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工作方案> 文章内容

《阜阳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方案》出台

※发布时间:2021-12-6 18:12:23   ※发布作者:佚名   ※出自何处: 

  日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委委等16部门联合印发《阜阳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方案》,治理解决校外培训机构证照不齐、虚假宣传、超纲教学、违规收费、教材乱象、合同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目前,全市各级教育等相关部门正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将持续到12月底。

  专项治理的范围是,全市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涵盖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与的学科类培训机构,以及实施艺术、体育、科技、综合实践活动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包括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民政、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含职业技能培训),以及其他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各类无证无照的校外培训机构。

  无照无证。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校外培训机构,将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行政审批主管部门,会同、民政或者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有照无证。领取了营业执照,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由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信息告知同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体育、科技等部门,并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登记的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校外培训机构行政审批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无证经营行为。线下校外培训机构未经备案开展线上培训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培训活动。

  有照有证。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如不符合设置标准,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其按设置标准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终止培训活口述小姑两瓣湿乎乎动,并依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规范招生行为方面。严厉打击校外培训机构虚假宣传、市场秩序或以、方式学生接受培训等行为,未经办证审批部门备案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不得对外发布,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规范培训行为方面。对于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等级考试及竞赛,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包括培训机构单独或者联合测试遴选学生、向学校输送学生测试成绩或生源个人信息)招生秩序的,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对培训内容未按备案,教材选用不规范,培训过程材料未保存,未按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存在“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行为,或借校外培训之名举办幼儿教育和义务教育的,由办证审批部门依法责令整改,并追究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规范经费管理方面。各县市区要加强与金融部门合作,排查校外培训机构预缴费专用账户建立情况,并对账户实施监管。

  对未执行国家关于财务和资产管理,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不一致,不按公示,在公示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责令退还违规收费并依法查处。

  规范教师管理方面。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教师签订《有偿补课和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薪承诺书》。

  将依规查处在职教师(含幼儿园、电教馆、教研室、青少年活动中心教师),在培训机构(包含证照不齐的机构)兼职兼薪的违规行为。

  查处变异问题。查处以咨询、文化、“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课后托管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违反培训时间有关,通过“直播变录播”等方式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违反培训地点有关,组织异地培训,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化整为零在登记场所之外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违反培训内容有关,以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或者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违反培训方式有关,线下机构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等变异情况。

  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将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者单个科目超过60个课时费用的行为,以及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不一致、提前收费的行为,全面防范一次性费用收取过高导致的预付费风险。

  要求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前,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

  据悉,目前我市教育等各级相关部门,正在我市各个县市区开展集中治理、检查行动,并要求各个县市区自查,该项自查和检查,将于12月前结束。2022年2月底前,各县市区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随机督查,检题整改情况、巩固治理,旨在防止问题反弹,及时发现、查处新问题。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皖B2-20080023 信息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1208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