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发改委蒋珊照片根据建设项目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经审查,我局拟对合肥杰事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工程塑料(滁州)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拟在滁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东工业园新安江和徽州交叉口西南角投资66000万元建设年产10万吨工程塑料(滁州)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50亩(100000m2),购入粉碎机、挤出机等设备对各类塑料颗粒进行加工,项目建成后能够达到年产10万吨工程塑料的产能。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是预混料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G1)以及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G2)。根据预测,本项目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以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对周围大气影响较小。 苯乙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另外,根据计算,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在本项目生产区域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现场调查,在生产区域100m范围内均无居民等目标。通过加强车间通、排风等处理措施后,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大气影响较小。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各项废气经处理达标后,不会对周边产生显著影响。
项目设备噪声经车间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达标排放。项目噪声对周围声影响较小。因此,项目噪声对区域的声影响较小。
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不规则塑料颗粒、不合格产品、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废不规则塑料颗粒、不合格产品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传真: 通讯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南和同乐交叉口西南角、政务中心东北角滁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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