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2013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房地产市场、住房公积金、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和农村危房、建筑节能、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等9个方面的监督检查。
今年,我省将继续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质量安全的核查,重点检查年度目标任务分解、项目开工竣工、入住等情况,确保已建成保障房尽早投入使用。加强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和退出情况督促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继续开展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既有调控政策,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限购措施,投机投资性住房需求,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建设。加强房地产市场准入、销售、租赁、登记、估价、经纪和物业服务等方面的管理,重点加强对房屋预售、房屋征收规范化管理和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检查工作。落实住房公积金督察制度,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督促巡查,加强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住房公积金服务督察检查,廉政措施落实到位,保障资金安全,缴存职工权益。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及《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加强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和完善城乡规划督察制度,推进省派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继续开展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执法检查。
同时,我省还将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城镇减排、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农村危房任务落实情况、建筑节能、建筑市场、高强钢筋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据了解,目前江西全省已成立相应的稽查执法机构149个,其中市级稽查执法机构26个,县级建设稽查执法机构123个。去年,省住建厅涉及稽查执法工作的投诉举报登记受理26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40多起,上缴财政近200万元。全省各地开展各类执法检查578次,检查工程项目28576个,责令期限整改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235起,有效地促进了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有序发展。5月上旬,正在我省检查工作的住房城乡建设部稽查执领导,对江西省的建设工程稽查执法工作以“重点突出、机制健全、作风扎实、目标明确”四个特点的概括,给予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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