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作为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和要求,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科学审慎决策,就有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的意见,发挥董事的性和专业性作用,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现将 2021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董延安: 男,中国国籍,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贵州财经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贵州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贵州省级重点学科会计学学科带头人,贵州省咨询专家;现任贵黔国际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贵州维康子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四川九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何菁: 女,中国国籍,西南财经大学,法律硕士学历。曾任四川文君律师事 务所律师,四川鼎公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为四川英特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胡穗华:女,中国国籍,湖南大学应用数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历任广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营销管理、科研与培训管理专业、副教授等职,现任广东财经大学彩票研究中心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胡穗华女士于2021年7月任期届满,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钟鸿钧,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英国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张维迎教授研究助理;现任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数字经济研究中心主任、万向信托董事、腾讯研究院和全球经济咨询公司 Brattle Group 的特聘专家、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我们认为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有效。作为董事,我们能够做到按时出席董事会议,认真履行董事的勤勉职责。在召开董事会会议之前均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会议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与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与治理机制的完善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作为公司董事,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董事会2021年度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与意见,审议过程未受到公司控股股东或 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具体如下:
3、 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评 价报告的意见 4、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意见 5、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6、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 股东回报规划(草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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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当期及 累计对外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 立意见 2、 关于2021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说明及意见 3、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意见
全文及 其摘要的议案》; 2、 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 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4、 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审议《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6、 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 案》 7、 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 8、 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 股东回报规划(草案)》
全文 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我们按照《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根据公司所处行业、产业发展状况和市场整体形势进行深入分析,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对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与实施提出科学、合理的,为公司发展规划与战略实施得到有效落实提供科学依据;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审查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等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对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政策与方案进行了审查;对董事候选人、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提名前的审查工作,对其任职资格等认真进行了核查,确保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客观性、性与合规性。
在履职期间,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公司管理层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充分保障我们的知情权,通过现场考察和定期电话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现状、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重大事项。并基于我们各自专业角度提出与观点。
凡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同时关注市场变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勤勉尽责地发挥董事职能。
2021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的董事,本着、诚信的原则,在多方面关注上市公司动态,认真履行独董职责,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制度》的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根据掌握的公司情况,客观发表意见与观点,并利用专业知识做出、的判断,切实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协助公司推进投资者关系建设,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3、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内部管理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
4、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能力,形成自觉社会股东权益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