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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吉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塑料生产线项目环评报告表》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18-9-19 1:35:07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薄熙莹黄菊自杀真相根据建设项目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经审查,我局拟对滁州吉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塑料生产线项目》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该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项目租赁厂房5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设计年产工程塑料颗粒5000t。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车间15m排气筒(1#,内径0.5m)高空排放。根据部工程评估中心提供的估算模式预测得知,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下风向99m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9mg/m3,占标率为0.04%。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根据部工程评估中心提供的估算模式预测得知,本项目生产厂房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为0.04mg/m3,占标率为2.01%,简单地形最大值出现58m处。

  综上,项目废气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根据计算,本项目废气无超标点,不需要设置大气防护距离,本项目防护距离为生产厂房外50m范围内。根据现场踏勘,项目生产厂房外50m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目标,可满足防护距离的要求。因此,评价认为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的排放对周边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0m3/a。项目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纳入滁州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要求后排入河,可减轻对河的影响。

  (3)噪声:根据预测结果,考虑各噪声源的叠加,本项目高噪声设备经采取相关的对策措施后对厂界的最大影响值为59.0dB(A),项目为单班制,夜间不生产,从预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投产后噪声在厂界预测点的贡献值较小,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值要求,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声点。因此,评价认为项目投产后,噪声对周边声影响较小。

  (4)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处理有机废气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原材料使用的废包装袋以及员工生活垃圾。其中废活性炭属于固废,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卖处置;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理及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文章由325棋牌提供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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