房互通渠道,加大商品房“去库存化”的力度。加强预售资金监管,研究推进监管银行信贷数据和商品房预售信息联网,实现商品房预售资金“专款专户、专款专存、专款专用”。加强对房地产经纪行为的监管和引导,进一步规范、培育二手房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加强筹划,做好十五届人居展暨第二届网上人居展的招商、策划、布展及展会期间的各项工作,并积极深化“网上人居展”、“天天房交会”等房产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四进一步加强房产办证便民力度,继续提高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水平按照中央、省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部署,密切关注,继续研究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工作。根据“杭改十条”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指导开展农房登记工作。在立等可取、多点发证、引导服务、上门服务等基础上,开展网上预约服务,进一步提高房产登记便民水平。进一步理顺直管公房管理体制,按照权责利一致的原则明确市、区两级的职责分工。全面完成直管公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以房屋和申请家庭为单位,实行“一件一卷”管理档案。研究出台非住宅直管公房管理制度,规范非住宅直管公房管理。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探索解决教包租产历史遗留问题。在对现有房产档案进行梳理的基础上,适时启动保管期满房产档案的鉴定工作,完成遗留纸质档案的整理入库工作。结合房产档案库房建设,认真开展消防设施工作和密集架设备升级工作,确保档案保存安全。(五)进一步贯彻落实征收与补偿条例,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全面推进“阳光征收”信息系统的运行,实现征收决定、评估管理、补偿合同等的网上审批、网上备案、网上签约。继续加强对省市重点项目的服务,推动重点项目进展。继续推进拆迁遗留项目清理,通过引导责任单位科学制定工作计划等措施,争取解决一批拆迁遗留难题。加强对征迁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力度,妥善处置征迁和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和谐稳定。继续强化对各区国有土地拆除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管,确保“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复评等检查考核不责任失分。(六)进一步推进“三改一拆”旧住宅区工作,强化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继续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做好“三改一拆”旧住宅区工作。进一步完善《历史建筑条例》配套政策。新开展历史建筑修缮项目不少于20处。继续做好自主实施的遗留项目的推进工作,着重推进自主实施项目整修后的利用。继续做好危旧房改善的扫尾工作,特别是重点做好危改后房屋产权办证、危改重点项目工程监管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历史建筑和危旧房改善专项资金和房源管理。(七)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继续深入贯彻执行《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在对修订后《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梳理汇总的基础上,针对物业管理的新、新特点,出台或修订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完善物业管理相关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数字物业”信息系统并推广使用。继续配合做好垃圾分类等相关工作。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保修金管理,进一步建立完善存储规则和原则,改善存款结构,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争取资金效益最大化。加强物业保修金管理,制定出台存储期满保修金退还的相关和流程。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利差余额管理,在调研学习兄弟城市利差余额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订符合我市管理实际的资金利差分配制度。加强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续筹问题的调研,努力探索推进续筹难题的解决。加强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的审核把关,完善维修资金申请使用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流程,强化初审,实行关口前移。(八)进一步研究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做好白蚁防治和地铁周边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职责边界,监督做好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进一步研究建立杭州市房屋排查数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房屋使用管理档案,为今后房屋使用安全的日常管理打好基础。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房屋安全鉴定检测机构的推荐管理机制及房屋鉴定报告的备案论证管理机制,不断规范鉴定检测机构的从业行为。继续做好对地铁周边房屋的检查工作,督促指导地铁集团做好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按照“管、做分离”的原则,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理顺白蚁防治管理的体制机制。按照省要求,全面推行白蚁监测技术。继续加强白蚁防治的科研创新,同时做好科研的应用和推广。(九)进一步巩固完善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范围,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按照建设“智慧城市”的总体要求,谋划并逐步推进“智慧房管”建设。以新一代()系统为基础,优化整合局信息系统,实现各项业务办理的互通互联。进一步扩展信息系统的应用范围将系统的运用延伸到区局及房管站(所)。同时,按照省政务服务网统一平台的要求,全面完成有关事项接入省政务服务网的工作。(十)进一步优化考核选拔和监督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加强对各处室及下属单位的人事监管,结合巡视整改要求,认真梳理各单位(处室)的工作职能,做好定岗定员工作,并在此基础上,配齐配强干部队伍。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继续加强对干部职工党务和业务知识的培训。继续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的考核和管理,创新绩效考核手段,营造昂扬向上、勇于担当、为官有为的“三严三实”房管新。结合市委巡视反馈意见,强化“一岗双责”和“一级抓一级”责任,加强制度建设,认真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加强驻局纪检监察组与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的分工协作,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力度。持之以恒贯彻“八项”,以“公述民评”、“效能亮剑”等专项行动为载体,不断深化作风建设。强化纪检监督,重点落实好纪检监察组列席局系统各类重要会议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等。按照三到四年进行一轮的目标,继续扎实开展对局属单位的巡查工作。同时认真抓好社会评价意见整改、提案办理和综合目标考核工作,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十一)进一步强化对内保障和对外宣传,提升房管工作新形象结合市委巡视和审计反馈意见,进一步规范局资产特别是各类房产的管理,建立分类管理责任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善预算安排-资金绩效-执行进度三位一体的预算资金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预算安排的真实性、支出的合规性和执行的均衡性。加强对局属各单位的财务监管,尤其是加强对有经营性内容单位的经营情况的监管。继续强化财务内审工作,认真开展内审监督整改工作,使内审的“免疫功能”真正充分发挥。加强对下属企业的管理,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不断规范经营行为。在对杭四建财务收支状况、经营管理情况、资产情况、债权债务以及人员岗位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全力催收应收款,尽量减少银行贷款,稳步推进人员分流转岗,抓紧研究企业的长远发展问题。围绕局中心工作、围绕老百姓关切的问题、围绕目标考核中反映出的问题,加强主动宣传,及时做好各类舆情的研判处置和引导,营造和谐的。根据互联网时代新特点,准确把握宣传规律,创新宣传方式,形成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网站发布与微博微信发布相结合、自身平台建设与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相结合的多渠道、多方位的宣传体系,努力开创宣传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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