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人深入学习了习总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哲学基础进行的阐述。“四个全面”中,全面推进依国,就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司法、全民守法。认识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的重要性,对于全面推进依国具有重要意义。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先后颁行了4部宪法。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了新中国在、经济、军事、文化教育、民族等方面的基本政策,不但在法律上宣告了中华人民国的成立,也为日后制订正式宪法奠定了基础。
新中国成立后,第一届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9月20日通过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即1954年宪法。这部宪法总结了中国人民长期斗争的历史经验,确认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的国家性质,制定了从新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总任务及其实现的具体方法和步骤,为推动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我国法制建设史上的里程碑。
依宪是实现依国的基础性前提。新中国宪法事业60年的发展历程表明,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必须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相适应,与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和主要任务相契合。我国宪法形成于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和建设的伟大实践之中,同党领导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领导人民开辟的前进道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是党和人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程序形成的“诸法之”。
宪法确定了我国的国体和政体,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家的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中国领导的合作和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爱国统一战线,社会主义法制原则,集中制原则,尊重和保障原则等一系列基本制度和原则,以根本的形式确认了党领导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取得的理论和实践,以其至上的法律地位和强大的法制力量有力地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的行使,促进了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了构建社会主义国家的进程。以来,我国在、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证明,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充分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住各种困难和风险、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前进的根本法制。
宪法是我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的地位、原则和内容决定了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因此,依国首先要依宪,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这一要求的提出强调了依宪、依宪执政在全面推进依国战略布局中的重要性和根本性。一方面,我们行使、理政的所有活动都要以宪法为根本准则,在宪法框架内进行,不允许任何超越宪法的存在,这是全面推进依国的基石。另一方面,宪法明确了我们党在国家生活中的领导地位,依宪就要党的领导,从而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正确方向,这是推进社会主义的根本。
总之,依宪是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程,是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国有机统一的先决条件。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只有牢记宪法原则,坚守宪法的国体、政体,宪法的制度和的基本原则,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各方面的权益,才能夯实执政基础和依国的根基,从而在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变革的历史进程中,实现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目标。
落实宪法要求,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实现依国的根本保障。我们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在领域的具体体现;我们要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问题上的理论;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的法律表现形式。一方面,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最根本的。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的领导地位,依据宪国理政是宪法赋予我们党的神圣职责和光荣。另一方面,我国宪法又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它以根本的形式对党的线方针政策进行了确认,使党的政策成为宪法和法律的灵魂和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党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和法律,党就必须带领人民遵守和践行宪法和法律,党的领导与宪法权威在根本上是统一的。因此,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国方略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贯彻和实现依宪的根本保障。(北方网编辑尹辰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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