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纳雍县高度重视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县委、县从政策支持、资金投入、人力投入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努力,社区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为进一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发挥基层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创新社区治理服务机制,2017年4月至5月,纳雍民政局到各有关乡镇就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进行了认真调研,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参考借鉴。
截至2017年5月31日,全县共有城乡社区163个(2010年根据市、县安排,将张家湾镇、乐治镇、王家寨镇等10个乡镇的居委会与邻近村合并为16个农村社区;2013年因撤镇设办事处,雍熙办事处由5个城市社区增设为9个城市社区、8个农村社区,居仁办事处增设8个城市社区、4个农村社区,文昌办事处增设7个城市社区、2个农村社区;2013年村(居)两委换届选举期间,纳雍县结合实际,将张家湾镇、乐治镇、阳长镇等10个乡(镇)的农村社区撤并为11个;2016年,为提高镇镇化率,根据市、县安排,将全县136个村委会改为社区居委会),其中:城市社区居委会160个,农村社区3个(姑开乡姑开社区、昆寨乡中心社区、左鸠戛乡瓦房社区)。
全县163个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中自有产权的152个,租用办公用房的6个,建设单位无偿提供用房的社区5个;163个社区中办公用房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68个,200-500平方米的79个,500平方米以上的10个。各社区均配备了电脑、电视机、办公桌椅、远程教育设备等办公设备。
1.志愿者组织情况。据调查统计,全县通过“志愿云”系统在全县招募各类志愿者10365人,组建志愿服务队64支。
2.社区社会组织情况。全县共注册备案各类社区社会组织61个。其中:书画、诗词、摄影、音乐等文化协会12个;个体劳动者、老年体育协会等19个,农村特色种养殖协会13个,家政服务一个,居家养老服务5个,其余协会11个。
近年来,纳雍县高度重视基层社会治理工作,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探索城乡社区建设的有效途径,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区治理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了基层基础设施和基本服务体系建设,整合民政、社保、司法、治安、科技、教育、卫计、文化体育、农林水利、通讯电信、综治调解、维稳等管理职能和服务资源,分别建立起卫计服务中心、科技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中心等多种类型的服务网点,对卫计、就业、低保、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事务实行一站式服务,搭建以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为纽带、村级服务站为基础的覆盖乡村组的便民服务体系,职能由管理型逐步向服务型转变。
为确保村级组织活动阵地达到“标识统一、质量优良、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目标,纳雍县根据市委要求,结合实际,大力实施村级活动阵地改扩建工程,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县所有村和农村社区活动阵地建筑面积达到400平方米以上、城市社区活动阵地建筑面积达到600平方米以上。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委高度重视村级活动阵地建设工作,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村级活动阵地建设工作,并成立了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任组长,分管民政的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各乡镇党委为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村办公楼建设的统筹谋划、安排部署、规划设计、选址建设、质量监督、工程验收、投转固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村级活动阵地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分步合理推进。纳雍县427个村(社区)中,358个村和农村社区活动阵地面积达不到400平方,32个城市社区活动阵地面积达不到600平方以下,共390个村(社区)活动阵地需进行改扩建。根据市委“2017年、2018年、2019年分别完成60%、20%、20%”的要求,纳雍县经过充分调研,结合实际确定了各年的建设任务。2017年拟完成高速公和主干线沿线,省、市、县领导联系点,各级拟打造的示范点等260个村(社区),2018年、2019年各完成65个村(社区)的活动阵地建设,确保村村达标。三是积极筹措建设经费。村级活动阵地建设工作采取“一事一议”、“材料+工资”的方式,由乡镇统筹,村组织实施建设;钢筋、水泥、瓦等主材由县统购,砂石、砖等其它建筑材料由县住建局统一价格,并核定运费标准;工人工资由县住建局统一核定。建设资金采取县财政投入为主,市委补助一点、乡镇自筹一点、部门帮扶一点的方式筹集。县直部门结对帮扶村(社区)中有4个及以下修建的,每个村(社区)帮扶3万元;有5个及以上修建的,每个村(社区)帮扶2万元。同时,明确由乡(镇、街道)自筹资金解决费用和建成后的办公设备配套设施问题。四是全面启动建设。印发了村级活动阵地建设工作方案,村级活动阵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3次专题会议,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能职责,研究部署和安排落实了村级活动阵地建设工作的图纸设计、选址地勘、平场、材料价格核算、人工工资核定等方面的工作。目前,由林业、规划、国土3个部门组建的地勘组已经完成了今年拟建的260个项目建设点的选址工作;各乡(镇、街道)已组织完成了工作,正在启动基础建设。
根据毕节市委《关于选优配强村党组织推进农村基层发展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毕党发〔2013〕20号)和毕节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毕节市整乡推进农村基层组织氛围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毕组通〔2014〕11号)等文件,纳雍县结合实际,在村(社区)党组织建设方面,抓好三委一组一中心、两站一会、两组一室等设置,构建以基层党组织领导为核心,多元化有形服务载体并存的“一核多元”服务体系,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进一步提升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能力。
(1)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一是选派村第一支书,以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为契机,从乡镇班子和后备干部中产生第一支书,是的,兼任社区第一支书和驻村组长;不是的,任驻村组长,另外明确领导干部任第一支书,确保第一支书的选派全覆盖。同时,鼓励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乡镇长(办事处主任)带头到后进村社区兼任第一支书或分片包保。第一支书要对社区党组织的工作进行领导和指导,参与党组织的重要会议和重要决策,督促社区党组织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聘请名誉支书,按照回原籍的原则,把本村(社区)在外工作、读书、创业的聘请为社区名誉支书,名誉支出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切实为社区发展献计献策,帮助社区发展;三是划分责任区,以自然村寨、住宅小区划分为责任区,建立联系户制度,开展创业带富、结对帮扶等工作,发挥的示范带头作用。
(2)强化党组织核心领导作用,提升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一是着力推动基层管理。结合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配齐配强社区“两委”班子,推选出村民组长、中心户长及民生监督员,加强对基层的宣传和引导,提升基层意识,健全基层法制建设,健全和完善村级组织机构;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管理。制定了对社区干部(驻村干部、下派干部)的考核管理办法,严格考勤和请销假等制度,加强社区事务管理,认真开展值班服务、预约服务、巡回服务、上门服务、替民代办、一次性告知等服务,为群众提供政策等咨询服务,及时排查和调处群众矛盾纠纷,明确一次性告知和代办的事项并切实抓好落实,提前公示办事日程,按时服务到位。三是开展社区干部述职述廉质询评议。按季度开展对社区干部的述职述廉质询评议工作,由社区干部向村(居)民代表、代表、两代表一委员、村(居)民议事委员会等进行述职述廉,再接受参会人员现场质询,最后进行评议,对满意率达不到三分之二以上的党支部列为后进党支部进行整改,对评议为不称职或廉洁自律不好比例达60%以上的社区干部,进行组织处理。
(1)明确基层自治组织工作职责和功能。一是社区管理。村(居)民委员会具体对社区财产、卫生、社区安全、邻里纠纷等进行管理协调。二是居民教育。针对居民开展思想教育、政策法律学习、社会风尚熏陶等活动,以使社区居民能够热爱国家、热爱、的领导、、保持文明、移风易俗等,使社区发展更符合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更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发展。三是公益服务。社区居民在现实工作与生活中有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未必很大,但却繁多、琐屑,这些都需要村(居)民委员会通过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而加以有效解决。因此,社区内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既有社会组织的服务性功能,又有基层机构的行政性功能;既有自治的基本形式,又不能超越国家政策制度与法律的规范。
(2)有序推进基层自治工作。一是扎实开展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目前换届选举工作全部完成,新一届社区干部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将得以优化。二是健全完善管理工作制度,制定完善了《村(居)民自治章程》、《社区代表大会制度》、《社区协商议事会议制度》、《村(居)务公开制度》、《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有效保障了社区群众参与社区自治、行使的途径,提高了社区群众的自治意识。三是完善决策程序,在社区成立议事委员会,在各村居民小组成立议事小组,以自然村寨、住宅小区为单元,对涉及本村寨、本小区内的事项提出意见,不需村民议事委员会通过的事项,直接区“两委”研究决定,涉及对农村低保户评定、危房、一事一议、精准扶贫对象评定等重大民生项目的,由村民议事小组提出初步意见,召开村民议事委员会研究,再由社区两委决定。四是加强监督机构建设,在第九届、第十届村级换届选举期间,纳雍县要求城乡社区同步选举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社区财务使用、事务开展等情况全程进行监督。
(3)扎实推进城乡社区社会治理工作。一是推进农村综合整治。城乡社区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以“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以推进农业产业化为重点,以提高农民素质为根本,加强民生项目资金和物资的管理和监督,大力改善城乡人居和生产生活条件。二是抓好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社区严格落实对刑释人员、强制人员的必接必送必见面工作目标,建立以社区康复、社区人员安置就业为核心、阳光企业为载体的“阳光工程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辍学青少年、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空巢老人等重点群体的救助工作;四是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源头化解,使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处置在萌芽状态。五是转变大包大揽的观念,引导组建社区各类民间协会组织,推进村居民自治,提高群众社会各类参与率和支持率。
纳雍县社区治理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因工作起步晚、社区工作人员或群众对社区治理工作认识不够到位,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改进。
(一)社区基础服务功能不够完善。一是社区办公及服务阵地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目前各社区基础设施大部分仅能满足办公,服务群众的阵地设施落后,需要多方投入,大力开展硬件设施建设;二是目前开展的服务项目比较单一,主要依托于职能部门如民政社保、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开展工作,服务内容以部门安排的工作内容为主,没有制定有清晰的服务项目清单,受场地、资金等因素的制约,在居民大量需要的养老、托幼、保健、娱乐、家政、保洁、绿化等方面的服务还很欠缺,社区文化建设、青少年教育等服务还没有深入开展,社区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缺乏吸引力;三是社区信息化滞后,受限于资金、意识等因素,社区信息化建设目前还没有启动,尤其是在农村社区,社区信息化、公共服务等工作非常不如人意。
(二)社区职能定位不明确。一是县、乡两级分解到社区的工作任务繁重,很多不属于社区承担的工作均由县直部门分解到乡(镇、街道),再由乡(镇、街道)分解任务到社区,并且实行一月一考核,一月一评比,根据民政部门了解的情况,目前乡(镇、街道)分解到社区每月的考核任务大项12项,小项30余项,涉及党建、农业农村、综治维稳、脱贫攻坚、异地扶贫搬迁、卫计、安全、宣传、武装、民政等各项工作,乡(镇、街道)没有制定相应清单,对社区权责未进行明确;二是现有的社区“两委”职能不够清晰,难以发挥社区党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实际上处于被乡(镇、街道)领导的地位,从事本来应由职能部门或社会中介组织承担的事务性工作。目前社区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各职能部门工作进社区日益增加,却没有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下派工作人员和拨付工作经费,一定程度上加重了社区的工作负担,使社区干部整天忙于完成任务指标,应付各种检查,忽视了公共事务的自治和管理,社区干部普遍感到工作负荷重、压力大。
(三)社区共建落后。一是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群体对社区没有认同感和归属感,参与社区治理的动力不足,社区党委、村(居)委员会,社区服务站与社会组织的权责关系没有理顺;二是广大群众意识有待提高,在广大社区群众中,除了部分对社区依赖性较强的外,相当一部分群众认为社区建设的好坏与自己并无关系,尤其是一些有工作单位的居民,对于自己所在的单位有着高度的依赖性,而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较弱。三是由于体制上的原因,社区对辖区单位缺乏制约,辖区单位对于社区组织的各类活动只是应付,不能自觉地融入社区共驻共建中去。四是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滞后,市场力量对社区的支持和补充功能没有发挥。
(四)部门联动不足。一是由于纳雍县的村(居)务公开管理和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社区治理和建设工作由民政局牵头,部分单位和乡镇存在着社区工作是民政部门工作的模糊认识,很多工作和资源没有形成合力。二是由于民政局是的职能部门之一,而社区属于乡(镇、街道)管理,仅靠民政部门在协调部门之间的关系和指导社区治理上力不从心,“党委领导、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的工作格局没有真正贯彻落实到位。
的经费纳入财政专项经费予以配套,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及相应工作经费欠缺,制约了社区治理工作的开展;二是各部门投入社区治理的经费分散,没有统筹整合资金资源,一定程度上有重复建设的弊端。
一是纳雍县已经将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大党建工作内容,在十三五期间,每年通过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面积均达到400平米或600平米的社区服务站。二是各社区针对辖区内在外工作、创业的人员,宣传好社区治理工作中基础设施的重要性,多方筹措建设资金。三是加大对社区工作经费的投入,按照“财政拨付、费随事转、社会资助”的原则和公共财政的要求,纳入财政年度预算。比照其他民政专项资金配套情况,省、市、县各按一定比例逐级配套、分级承担并落实到位;四是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职能延伸到社区的部门每年要落实一定的工作经费。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社区居民的社区服务体系,满足居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服务需求。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积极推进以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治安、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化、教育、体育为主要内容的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倡“式办公、一站式服务”,合理设置服务窗口,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服务标准。二是鼓励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举办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城乡社区服务业,对开展公益性服务和社会力量兴办的微利服务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
一是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要求,逐步理顺、社区组织在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中的功能及权责关系,乡(镇、街道)制定清单,县级层面探索建立社区准入相关制度,实行社区公共事务分类管理。二是党委、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尊重和社区村(居)委会的权益,指导其依法开展自治,帮助解决工作的实际困难,并自觉接受社区组织和居民代表的监督和评议。
一是利用开展“两学一做”工作的契机,在所有符合条件的城乡社区、居民区、新社会组织、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社、专业协会建立不同形式的党组织,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领导体系。二是主动抓好社区的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及时将社区退休人员、复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失业人员、流动人口中的,纳入社区教育管理服务范围,促进形成城乡一体、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配合的动态管理机制。三是动员和组织广大积极参与基层事务的管理和志愿服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表率。(潘登 民政局党组、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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