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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厅被评为“六五”普法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16-5-9 17:43:37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国家林业局网5月29日讯最近,普公室作出《关于通报表扬全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林业厅被评为先进集体和先进普公室。

  一、加强领导、完善措施,确保“六五”普法中期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省林业厅按照、国务院、国家林业局、省委省的有关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会议,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林业与发展工作会议,先后组织召开省林业厅党组扩大会、省林业厅办公会,认真学习理解“六五”普法工作的有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专门研究了厅机关和全省林业系统开展“六五”普法教育的贯彻意见。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的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普法的日常工作。

  (二)加强政策宣传。“六五”普法以来,利用召开全省林业工作会议、全省林业局长会议、厅长办公会议等时机,将“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贯穿到各项业务工作之中。通过宣传、悬挂宣传、制作宣传图板、印发法制宣传手册等方式,使广大林业职工充分认识“六五”普法和依理工作的重要性,做到人人知道,个个明白,为林业系统“六五”普法打下扎实的基础。

  (三)狠抓落实。通过制定《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林业厅“六五”普法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了全省林业系统“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内容和学习方法,并对工作进度、检查验收、工作职责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切实做到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四)完善制度保障。为确保“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各级林业部门还注意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一是建立了经费保障制度。各市都将普法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全力保障普法宣费。二是建立了普法考核、惩和监督制度。将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年度考核之中,与单位和干部个人年度评优评挂钩,有效促进了普法工作的开展。

  二、重点突出、注重实效,夯实各级领导和机关干部带头用法的浓厚氛围

  (一)规范领导干部用法。厅领导班子和完善中心组集体制度。结合工作情况每季度组织一次法律法规学习,分析查找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制定整改措施,做到有记录、学后有体会,增强了依法决策的可操作性。在一些重要法律法规颁布之后,厅领导班子都积极组织中心组开展学习,带头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些。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出台指导业务工作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中,都把学习贯彻《》,以及《森林法》、《野生动物保》、《种子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物权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作为重要依据,提出具体要求,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和依林。

  (二)加强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用法。建立健全和落实有关学习制度,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能够以《全国林业职工法律知识读本》等普法书籍为主要教材,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认真学习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学习和掌握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各单位每年学习不少于12天,对集中学习的内容、时间、参加人员做好记录,并写读书笔记,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

  三、以活动为载体、以宣传培训为推手,努力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一)积极组织林业法制宣传活动。一是每年在“12.4”法制宣传日期间,组织认真制定法制宣传活动方案,组织年度厅机关普法考试和法律等活动,领导干部、林业执法人员的参考率达到98%以上,考试合格率达到100%。二是充分利用“植树节”、“爱鸟周”、“野生动物宣传月”、“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湿地日”等有利时机,搞好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了“植树节”、“爱鸟周”、“湿地日”等专题法制宣传活动。各级林业部门充分利用各级主要领导在“植树节”期间参加义务植树的时机,通过电视、、展板和等新闻,积极开展林业政策法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对林业行业的认知度,提升整个社会的爱林护林意识。

  (二)积极拓展普法宣传渠道。一是加强与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种的联系与合作,厅里每年都由厅级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省主办的“阳光政务热线”、“行风热线”等节目活动,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相关政策法规,节目影响范围广,法制宣传效果好。莱芜等市林业局还与当地的报刊合作,开展了以“生态建设和森林防火知识”为主题的有征文竞赛活动。二是在“春季行动”、“绿盾行动”、“森林资源和林政执法检查年”、“亮剑行政”“林地专项整治”等重要专项执法活动中,省、市林业部门积极邀请新闻记者进行报道,取得了“处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三是在山东林业信息网上开辟网上咨询栏目,邀请造林、花卉、野生动物、园林设计、森林资源等方面专家,回答群众提出的有关林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等问题,栏目开办以来,受到网友及社会的广泛好评。

  (三)积极组织、参与培训,抓好普法考试。把培训作为普法教育的经常性手段。每年都派出省厅公务员和基层执法人员参加国家林业局、省法制办组织的各种执法培训班,每年都举办全省林业系统的执法培训班,并且指导各市县林业系统搞好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省林业厅每年都举办各类执法培训班10期以上。把考试当作检验普法教育效果的重要手段。按照国家林业局的部署,每年都要组织厅机关全体人员、全省林业系统执法人员参加公共法律法规和林业法律法规考试,参考率达到98%以上,考试合格率达到100%。

  四、学用结合、突出工作实践,实现普法和执法的良性互动。

  “六五”普法开展以来,林业系统树立“把普法当做执法的第一道工序,把执法当作普法的主要战场”的观念,始终把、懂法、守法、用法当作大事来抓,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依法行政。自《行政许可法》施行以来,全省各级林业部门把行政审批纳入依法行政的工作内容,行政审批工作实行行政负责制,建立了行政审批程序和制度,制定了行政审批监督机制,积极推行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两集中”、“两到位”及效能建设工作,完善各项制度,切实做好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工作。制定了各项业务工作制度,全面公开服务内容、办事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期限、审批和收费标准,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的监督。

  (二)推行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制考核。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依法提高行政工作效能,加快推进全省林业依法行政水平,全面完成行政执法职责,厅机关各处室及所属单位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梳理,进一步完政执法流程,健全行政执法绩效评估考核,正确评价依法行政的真实成绩和效能,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力度。通过近几年的努力,机关各处室都能严格按照制定的考核要求,依法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在林业各项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每年年底将考核成绩通过省里集中汇总,通报到各市后反响较大,起到了触动作用,激发了各级领导干部更加自觉的履行职责,认真抓好林业依法行政工作,较好的促进了林业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依案。“六五”普法期间,全省每年办理林业行政案件5000件以上,发生林政案件数量呈逐年递减的趋势,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依案,不断提高查处力度,每年查处率都在99%以上,大量经济损失,有效森林资源。在办理过程中,教育执法人员要熟悉法律法规不说外行话,对人对事态度要诚恳,无论手上工作多忙都要耐心听取举报意见和,做到不推诿扯皮,认真解答问题和处理案件,通过热心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达到解决一事、普法宣传一片的良好效果。

  (四)综合执法。2010年,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点建设的通知》,确定济宁市梁山县、临沂市郯城县、市陵县等3个县为全国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点建设候选单位,并国家林业局。同时,全省其他市也在结合自身情况积极推进综合执法。省林业厅将认真研究林业综合执法的试点经验,召开林业综合执法现场会,在认真总结试点县林业综合执法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推行林业综合执法工作。通过广泛开展林业综合执法活动,推动全省普法与综合执法工作的良性互动。(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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