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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老实人 当清白官——填写个人事项报告有感

※发布时间:2019-1-23 4:42:25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总裁做完留在她身体里

  现在每到岁末年初,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填写一份特别的材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从2010年开始,中央就出台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并在2017年修订了该《》、制定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报告事项更精细、要求更严格、处罚更严厉。实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以来,已有不少领导干部因漏报、错报、瞒报影响了提拔使用,甚至受到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老实为人、清白为官”应是领导干部自觉的行动指南。领导干部从岗位起,就对党和人民作出了承诺,而这个承诺能否兑现,首先看能不能过事项报告这一关。如果、为人不实,这个干部多半已经失信于组织,失信于人民。这样的干部是经不起组织的的,更是干不长久的。在受到党纪处分的领导干部中,很多都存在“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湖南中医药大学党委副、校长谭元生,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原党组、榆林市委原胡志强,武威市原副市长姜保红等等。这些人都是违反组织纪律,不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该报告的不报告,纪律就会被撕开一个口子,往后一发不可,最终在违纪的道上越滑越远。

  “君子荡”,在目前海晏河清的大好形势下,领导干部只要没做违法乱纪的事,大可撸起袖子、放开膀子、挺直腰杆干事创业,何必藏着掖着、提心吊胆过日?将个人的“家事”“家产”等如实向组织报告、接受监督,是身为领导干部的“本分”,更是组织干部的“情分”。“报告”其实就是领导干部的“体检表”,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既让组织了解了领导干部的实际情况,又能让领导干部深刻检查和自身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报告”的方式使得填写人不断增强净化、完善、修正的能力,但使每位领导干部都能有“留得清白在”的机会。(荷塘区纪委监委:汤星宇 文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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