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局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落实市委市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七有”“五性”要求,就业优先战略,深化体制机制,增强群众获得感,完成各项任务。
1.就业政策体系实现“更高质量”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以市名义印发《市人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支持企业稳定发展、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开展技能培训、精准施策帮扶、优化服务、健全保障机制等方面推动实现高质量就业。出台《市精细化公共就业服务实施细则》,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向精细化、专业化、智能化转变,实施精准识别、精准指导、精准匹配和精准支持的“四精准”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模式。针对重点地区,给予大兴区域内新机场临空经济区和通州区域内城市副中心建设地区特殊就业扶持政策,适当加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力度,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倾斜支持。
2.重点群体帮扶实现“更高质量”安置。开发城市公共服务类岗位安置农村地区劳动力就业,将公共服务类岗位范围扩大至园林绿化、铁护联防、市政市容、公共物业管理等领域,有13720人正式工作岗位。以创新创业引领高质量就业,培育300名创业导师,完成本市第三批10家创业孵化认定工作,我市创业导师和创业孵化信息库进一步建立健全。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创业服务平台和创业板,促进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高质量融合,大学生创业板入板企业达到85家。截至12月底,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2.3万人,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21.5万人,帮扶城乡困难人员就业15.2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4万人,分流安置去产能企业职工216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4%,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为97.4%,全部超额完成年初预定计划。
3.技能人才培养实现“更高质量”提升。支持延庆区围绕冬奥会、世园会实施五年10万培训计划,协调本市首旅集团、首都体育学院、劳动保障学院等优质培训资源主动对接延庆培训需求,在冰雪、餐饮服务等领域展开全面合作。新建10家市级首席技师工作室、10家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全市评选出30名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和100人享受市技师特殊津贴。以市委市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首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建设更高质量的技能人才队伍。全年累计培训各类人才173.4万人次,新增高技能人才12233人。
1.“进一步放活”人才落户方式。落实国家户籍制度,今年启动了首批积分落户申报审核,为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居住的普通劳动者开辟了一条全新的落户渠道。18个市级部门、16个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密切配合,搭建了信息系统和联动服务平台,最大范围实现了部门间数据交换共享、联审联核,绝大部分申请人足不出户就能完成积分落户申报。同时,全面做好咨询服务、宣传引导、应急保障等工作,确保了顺利推进。目前,我市首批积分落户申报审核及落户名单公示已全部结束,6019人取得落户资格,政策试行期间年度落户规模6000人
2.“进一步放活”任弼时的子女职称评审评价标准。认真落实习总“发挥才评价指挥棒作用”的,以市委、市办公厅名义出台《关于深化职称制度的实施意见》。出台《市科研机构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管理办法》,首批向5家科研机构下放职称评审权,目前,2家单位已完成备案,获准开展职称自主评聘;在全市职称评审中改变“唯论文”的评价标准,推动建立分类评价标准和职称评审代表作清单,力求实现“干什么、评什么”。
1.调整社保待遇,确保领金人员“共享”。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福利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214元,惠及全市246万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水平达到近4000元;失业保险金在现行基础上每档上调244元,从1536元至1645元不等;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280元至355元不等,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85元,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增加到2540.1元至4233.5元不等;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人均每月提高到710元,福利养老金人均每月提高到625元,惠及全市87万城乡居民。同时,联合市财政局出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明确缴费标准和享受补贴范围,健全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标准动态增长机制。
2.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确保劳资双方“共享”。我市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8.2%,城镇职工劳动合同续订率为93.9%。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至每小时不低于12.18元、每月不低于2120元。发布食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等19个行业工资指导线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有助于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并做好增资决策。
3.健全劳动监察执法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出台《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落实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实施方案》《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政策体系,确保实现“无拖欠工资”目标。完成工程建设领域、人力资源市场行业等领域5次以上联合执法检查,处理违法行为。全年共对10.5万户次用人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9万件,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类案件5320件,共为农民工追发工资1.39亿元,通报工程建设领域不良信用企业33家、个人173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企业3家,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被国务院考核组评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