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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长制药2017年度董事述职报告

※发布时间:2018-5-4 11:11:20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会的董事,我们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规则》(证监发[2002]1 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董事工作制度》”)的和要求,在 2017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意见,充分发挥董事作用,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现就 2017 年度履行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程华女士: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标准部和业务监管部;现任职于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2012 年起任公司董事。

  (新第一届)、新第二届、新第三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七届上市委员会委员,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沈阳变压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市西城区第一届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副会长,第三届市人民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等职务;现任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现任东源资本有限公司兼董事总经理,利民实业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中信资源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统一企业中国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人和商业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资源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上海实业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天福(开曼)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国开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和同方泰际科技有限公

  2017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董事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反对意见,公司管理层能按照决议要求切实落实相关工作。

  (1)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的议案》、《关于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基本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的议案》。

  2. 审计委员会程华、王立华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和,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 2017 年度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财

  (1)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公司聘任 2017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基本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 2017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向菏泽天华房地产有限公司购买部分物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 提名委员会王立华、王燕祥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2017 年度提名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王立华、王燕祥参与了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2017 年 1 月 12 日,发表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7年度预计新增贷款额度及额度的意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2. 2017 年 3 月 26 日,发表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意见》、《关于公司聘任 2017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 2017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意见》、《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意见》、《关于公司聘任副董事长、董事长助理、采购副总裁、总工程师的意见》、《关于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基本薪酬的意见》、《关于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的意见》、《关于公司向菏泽天华房地产有限公司购买部分物业暨关联交易的意见》、《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对外情况的专项说明及意见》。

  3. 2017 年 4 月 25 日,发表了《关于公司增聘一名副董事长的意见》、《关于副董事长赵菁的基本薪酬的意见》。4. 2017 年 6 月 21 日,发表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关于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基本薪酬的意见》、《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7 年度预计对外捐赠额度的意见》。

  (二) 对外及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亦没有为公司参股企业提供,公司提供的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发生额为人民币 34000 万元,报告期末公司对子公司余额为人民币 34000 万元。

  我们认为公司 2017 年度的对外全部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风险较小。除上述外,公司未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没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对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实,认为: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核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客观、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

  2017 年,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切实了公司股东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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