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毕业后能否就业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也关系到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因此,江华县人社局高度重视大学毕业生见习工作,夯实基础,规范管理,积极开发就业见习岗位,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单位,为日后的高质量就业打下有力基础。5年来,江华县已有90多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累计为1259人次发放就业见习补贴343.21万元。近期,江华县人社局采取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和综合分析等方法,对江华县就业见习大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不仅及时了解了见习人员工资发放情况、生活及企业生产经营等情况,还深入了解见习对见习工作的意见和及遇到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今后深入开展工作的有效对策和措施。
1、做好服务工作。在江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增设大学毕业生创业、就业服务窗口、通过县网站等发布、宣传大学毕业生创业、就业、培训、见习等政策。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还为大学毕业生开辟了就业绿色通道,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提供毕业生档案托管、人事代理、求职登记等“一站式”服务,将毕业生报到和求职登记有机结合起来,为毕业生就业指导提供参考的同时,也为企业招聘提供了人才信息储备。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举办大学生专场招聘会,并利用就业QQ群、人社微信、湖南智慧人社等平台发布企业招聘信息。
2、建立见习。出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认定及管理办法》,从见习申请确认、见习报名、见习协议、见习考核鉴定等方面,明确各方职责。全县共建立国土、税务、法院、人社、、经济开发区多家企业等涉及多个行业、规模较大、用工规范的90多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3、提高生活补贴。认定核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提供就业见习岗位,放宽就业见习政策,就业见习岗位申报条件不再局限于全日制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将放宽到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未就业毕业生均可参加就业见习锻炼。符合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等条件的就业困难的各院校大学毕业生,优先安排就业见习岗位,已参加过就业见习的将不能重复参加,就业见习时间最长为一年,见习期间享受“两补一险”,即人社局见习岗位补贴1030元/人/月,见习单位生活补助由原来的6001000元/人/月提高8001200元/人/月。
4、畅通见习渠道。每年毕业季来临之时,会涌现大量高校毕业生,江华县通过政策宣传,开展见习校园行、见习对接会等形式将见习信息广泛。对于有见习意向的高校未就业毕业生自主选择与用人单位需求相结合、所学专业与岗位技能相结合、职业能力提升与实现就业相结合的原则。
5、注重见习质量。与在见习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经常进行面对面交流,了解毕业生就业心态和薪资等情况,建立见习工作联系人、见习情况月报制度,实时掌握就业见习工作动态,提高服务精细化水平。对见习毕业生见习期间培训、技能提升等方面进行回访,将单位见习期满留用率作为申报见习补贴的重要依据。
6、落实创业政策。对于有创业意向的毕业生,按照“劳动者自主创业、市场调节就业,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对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给予优惠政策。具体包括:对有创业意向的大学生免费培训;给予大学生贷款支持,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可申请创业贷款,贷款额度10万元,两年内贴息,享受工商注册优惠及税收减免优惠。
7、做好后续服务。适时的为见习生开展政策宣传、职业指导,搭建就业服务平台,组织见习和见习生双向选择。对见习期满未留用的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服务,对有创业愿望的,通过创业培训,为其提供项目推介、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贷款、扶持等“一条龙”服务。
通过见习这个活动,让大学生毕业生能季建业的情人周冰够提早接触社会,更早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私下里学习更有动力,也更有针对性,变以往的被动接受为主动学习,提升了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
据统计,近年来,该县参加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1259人次,见习期满后,有20%的见习毕业生被继续留用,40%考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20%去了国企、民企,还有20%自己创业当起了老板。
1、就业观念落后。受传统观念影响,相当一部分大学毕业生,尤其是家长的观念不能适应就业形势的变化,跟不上社会就业方式的变化。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学历层次较高、专业成绩较突出的毕业生,其求职的期望值与社会可提供的待遇的落差更大,就业显得困难。
2、供给大于需求。从2012年来,江华县每年的大专以上毕业生每年都700人以上,而地方经济发展对就业岗位的增长幅度相对较小,党政机关吸纳人员非常有限,企业数量不多且规模较小,吸纳人才的能力不足,人才市场功能不健全,大学毕业生本地就业难度大。
3、人才结构失衡。近年来的人才市场需求供给情况反映,各技术等级的劳动力呈现供不应求的局面,需要的专业不愿回来,不需要的专业回来又较多,如财会、文秘专业相对较多,生物、化工、建筑类专业较少,缺乏搞技能、高素质的人才,出现了企业找不到与他们专业对口的人才。
帮助大学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科学的创业观,指导、帮助他们就业创业,制定和完善就业见习政策,如下:
1、转变就业观。引导大学毕业生和家长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帮助他们认清形势,了解政策,让他们明确“首先是就业,其次才是条件”的道理,降低就业期望值,鼓励他们到各种企业去工作。
2、扩大就业岗位。加大企业吸纳大学毕业生就业的优惠政策,对招收大学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私营企业,地方财政应优先考虑安排扶持企业发展资金,并优先提供技术贷款贴息。
3、吸引技术人才。对于在有专业技术职称、获得科研或荣誉称号等方面的大学毕业生回本地就业的,提供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