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欲情史
2018年是40周年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常委会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贯彻落实习总“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重要题词,按照习总赋予广西的“三大定位”新和提出的“五个扎实”新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和全区工作大局,认真执行自治区十三届一次会议决议,依法开展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工作,完成全年各项任务,在履职第一年实现了工作良好开局。
常委会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总,立足工作实际,把学习贯彻习总关于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摆在突出,学懂弄通做实,自觉用新思想引领新时代工作。印发学习研究宣传贯彻的意见,召开全区学习贯彻的会议,常委会党组、主任会议带头学,举办常委会组员和代表专题,组织开展征文活动,召开各级学习。确立学习机制,每次党组会议都安排专门议题学习领会习总重要讲话和中央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学习贯彻庆祝40周年大会、习总重要题词等,对习总视察广西重要讲话进行再学习、再推进、再落实。通过一系列学习贯彻举措,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确保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定于一尊、一锤定音的权威,自觉把我区工作紧紧扣在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紧紧扣在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上来,紧紧扣在厉行、推进广西建设上来。
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始终党的领导,确保党的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落实。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确保各项工作方向正确、效果良好。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加快实现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构建“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发展新格局的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鹿心社关于做好新时代工作的要求,主动担当,善于作为,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工作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意图,把党的主张通过程序凝聚成全区人民的共同意愿。全面完成自治区党委交办的推动营商政策法规落实,加强红树林、乡村规划立法,完善立法咨询论证、评估机制,推进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国有资产监督等2018年各类任务以及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印发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的工作方案,抓住影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突出问题,通过的力量推动乡村振兴。贯彻自治区党委优化营商决策部署,从组织代表调研、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等8个方面,多级联动、集中发力,推动全区深化优化营商大会、有关法规和政策文件落地见效。
坚定和权威。落实,根据修正案,及时修改自治区实施宣誓制度办法,开展常委会议事规则等10件法规的修改工作。组织国家工作人员6批156人次进行宣誓,进一步彰显和权威。起草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有关文件,报送自治区党委印发全区贯彻执行。组织宣讲,开展国家日活动,通过新闻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学习、遵守、、运用的浓厚氛围。全面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首次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审查148件报备文件,对与上位法相抵触、与“放管服”不符的4件规章,提出审查意见,责成相关单位办理,中央令行,国家法制统一。
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发展社会主义,就是要体现人志、保障人益。常委会各项工作以人民为中心。代表代表人民,尊重代表的就是尊重人民的,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常委会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代表切实代表人志行使职权,建立与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座谈机制,建立每件法规制定、每次执法检查、每次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每次专题调研都邀请代表参与的工作机制。一年来,代表参加立法活动1560人次、执法检查活动77人次、预算决算审查活动136人次、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1187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65人次,478条立法被采纳。
工作与时俱进。以创新不断推动工作完善发展。制定改进常委会会议审议工作的若干,进一步规范了会前准备、会中审议、会议纪律、履职通报等,提高审议质量,推动科学决策、决策、依法决策。制定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立法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地方立法机制不断完善。按照中央和全国的要求,制定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意见,加强对预算的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使预算安排和政策更好地贯彻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制定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工作办法,更好发挥代表在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中的作用。建立自治区人民向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规范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更好服务发展、人民。
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加快立法工作步伐。一年来,制定法规6件,修改法规18件,提请本次大会审议法规案1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17件、自治县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3件。
(一)编制实施五年立法规划,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全面梳理研究我区现行有效法规,找准立法缺项。广泛收集立法需求,向145家单位征集到立法项目217件。将项目草案印发代表、刊登新闻等,多方面征求意见。经反复论证协商,确定本届立法项目36件,预备项目28件,用推动落实“三大定位”新和“五个扎实”新要求,并为全面深化,推进高质量发展、高水平等立法任务预留空间。立法规划报自治区党委批准转发后,及时召开立法工作会议推动实施。
(二)突出环保立法,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习总“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要求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起草并审议通过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红树林资源条例,修改海洋条例等6件生态环保方面法规,对其中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法律、中央、时代要求的内容进行修改,杜绝故意放水、降低标准、管控不严等问题,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蓝天碧海、青山绿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注重民生立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围绕补齐民生领域立法短板,制定民族教育促进条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保障民族教育经费投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制定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衡发展,改善乡村人居,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推动解决“舌尖上的民生”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多次论证评估和两次审议的基础上,将食品安全条例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充分听取全体代表意见。
(四)立改废释并举,确保于法有据。立法先行、立法与决策相衔接。围绕推进“放管服”,修改土地监察条例等10件法规,减少、下放审批和备案程序,扫除的制度障碍。适应电信工作需要,制定电信设施建设与条例,完善电信设施规划,规范电信监管,保障电信设施共建共享,推动“宽带广西”建设。适应科技体制需要,全面修订促进科技条例,将有关励和报酬的比例从50%提高到不低于70%,用法规确立科技中的权益、激励机制等,为我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开展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提供有力保障。
(五)开门立法,拓展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推动开门立法制,充分发挥立法服务和智库作用,建设6个立法服务,组建新的立法专家顾问库,专家数量扩容到80名。委托立法服务论证15件次,邀请专家顾问参与立法起草、论证、评估276人次,书面咨询233人次。委托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调研8件次,通过刊登法规草案征求意见9件次;召开立证、听证、协调、表决前总体评估会议47次,实地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53次,采纳各方面提出的立法共716条,为出台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加强指导,提高设区的市和自治县立法水平。严格遵循不抵触原则,对各设区的市报批法规进行性审查。组织专题培训,建立早介入、紧跟进、抓重点、勤指导工作机制,及时帮助解决立法中遇到的问题。落实自治区党委领导,指导北海市创新立法机制,有效整合工作力量,制定了北海市涠洲岛生态条例等4件法规。批准三江侗族自治县和龙胜各族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全面完成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二轮修订工作。批准恭城瑶族自治县传统村落条例,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紧紧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重视和保障民生,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把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同支持其依法履职有机统一起来,形成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合力。全年共听取审议14个专项工作报告,检查8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1次专题询问、8项专题调研。
(一)加强执法检查,推动法律法规落实见效。受全国委托,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对照法律找问题,推动法律贯彻落实,推动自治区人民出台大气污染防治配套文件。开展自治区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抓住法规实施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加快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重点对照有关扶持中小企业的20条,一一检查落实情况,促进及有关部门切实为中小企业排忧解难。对律、海洋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开展执法检查。一年来,检查了8部法律法规565条的实施情况,把其中重要的法律条文梳理为调卷,公布检查热线电话,广泛征求意见,不预先指定检查线,增加随机抽查等方式,发现51个方面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69个方面,推动相关问题解决,让法律法规真正落下去、用起来。
(二)加强计划、预决算审查和国有资产监督,提升财经监督水平。听取审议自治区本级决算、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等报告,审查批准自治区本级决算、预算调整方案。按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要求,改进预算审查方式,提前介入,组织代表审查重点部门预算,发挥代表在预决算审查监督中的主体作用,推动改进预决算工作,优先保障重点领域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政策实施效果。促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破解屡审屡犯难题。听取审议关于我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情况的报告,针对部分指标进展有差距的问题提出。首次审议关于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自治区人民第一次向全区人民亮出国有资产“家底”。会后,自治区陈武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常委会审议意见,强化落实。首次组建常委会计划、预决算审查咨询专家库,推动全区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
(三)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开展专题调研,有效推动全区中心工作和解决民生热点问题。贯彻鹿心社“要以促进和帮助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为目的”批示,听取审议关于优化营商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推动各地各部门抓紧解决营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听取审议自治区成立60周年重大惠民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加快推进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南宁园博园等自治区项目和民族地区、边境地区民生项目建设。听取审议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自治县和民族乡脱贫攻坚情况专题调研,助推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学前教育发展、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建设专题调研,深入基层广泛听取意见,推动解决学前教育“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健康需求。着力推动海防工作、柑橘黄龙病防控、桂台产业合作、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专题调研应用。问题导向,不断拓宽专题调研广度深度,形成的调研报告以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意见为主,力求实效。
(四)增强监督司法工作实效,回应社会关切。听取审议关于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机关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大打击力度,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基层巩固。为推动全区法院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目标,在上一年听取审议的基础上,再次听取审议关于全区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全区法院深化执行体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听取审议关于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全区检察机关适应新形势下司法职能新变化,切实加强对民事诉讼、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推动检察监督全面协调发展。
自治区成立的60年,是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在我区成功实践的60年,成就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为此,常委会专门作出关于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决定,要求我区各级人民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模范区和示范点建设,把中央的关怀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为全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统一行动,汇聚起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的磅礴伟力。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作出关于批准2017年自治区本级决算的决议、关于批准2018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要求发行新增债券资金依法用于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发挥稳投资、扩内需的作用。
党管干部原则,贯彻自治区党委关于机构的部署,加强各项工作衔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任命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等国家工作人员,为机构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提供组织保障,实现了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人事安排意图。一年来共依法任免国家工作人员102人次,先后对18人次的自治区代表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公告。
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国家机关组员,受人民委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行使。常委会全力支持和保障代表履行好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
(一)“订单式”学习培训,代表履职培训全覆盖。加强学习、增强本领,是依法履行职责、做大工作的基本功。常委会把组织代表履职学习培训、增强履职能力作为本届开局的重要工作来部署推进,分期、分批举办代表,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组员、专门委员会组员、机关各项专题学习培训,共举办14期各类学习培训班,代表共690多人次参加学习,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的培训格局。根据代表的不同需求量身定制针对性强的学习课程,实现学习模式从“菜单式”向“订单式”转变、学习内容从掌握履职基本知识向拓展履职综合能力转变。
(二)履职平台提档升级,搭建“双联”直通车。全区建成代表履职活动中心示范点55个,代表履职实体平台8806个,其中,乡镇(街道)设立代表履职活动中心1570个,村(社区)、经济合作组织等设立代表之家7236个。引导代表利用“代表履职通”等网络平台反映社情,建言献策。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发挥“双联”直通车作用,常委会组员直接联系200名代表,主任会议与所联系的代表面对面座谈,听取基层代表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组建75个自治区代表小组,创新小组活动。
(三)扎实办理议案,推动解决问题。召开代表交办会和办理工作座谈会,将代表提出的582件交由83个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推动承办单位将办理工作列入绩效考评。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多次召开协调会,面对面与提出的代表、承办单位负责人现场沟通解决问题。首次对承办单位落实承诺情况进行检查调研。注重把办理代表与推动工作有机结合,代表的推动了南宁至崇左、南宁至玉林城际铁开工建设,代表关于龙胜至湖南城步、金城江至贵州荔波等高速公项目的,纳入广西高速公网规划,代表关于深化电力体制的,纳入广西电力体制方案。注重把办理代表议案与立法工作有机结合,16件议案中的12个项目被列入立法规划。去年大会团交付审议的议案全部审议完毕,代表全部办结,所提问题90%得到解决或者计划逐步解决,代表满意率达93%。
“打铁必须自身硬”,发挥常委会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突出抓好建设和思想建设,以习同志为核心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扎实开展党的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切实加强组织建设,认真贯彻集中制,依法集体行使职权,推进自治区有关专门委员会组建、更名等工作。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常委会领导先后21次到扶贫联系点开展帮扶工作,督促指导机关开展定点帮扶工作,协调落实扶贫资金和项目,解决好实现“两不愁障”的突出问题,助贫攻坚取得新成效。严格执行中央八项和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口号式、机械式传达贯彻中央。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常委会组员履职通报制度和请假制度。推进“智慧广西”建设,加快机关工作信息化、智能化。
服务国家外交大局,做好对外交往工作,与来访的越南、韩国等国家地方议会代表团开展交流,应邀组织7个代表团出访,加强与老挝、柬埔寨等东盟国家驻南宁总馆联系,进一步促进对外交流与合作,在推动我区融入“一带一”建设中发挥作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强化研究、宣传工作,办好《广西》和广西网站。以“扎实推进生态建设”为主题,开展广西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接待群众来访1832人次,处理群众来信666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加强与全区各级联系,广泛开展工作培训、指导、交流,共同推动全区事业创新发展。
各位代表,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自治区代表、常委会组员、专门委员会组员和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自治区人民、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高级、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区各级和各族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常委会表示崇高的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认识到,同新时代新发展要求和人民的相比,常委会工作还存在差距和不足。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常委会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是新时代全面深化、建设壮美广西新征程的重要之年,也是自治区设立常委会40周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自治区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庆祝40周年大会,深入贯彻习总关于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按照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的总目标总要求,持续深入落实“三大定位”新和“五个扎实”新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决策部署,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国有机统一,依法履职,锐意进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国成立70周年。
深入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总关于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努力在学习、研究、宣传和贯彻上下功夫、见成效,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自觉在思想上上行动上同以习同志为核心的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工作正确方向。中国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当家作主,全面依国,集中制,全面贯彻实施,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着力以提升常委会履职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为目标,以加快构建兼容、上下联动的“智慧广西”系统为载体,全面推进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工作。
科学立法、立法、依法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做好立证咨询、第三方评估工作。实施五年立法规划和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加快立法步伐,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认真审议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地方金融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铁安全管理条例、电梯安全条例、柑橘黄龙病防控等法规案。修改北部湾经济区条例、测绘管理条例、水运输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落实机构等重大决策部署,对自治区本级法规进行清理,及时修改、废止有关法规。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专项清理工作。加强对设区的市、自治县立法工作指导,统筹安排立法项目,注重总结交流,推进精准立法,突出地方特色。加强立法能力建设,提高全区立法工作水平。
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着力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围绕全区发展稳定大局,聚焦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将监督与支持有机结合,步步推进,久久为功,促进“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确保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监督优化营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持续推动营商优化;采取执法检查、听取工作报告、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方式,加强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监督,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转型升级。听取审议关于财政生态环保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就业促进工作情况、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旅游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执行情况、2018年状况和目标完成情况、产业扶贫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推动相关工作深入开展。听取审议关于全区法院服务优化营商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进一步推动司法。听取审议预算调整方案、决算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自治区本级决算、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审议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报告,继续推进全区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提高计划、预算执行质量。制定贯彻自治区党委关于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关于预算审查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意见的实施意见。
检查消费者权益条例、促进科技条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实施情况,继续开展广西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确保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开展监察体制和监察法实施、“七五”普法、和完善部门预算、中医药壮医药发展、关于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决定贯彻落实、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第二轮“加工贸易倍增计划”实施、香蕉枯萎病防治、应急管理体制机制、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注重调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
深化代表履职平台建设,着力创新代表工作。采用混合编组、多级联动等方式,统筹安排各级代表在代表履职活动中心开展主题活动,建立群众意见处理反馈机制,发挥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提高代表议案质量,探索办理工作新机制,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加强代表履职学习培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不断丰富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小组活动的内容和方式。
强化责任,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旗帜鲜明讲,在立场、方向、原则、道上同以习同志为核心的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担当为要、实干为本、发展为重、奋斗为荣”的,努力使自治区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主题教育。加强对专门委员会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机关服务保障工作能力和水平。完成好自治区党委布置的脱贫攻坚任务。加强研究、宣传工作,讲大故事。认真组织开展自治区设立常委会40周年纪念、宣传等活动。加快推进“智慧广西”建设。加强与市县乡的联系,增强培训指导、经验交流实效,提高全区工作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在我们,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在激励我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周围,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认真执行本次会议决议,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创新、锐意进取,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