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南部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包括2个单项工程:龙华寺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南部垃圾发电厂至龙华寺110KV线KV间隔扩建工程。
八、经我委委托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南充市南部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评审意见》(项目编码:2022073),该项目建设方案及主要设备选择基本合理,线径相对优化,属于低风险项目。项目节能措施全面、可行,实施节能效果明显。请项目业主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九、招投标工作: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等法律、行规、规章和本核准内容开展招投标活动。
十、本核准陈翔刘美含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一、其他事项:工程应严格执行国、省有关,严禁任意变通走样,杜绝违规操作。请项目业主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规办理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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