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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发2014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结暨20

※发布时间:2018-12-30 12:23:43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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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发2014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结暨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发2014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结暨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现将《2014年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结》和《2015年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落实市《2015年就业和社会保险等目标责任书》,展现新气象,体现新作为,实现新突破,为推进我市转型发展,打造美丽厦门作出新的贡献!

  2014年,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在市委、市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实施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创新,积极作为,务实进取,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尹蔚民部长、徐钢副省长来厦调研期间,对我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及用工情况等给予充分肯定。我市医保复合式付费方式也受到国家医保专家组的高度认可。智慧社保成为全国范本,社保微信入选微信2014年度优秀案例20强,被市评为“2014年度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我市人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厦门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做出新的贡献。

  2014年,城镇新增就业18.29万人,完成任务数的101.61%。失业人员再就业6.16万人,完成任务数的154.00%;城镇困难对象再就业1.41万人,完成任务数的141.00%;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2.68万人,完成任务数的178.51%;12月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03%,在年度控制目标4%以内。

  2014年,办理毕业生报到和介绍落户手续23499人,厦门生源毕业生入厦就业审批手续5683人,非厦门生源毕业生入厦就业审批手续21388人,并为433名大专、中专学历企业人才办理了户口转入手续。

  2014年,再就业培训5954人,完成任务数的198%。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4672人,完成任务数的146%;来厦农村劳动力技能提升培训2.1多万人,完成任务数的107%;来厦务工人员岗前培训10万人、完成任务数的125%;开展职业技能鉴定5.3万人,完成任务数的152%。核发职业资格证书3.5万人,其中高级工1.1万人、技师1416人、高级技师522人。

  (一)帮扶企业促发展。一是继续深化“百家深度合作职业院校”工程。举办厦门市第十一届暨厦漳泉第三届校企合作对接会,来自全国12个省市的158所技术类职业院校17.2万名毕业生、246个专业(工种)与厦漳泉600多家企业成功对接,促成了5000多名院校毕业生来厦就业。二是积极组织节后劳务协作活动。通过启动厦漳泉门户网站相关统计模块功能收集企业节后用工需求,同时积极做好500人以上重点用工企业重点服务,加强用工情况分析和形势预测。“天天办招聘,日日献服务”的做法,全市人力资源市场组织7.46万家次企业进场招聘,为68万人次提供求职服务。组织80家次企业1.2万个岗位赴江西等12个省市举办20场异地现场招聘会。三是引导企业充分用好用足现有优惠政策。2014年,对7764家企业招收的10.2万名农村劳动力给予社保补差3.1亿元,对124家企业招用应届职业院校毕业生363人给予社保补贴87.6万元,对1046家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0.93万人给予社保补贴2795.76万元,对1822家用人单位招收的0.89万名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社保补贴4629.16万元,对5.4万名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28906.2万元,对1290家企业招用5.2万人给予劳务协作励金2170.79万元。四是积极构建淡旺季员工调剂平台。针对行业用工旺盛需求存在季节性差异的特点,由搭建网络查询平台,企业提供用工供需信息,用工单位自主协商薪酬关系,最终达成行业内、园内或片区内人力资源的有效调剂。

  (二)开展服务稳就业。一是深化创业促就业。出台新一轮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政策,率先在全省将“本市户籍的应届职业院校毕业生”和“未就业的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列入自主创业扶持对象,延长创业场地补贴、自主创业励和创业带动就业励补贴年限,提高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带动就业励、创业项目入库励标准,补贴标准全省最高。同时提高小额贷款额度,个人自主创业最高贷款额度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并将贷款贴息金额与企业所招用人员的稳定就业挂钩,促进失业人员实现稳定就业。2014年发放小额贷款9169万元。举办2014年创业项目推介会,加强了对大中院校毕业生群体的项目推介,共推出电商、教育、餐饮等75个优质创业项目供广大有创业意愿人士交流对接。二是扎实开展各项公共就业服务。各项活动始终围绕“搭建供需平台、促进就业创业”主题,先后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春风送岗”女性专场公益招聘会及“民营企业招聘周”等活动,强化宣传和服务两个重点要素的落实。2014年全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共受理用人单位登记岗位需求393.51万个次,同比增长24.33%;同期通过各种求职平台求职人数为340.77万人次,同比增长58.97%。12月末,全市用人单位就业登记在职人数159.06万人,同比增长3.87万人。其中本市员工49.80万人,来厦务工人员109.26万人。三是力推“智慧就业”工程。就业失业登记全程网上办理,在全国率先开通“厦门人力资源”微信服务平台,查询全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最新招聘信息,获得量身定制的招聘信息推送服务。微信注册用户数1.8万人。此外,推动全市相关部门联动、信息共享,通过中心法人库信息共享,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减少书面材料;通过社保信息联动,促进企业规范用工。四是开展被农民、海域退养渔民入户调查。开发被农民、海域退养渔民入户调查软件,对被农民、海域退养渔民的就业失业情况、就业意向、培训意向等进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为进一步完善被农民、海域退养渔民转移就业政策做好准备。召开全市促进被农民和海域退养渔民转产工作就业经验,纵深推进被农民和海域退养渔民转产就业工作。

  (三)破解毕业生就业难。一是为毕业生搭建求职平台。2014年共为毕业生举办了8场省、市级大型专场招聘会、16场校园公益招聘会,发动近5000家次企事业单位参加,提供岗位9.8万个次,近9万人次毕业生到场求职。同时,充分发挥人才网平台服务功能,设立毕业生求职服务专区,并积极对接全国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活动,为我市毕业生提供更多选择空间。每天向人社部全国公共招聘网上传招聘职位,在每周一次的质量评估中几乎囊括全部第一。二是落实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40余项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共向444家单位征集见习岗位3238个,推动1800余名毕业生见习上岗。共拨付见习补贴1276.14万元、技能培训资金143.04万元、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20.5万元、厦门生源毕业生接收励20.5万元、公益性毕业生补贴10万元等。落实籍高校毕业生来厦安置对口支援工作等。三是推动毕业生创业引领。制定了“贯彻落实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和“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计划”。推荐8家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申报省创业资助项目。推动各区建设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思明区的孵化已成功孵化4家毕业生创业企业,仍有7家正在孵化中;集美区筹建的可供50个创业项目入驻的孵化于年底投入使用;举办首届“中国(厦门)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来自全国400余个大学生、留学生创业团队参加了大赛,成功提升了厦门的创业氛围。四是优化毕业生服务水平。创新举措为毕业生报到提供便利,如设立集中报到窗口,开通网上预约服务,网站首页实时播报办理流量等。为方便毕业生进行政策咨询,不仅开通了12333毕业生就业创业热线咨询电话,人事网、毕业生就业指导平台APP、职场英雄、创业论坛等多个平台也实时发布政策信息,随时为毕业生提供指导服务。

  (四)加大职业培训力度。一是拓展实施企业优秀青年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确定紧缺(急需)工种目录92个,培训补贴对象涵盖本市在职员工、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应届毕业生、来厦务工人员等,进一步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作,2014年拨付高技能培训补贴4798人,补贴金额724万元。二是推进高技能人才工作。完成了对首批8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考核工作,启动5家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评审工作。做好2014年厦门市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推荐的工作,配合省人社厅做好省级技能大师遴选复核工作。冯鸿昌、达(厦门)公司分别获得中华技能大和为国家技能人才培育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三是做好企业技能人才多元评价工作。充分发挥行业企业鉴定主体作用,指导宏发电声、水务集团、达公司开展高技能人才考核认定,2014年认定高级工16名、技师90名、高级技师37名。完成了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企业培训师、营销师、汽车修理工、模具设计师、维修电工等11个职业、技师、高级技师2个级别共1410人次的社会化考评。四是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基础建设。新设7家职业技能鉴定站和6家职业鉴定机构扩大职业技能鉴定工种,扩大职业技能鉴定覆盖面。持续做好统考类鉴定,2014年全市有8618人次参加全国统考,创历年之最。完善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建设,审核、修订食品检验工、汽车修理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医药商品购销员、保育员等16个职业(工种)的理论、技能试卷共计40套(82份),开发工艺品雕刻工-玛瑙雕刻(初级)、起重工初级、制齿工中级题库等共计10套(36份)理论、技能试卷,为新职业(工种)鉴定的开展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五是组织开展厦门市第二十届职工技术比赛。突出海峡两岸和厦漳泉同城化项目,完成A类23个项目、B类49个项目比赛。

  (五)加快厦门技师学院发展。一是强力推进示范校建设工作。成立示范办,实现专人专岗对接,在总体规划的下,积极推进示范校建设工作。完成示范校项目的顶层设计并就该顶层设计的技术径进行了全面扩展,形成独具学院特色的“4610”示范工程。成功组织完成“卓越绩效”3批次共25人教师赴台培训及示范校重点专业等15人赴德学习交流。年底顺利通过厦门市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组成的专家组对示范校项目建设工作的中期检查验收。二是招生工作卓有成效。学院秋季招生2035人,完成招生任务。实际报到新生1912人,报到率93.9%,为全省同类院校招生最好。三是学生参加各级技能竞赛获历年最好成绩。2014年共获国家级项5个、省级项9个。四是强化教学督导工作。调整督导工作机构,修订督导制度,发布并试行督导工作手册,增强督导实效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014年末,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26.89万人、314.28万人、175.33万人、177.22万人和164.3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06%、5.98%、3.12%、4.47%、3.26%。其中:外来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达到111.8万人、110.2万人、114.21万人、111.71万人和109.9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91%、6.99%、2.9%、4.95%和3.44%。各类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34.06亿元、支出123.29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6.63%、23.46%,各类社会保险基金历年累计结余543.79亿元。

  (一)加快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一是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调整。在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普调260元的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以及高龄人员等群体进行特调。同时完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即1月起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时的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基数,由2005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退休时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对2007年至2013年期间退休、退职且享受过渡性养老金的人员进行专项调整。目前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已达2838元,整体水平居全国前四名。二是积极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1月1日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到230元,增量全省第一,有6.38万人受益。提高已退养的未安置就业上山下乡人员养老保障水平,月退养待遇标准提高120元。12月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22.02万人,参保率为90%。其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数5.7 万人,月人均养老金219.64元。三是切实抓好被农民的养老保障工作。12月末,全市11.34万名被人员办理了养老保险,其中9.37万人办理退养手续,月均退养金达到1142元。四是做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2014年共转出2.12万人2.21亿元,转入1.16万人2.33亿元。

  (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一是进一步提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7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原来的390元提高到430元,高出国家,门诊医疗费报销比例提高5%,每年可减轻参保人员1500多万元门诊医疗费负担。12月末,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10.64万人。二是医保复合式付费方式受到国家医保专家组的肯定。国家医保专家评估组评估后认为,厦门实行城乡一体公平统一的医保付费方式,特别是搭建与支付制度相适应的技术支撑监管体系的做法,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实施成效真实可信,有很强的力,为全国提供了成功范例,有很强的作用,值得学习借鉴。三是修改完善健康账户政策。保留健康账户“保基本、强共济、可预防”特色,凸显“抵付本人自付部分医疗费、家庭间互助共济、购药体检等预防保健”三大功能。同时调整购买医用耗材及消杀产品目录,删除了38种使用频率少、易造成、不宜在家庭使用的品种,并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使用健康账户购买此类产品“每月不超过200元”,引导合理珍惜使用健康账户资金。四是厦门大病保险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参保人在省内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时“零现金”、“零等待”、“零资料”、“零报备”,确保参保群众方便快捷得到大病保险补偿。五是医疗费用简易报销系统投入使用。通过与医院数据库的联网,直接调取参保人在医院信息系统中的刷卡消费数据,有效规避人工录入的不足,为实现医疗费报销的电子化、网络化奠定基础。六是完成2013年度定点机构考核工作和2014医点服务协议的修改及签订。以“突出考核重点,简化考核程序”为原则,在不改变考核评分标准的前提下,对2013社保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程序进行简化。同时,将全市193家定点医疗机构及674家定点零售药店分区域分等级划分责任区域,确保2014医点服务协议签订工作的顺利开展。七是做好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2014年转出1.4万人2524.22万元,转入0.83万人1132.33万元。

  (三)加强工伤保险制度建设。一是不断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修订《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出台《厦门市补充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率先提出以工伤保险基金向商业保险公司再投保形式,建立多层次工伤保险体系。二是切实做好工伤认定工作。2014年共做出工伤认定结论8795例,发放各项工伤保险待遇2.86亿元,充分保障了工伤职工的权益。三是继续提高工伤保险待遇。调整2014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提高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以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定期待遇水平,增发定期待遇100万元。

  (四)提升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水平。2014年共完成鉴定4535件,其中因病或非工伤鉴定340件,工伤鉴定4195件,组织鉴定138场次,送达鉴定结论书13605份。一是完善政策体系。起草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出台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管理办法、劳动能力鉴定现场管理办法、劳动能力鉴定档案管理办法、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工作守则、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人员守则,规范劳动能力鉴定各项环节工作。二是提升劳鉴能力建设。实施购买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根据招投标结果与前埔医院签订购买劳鉴服务协议。增聘部分科目鉴定专家,完善专家库,由现有专家86名扩充至146名,涵盖了骨科、普外科等22个医疗科目。推动劳动能力鉴定室标准化建设,为被鉴定人和鉴定专家组提供良好的鉴定平台。三是加强劳鉴标准化建设。实行病例分类,推行级别公示,落实回避制度,实行鉴定结论书免费邮寄双送达服务。完善鉴定程序,压缩鉴定时效,所有鉴定项目均压至时限的30%以内、个别项目压缩至15%以内。四是推行劳鉴便民新举措。2014年7月1日起,工伤保险基金代缴参保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推动现场鉴定进驻协议医疗机构,在骨科、眼科、五官科率先实施现场鉴定与辅助检查一体化机制。

  (五)继续推进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一是做好失业保险相关经办工作。推行失业保险自助机办理,自助办理率达到61.35%。2014年度放本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4.07万人2.41亿元、43人丧葬抚恤金86.82万元、41人生育补助金14.2万元、失业保险价格补贴2.17万人237.53万元。按月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疗保险5546万元。发放3.16万名外来失业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金2007.18万元。二是按时足额发放生育保险金。优化生育保险业务流程,切实完善内部控制。2014年放生育保险待遇发放生育保险待遇5.14万人4.8亿元。

  (六)持续推进社会化服务。一是继续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管理工作。对新增企业退休人员采取“即退即移”方法,及时办理移交社会化管理。2014年新增1.5万名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2014年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人数累计14.21万名,社会化管理率为99.38%,社区管理率达到100%。积极开展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努力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做好五类困难退休人员免交管理活动费工作,2014年全市有2402名退休人员享受免交政策,切实减轻困难退休人员的负担。启动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电子化管理工作。二是较好地满足了参保群众基本的就医购药需求。修订医点医疗机构评审办法,新增35家医点医疗机构、121家医点零售药店,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定点医疗、购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将11家养老服务机构纳入医点服务管理,解决参保老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医疗费用结算问题。将实现了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263个村卫生所纳入医保服务体系,农村居民凭社保卡即可在口的村卫生所就医并即时结算医疗费,像在大医院一样方便。目前,全市共有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212家,定点零售药店674家,较好地满足了参保群众基本的就医购药需求。三是12333社会效益良好。厦门12333成立十周年,专程来厦出席厦门12333十周年座谈会的人社部信息中心党委翟燕立评价说,“厦门12333十年的发展,在技术和管理上走出一条成熟的子,成为全国的典范,值得各地借鉴”。2014年增加至40个坐席,举办15场专家咨询和在线接听,受理市民咨询电线万人次,其中人工服务共受理85.15万人次。社会保险方面是咨询的热点,约占总咨询量的81.60%。人工服务平均接通率为77.90%。四是持续做好社会保障卡制发卡工作。2014年共制作社会保障卡55.94万张,其中新增制卡43.91万张。

  (七)持续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稽核。一是推进社保基金社会监督试点工作。积极着手成立厦门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出台《社保基金监督报告制度》、《社保经办机构内控实施细则》、《社保经办机构内控检查考评实施细则》等三项制度规则,从制度建设入手加强基金监督工作。二是落实核查各社会保险疑点信息。组织开展对人社部基金监督软件发现的工伤保险4851条预警疑点信息、生育保险8条预警疑点信息进行核查处理。同时,对跨地区重复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进行清退。2014年冻会保障卡8046人,停发养老保险待遇7526人1066.43万元,追回冒领养老保险待遇45人49.6万元。三是开展专项检查。开展对2012年和2013年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以切实掌握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一步促进资金规范管理,更好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同时,配合财政部专员办做好2009-2013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执行及基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开展针对医点医疗机构和医点零售药店违规行为的专项治理工作,共明查暗访定点零售药店40余家,医点医疗机构35家,对专项整治中涉及违规的19家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医保相关和服务协议进行拒付费用、暂停结算、年度考核扣分等处理。四是加大医疗保险基金监督力度。继续开展第三方审计工作,医保智能审核系统的一期建设已基本完成,加大对医保基金违规操作的打击力度。2014年,共对95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预警,剔除不合理费用151.62万元。稽核16家定点医疗机构不合理金额362.35万元和56家定点零售药店不合理金额74.89万元。对其中涉及违规操作的医保服务人员94人次实行信用扣分,并暂停相应期限的医保服务资格。冻结涉案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229张,追回被骗取的医保基金119万元。五是加强生育保险待遇稽核力度。增设生育保险稽核模块,实行生育保险异常登记审核,采用银行卡强制身份验证,严格审核二胎准生证,减少300多万生育基金的流失。

  2014年,我市从外地调入和重新录用各类人才2347人,同比增长4.54%。其中博士71人,硕士294人,本科生1694人。重点人才31人,岛外高层次人才25人,柔性引进人才174人,引进海外留学人员623人。目前,我市享受国家特殊津贴专家共164人,享受高层次人才津贴142人。共有国家级百千万工程人才1人,省级百千万工程人才19人,海西创业英才12人。博士后工作站25个,在站博士后82人。特聘专家11人。

  (一)着力拓宽人才引进渠道。一是建设市场服务平台。2014年市人才市场共举办人才135场,吸引21557家次单位和57万人次前来交流对接。其中,2014年厦门市高层次人才交流大会暨第九届专业人才对接会吸引了150多名人才跨海而来,第四届“厦漳泉人才交流大会”时隔三年再次回到厦门举办,连续开展11年的“公益性人才服务月活动”规模再创新高。二是建设网络服务平台。优化完善厦门人才网微信账号,目前注册用户达2.8万人。厦门人才网主页访问量累计达7100余万次,发布职位信息累计达90余万次,每天在线万个,已成为全国最知最有影响力的区域性人才网络服务平台,拥有省内最大的人才资源库。三是赴外招聘引进重点紧缺人才。组团赴、、新加坡等国家地区推介我市人才政策,组织45家重点用人单位赴西安交大、西安科技大学招聘人才,与268人达成初步意向。和市卫生中心携手,组织我市13家重点医疗卫生单位赴上海、长沙等7个城市招聘人才,与140余人达成初步意向。

  (二)着力落实人才引才政策。一是落实“海纳百川”人才政策体系。加大特聘专家、区域性人才市场建设、引才工作网络体系建设三个“海纳百川”子计划的贯彻落实。二是推动“双百计划”人才申报评审。协助市委组织部开展第六批、第七批“双百计划”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的评审工作,第六批入选创新人才3名,第七批申报11名。三是落实人才住房优惠政策。完成353人次733.91万元人才住房补贴的审核、公示与发放工作,补贴类型包括购房补贴、租房补贴、人才租赁房租金补助等。完成厦门大学177位拟配售人才住房教职工资格审核,跟进第二批人才住房审批进度。四是完成引进人才经济补贴的核发。共核发引进人才经济补贴81人次209.9万元。该项工作历时8年,自2007年起累计核发4975.77万元,至今已全部完成。五是落实重点项目人才政策。落实市与复旦大学、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等高校签署的合作协议,参与研究市重点招商项目人才支持政策。

  (三)着力推进区域性人才市场建设。一是做才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2014年共批准设立人才中介机构9家,举办人才180场。完成2013年度人才中介机构年检工作,共104家机构通过年检,合格率达98.11%,据此编印《厦门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名录》。二是落实区域性人才市场优惠政策。2014年,8家人才服务机构、44家用人单位、86人次享受赴外招聘差旅费补贴8.43万元,132名人才享受来厦参会差旅费补贴26.4万元,10名取得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获得励共3万元,3名人才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获得从业培训经费补贴共1200元。三是引进、培养优秀人才中介机构。不仅成功引进国内人力资源服务旗舰企业上海外服公司在厦设立省公司,而且成功引进全球百强人才中介机构“倍智”公司。组织145名从业人员参加人才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确定10家机构、8名个人为成绩显著人才服务机构和成绩显著人才服务工作者。四是加大人才市场监管力度。加强人才市场现场巡查,每周至少现场巡查两个半天。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获得人社部、、工商总局联合通报表彰,成为全省唯一获得表彰的人才市场管理单位。五是加强人才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推进诚信承诺制度,9家机构、45名人员签订了诚信承诺书,采集和报送信用信息54条,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获评“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我省仅两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选。六是积极申报人才聚集区、人才高地等。我市已有省海西产业人才高地3个,今年继续开展省人才聚集区(人才特区)申报工作,并推荐火炬电子信息、海沧生物医药2个园区申报省产业人才聚集,特保生物、中船重工七二五研究所、第一医院糖尿病研究所、三安光电、天马微5家单位申报省企事业人才高地。

  (四)着力做好各级专家的管理服务。一是推荐各级专家申报人选。成功推荐8名专业技术人才、2名高技能人才入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人入选“福建省青年拔尖创新创业人才”,65人入选福建省第一批特支人才“双百计划”,在该计划六大类人才中,我市谢小青是入选“福建省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项目20个入选人员中唯一一个设区市推荐人选。二是落实各级专家政策待遇。今年放国务院特殊津贴164人91.59万元,并与财政局联合发文,自2014年7月1日起将特贴专家每月生活补贴由原100元/人调整为300元/人;引进高层次人才津贴284人84.6万元,办理高级专家医疗保健审核39人,做好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报批工作。三是做好各级专家沟通服务。组织“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参加人社部组织的国情班,组织我市专家参加省内两期休假活动,推动解决民营企业特贴专家未纳入医疗保健、住院特贴专家转院治疗手续办理繁琐等问题,并通过日常温馨短信,将服务送到专家手中。

  (五)着力加强博士后工作站管理。2014年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全年投入575万元,比上年增长65%。博士后在站人数达82人,比上年增长21%。一是加强入站博士后的管理服务。全年共引进39名博士后入站,推动1个博士后项目入选2014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获项目名单(全国仅50个)。会同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发放博士后阶段考核补助经费110人次275万元。明确厦大医学院招收的博士后将享受我市博士后同等待遇。二是加强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服务。开发并试运行厦门市博士后工作管理系统,指导各站做好博士后招聘、开题、中期考核和出站等工作。向3家新获批的博士后工作站拨付每站100万元首批建设经费;组织各站管理人员参加业务培训,组织产业研究院等博士后工作站参加中国()博士后人才交流与科技项目洽谈会。三是配合做好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管理服务。会同市科协做好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建站审批,制定了《新建院士专家工作站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厦门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厦门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四是推动博士后工作建章立制。完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审批办理规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在站博士后补助经费使用审批办理规程》、《厦门市博士后创新实践管理办法》。配合市科技局完善《厦门市科技政策兑现专项扶持资金管理细则(暂行)》、《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促进人才创新创业暂行办法》等。

  (六)着力扩大海外智力引进。一是推动特聘专家引进工作。特聘专家制度是我市首创的对台引才政策,2014年共征集61家企事业单位315个特聘专家岗位需求,最终确认11名专家成为我市首批特聘专家。二是深挖对台引才潜在需求。加强与汎亚集团等的合作,新增对台引才客户25家,推出对台高端职位212个,推荐人才353人次,面试178人次,成功入职15人。三是加强外国专家的日常管理。放外国专家证588本。推动5家机构成功获批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与、教育部门合作,指定外事专办员,对聘外机构开展不定期抽查和年度检查。四是做好外国专家的日常服务。推动12家单位参评市级引智示范单位,1家参评国家级引智示范单位。组织25名专家参评市“白鹭友谊”,10人入选,推动2名专家参评国家“友谊”。推荐两位外国专家携夫人参加我国举办的外国专家国庆招待会。做好“魅力中国—外籍人才眼中最具吸引力的中国城市”的参评准备工作。五是申报引智项目经费资助。今年我市共获得242万元引智经费资助,比去年提高了50%左右。其中,国家级项目19个,国家级重点引智项目5个,比去年增加3个,市级项目3个。申报“外专千人计划”7人,比去年增长2人。六是推动开展出国(境)培训。共获得国家外专局批准立项出国(境)培训项目13项,实际执行11项,派出107人赴欧美、新加坡等地学习培训,其中3个项目获得国家外专局经费支持约172万元。会同财政局出台《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七是拓展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渠道。继续推荐人员参加新加坡资助12个领域27个项目的短期培训,共5人录取。拜访接待新加坡国际企业发展局、栏里教育局、韩国中韩文化经济友好协会等机构,探讨国际人才交流合作相关事宜。

  (七)着力提升对留学人员的服务水平。2014我市共引进留学人员623人,其中博士177人,硕士368人,高层次留学人才93名,留学人员新创办企业65家。一是落实留学人员优惠政策。组织申报2014年度国家人社部留学人员择优资助和创业启动支持计划,10个项目共获得资助101万元,为历年最多,比增180.5%。组织申报“2014福建省留学人员来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9家留学人员企业入选。推动20多名留学人员入选市“双百计划”,比增80%。为94名留学人员发放生活津贴共计64.3万元,其中15名符合要求的高层次留学人员获得生活津贴共计16万元。二是拓展留学人员引进渠道。承办或参加了3场留学人员对接洽谈会,1场留学人员专场招聘会,450余名留学人员、220余家企事业单位参加了会议,共达成初步意向173个。与我国驻外使、200多家海外留学生组织、9家国内知名留学人员网站保持无缝链接,利用其网络平台及时发布我市的招才引智信息等。三是做好留学人员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做好留学人员身份认定、学历学位认证、工办理、户口入厦等日常业务办理工作。推动市工商局、市等10家单位成为第三批设立留学人员工作联络点单位,多部门合作,为留学人员提供全方位一揽子服务。积极举办厦门市青年海归“七夕”联谊活动等文娱活动,提升留学人员归属感。

  (一)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一是做好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完成史上最大规模事业单位统一招聘考试工作,招聘规模、报考规模、笔试规模、面试规模均创历史新高。本次招聘考试共推出425个招聘岗位,拟招聘619人,是此前最大规模统一招聘考试的1.99倍。共有41219人报考,实际到考17099人。经过笔试、面试,524人进入体检环节。此外,组织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补充编内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拟招聘80人,1974人报名,55人通过考试并办理了聘用手续。二是推动事业单位开展自主招聘。不断完善公开招聘简章中的公共条款,规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设置,优化自主招聘流程。共审核发布25份公开招聘考试简章,推出自主招聘岗位991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494人。未达到开考要求的岗位,在参加同一批笔试未被聘用的人员中开展补报名,有效节约了招考成本。三是加强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共审核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277家次,市属事业单位岗位聘任717批次;推动事业单位岗位实现动态管理,协助市竞体中心完善岗位动态管理制度,调研省达标高中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并提出改进意见,指导区教师学校、技师学院等通过转岗竞聘或公开选聘方式选拔单位副职领导。四是做好事业单位日常服务工作。办理厦漳港口一体化整合成建制转移入厦手续68人,本市事业单位间成建制划转手续11批600多人。办理市内不同系统事业单位间人员调动22人,聘用制干部续聘手续165人。启用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聘用合同”模块,促进《聘用合同》签订和续聘解聘手续的规范化、常态化。

  (二)优化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制度。一是完成全市职称评审的日常工作。2014年我市共评审通过高中级职称3445人,其中高级职称2150人,中级职称1295人。办理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委托评审650件,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556件,协助核查外地市职称证书26件。二是加强职称评审委员库的建设。着手增补工艺美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艺术等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重建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会,将长庚医院11名台籍专家、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12名特聘主任纳入评委库。三是优化职称评审分类体系。今年起,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从原来的19个大专业细分为35个专业,提高了评审的准确性,为企业申请资质认定和工程招投标提供了便利;四是创新职称评审工作机制。率先全省在高级经济师评审中实行全员面试,提高了评审工作的公信力。

  (三)加强培训教育认证工作。依托经管学院、人才中心两大培训,面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各类培训。2014年,经管学院举办各类培训班95期,培训人数9525人次;人才中心举办各类培训班96期,培训人数5300多人次。一是加强经济管理类公益培训。引入浙大、上海市委党校、上海财经大学等院校的教学资源,与市国资委联合开展国有企业四类人才培训,累计培训145人。与市部、市工商联(总商会)合作,在浙大、、三地举办三期非公企业总裁培训班,累计培训127人。为火炬集团、轻工集团、夏商集团等国企举办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等。二是加强法律法规类公益培训。与市合作举办依理联络员培训班、实习律师岗前培训班、司法鉴定人业务培训班、社区矫正工作事务业务培训班、医患纠纷调节委员会专家培训班等。三是加强公共服务类公益培训。举办厦门生源职业技能培训、大学生IT实训、周末公益讲坛、HR经理人沙龙等公益培训共41场,“经济全球化与厦门产业链”等继续教育培训项目8场,累计培训4555人次。四是配合实施高级示范项目。共举办国家高级示范项目班2期,省高级示范项目班10期,市高级示范项目班25期,累计1753人参训。五是积极探索创新培训服务模式。会同市委组织部开展首届事业单位面试评委培训。创新采用学友学习园、培训频道会员制管理等方式,提升培训的灵活性和系统性。积极拓展职业资格培训、企业项目式内训、新进HR实务操作培训等。六是做好继续教育学时认证等日常工作。2014年共办理继续教育学时认证8957人次,继续教育单位内训报备1213家,确认、更改机关及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学历、学位信息109次。

  (四)扎实做好干部安置工作。一是做好安置日常工作。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制定我市干部安置计划方案,下达干部接收指标,完成209名营职以下及专业技术干部、31名自主择业干部的审核接档工作,组织干部笔试、选岗,落实安置,并完成2013年度安置扫尾工作。二是开展干部岗前培训。举办军队培训班,178人参训。组织参加国转办举办的网络培训,106人参训。举办营职以下干部适应性培训,提高干部岗位适应能力。组织干部不定期学习法律法规相关知识。今年,我市1名干部获得了全国模范干部称号。三是做好干部解困维稳。走访近百家家庭,结合春节、五一、八一、国庆等节日,慰问企业营职以下干部2788人次,发放解困资金近260万元。为企业失业干部发放社保补助金12万多元,推动社保补助金标准提高60元/人。复核600份企业退休干部专项生活补贴资格,新增89位可享受补贴的企业退休干部。四是做好干部日常管理和服务。为干部办理档案查询、档案证明、公积金账户等,按时发放干部退役金、体检费等。促进自主择业干部再就业,关心干部创办的企业。

  (五)完善工资福利退休管理体系。一是做好日常工资管理。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基金、金的核发工作,其中核增50680人,核减1792人,抚恤239人,办理退休手续584人,审阅档案超过3500份,并核发201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工资补贴金和离退休人员过节费。二是现场开展工作指导。现场审核筼筜、嘉莲、开元、梧村四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档案,赴港口局核实漳州港移交厦门港有关人员的身份,出现问题,现场解决。三是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按照上级要求,赴汇报有关公务员超职数配备干部的自查情况,参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清理,调整5.12退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等。四是加强业务培训交流。为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工资业务培训,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事业单位少数工作人员因档案缺失难以办理退休手续的处理意见。

  (六)提升人事考试管理服务水平。2014年共完成32场人事资格考试的报名审核工作,51722人通过审核。组织了25场人事资格考试工作,应考261161人次。一是完成机关事业单位考试组织工作。包括:2场省级公务员考录的组织工作,31839人报考,比增53.46%,1场中央机关及直属机构公务员考录的组织工作,16505人应考,1场事业单位补充编内人员统一考试的组织工作,24426人报考。1场机关单位工勤人员考录的组织工作,326人报考。二是完成专业技术职称和职(执)业资格考试组织工作。会同市卫生局、卫生人才中心组织2013年度全国卫生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及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会同市建设与管理局组织2014年度福建省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会计从业人员考试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等。三是提升考试服务水平。启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考试报名自动发送温馨短信等方式为考生提供便利。为满足考生职称评审的需要,提高了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资格考试频率,对急需证书的考生,协商经发局特事特办,提前发证。

  2014年,完成公务员招考和部分行政执法机关基层公务员专项招考工作。其中,系统公务员招考单位共80家,招考职位157个,计划招考231人,21822人报考,实际录用213人。部分行政执法机关基层公务员专项招考单位1家,招考职位18个,计划招考54人,1243人报考,现已完成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会同市赴中国人民大学招录编内人员50人,实际录用47人。参与中直机关驻厦单位2014年度公务员面试组织工作及2015年度笔试组织工作,厦门考区共16475人参加了笔试。

  (一)完善公务员考度。一是提高公务员考录的规范化水平。通过统一标准、集中审核,保障报名资格审核和面试复核工作的公平性。规范岗位设置条件,避免在专业设置和性别设置上出现歧视现象。二是提高公务员考录的公平。首次采用电子评分系统,实现考官随机分组电子化和成绩汇总发布网络化运作。面试中,电子评分系统实时,出现异常分数现场预警。首次取消了用人单位选派主考官的做法,由每组七名考官临时指定主考官。考场内使用信号屏蔽和全程,面试一结束马上公布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中直机关驻厦单位公务员面试中,考官抽签组队,每天一换。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保障了公务员面试的公平、透明、高效。三是加强考官队伍建设。选派33名考官参加省里举办的考官初任资格培训班,并安排见习。

  (二)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一是加强职数审核和遴选调动工作。完成公务员职数审核630批次、1867人次,公务员登记813人次。新任公务员确保从基层选拔,并设置服务基层专门岗位,今年录用“大学生村官”19人。做好公务员公开遴选,9个市直机关从基层一线人。办理干部交流、轮岗、选调共516人,省部属单位人员调动落户30人。二是开展年度考核和金核发工作。完成年度考核网络版的软件开发工作,完善绩效审核系统。审核市属166家机关、141家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和年度金数据,各区及市属教育系统年度考核数据。确定本年度未休年休假报酬、绩效管理发放对象,完成绩效管理等的数据接核。根据效能办考核结果,完成52个市直部门绩效评估金的核发工作。三是做好公务员惩工作。会同市委组织部给予123位市直机关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记三等功,给予5人处分、1人撤职处分、1人后降低职级待遇、1人解除记过处分、1人解除记大过处分。会同9家市直机关及110联动办,评选推荐部、省、市级先进集体13个,先进个人27人。

  2014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主动检查用人单位5680户次,书面审查3294户,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8737件,处理突发劳资纠纷4起,督促用人单位补签、续签劳动合同4千多人次、处理工资纠纷案件补发金额达12917万元、清退押金4万元,清退童工12人,非法职业中介机构1户。处罚用人单位及个人94户(人),处罚金额40万多元,取消2家定点医疗机构的定点服务资格。全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共办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8581件,审限结案率100%。

  (一)进一步做好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工作。一是加强企业工资指导。会同市统计局发布2013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含劳务派遣)平均工资55864元,月平均工资为4655元,比上一年增长6.35%。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各项工作,调整方案已经市常务会议通过并按程序省。发布2014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和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和仓储邮政业等三个行业工资指导线。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工种(职位)增加到366个,并对其中75个工种按不同专业(技术)等级发布相应的工资指导价位。开展2014年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工作,加强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指导监督工作。二是积极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会同市总工会等部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工作,通过企业协商、区域协商、行业协商多形式扩大集体协商覆盖范围。2014年,市人社局共审核企业集体合同418份,涉及职工19.99万名,其中210户企业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涉及职工12万名。

  (二)继续推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一是广泛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召开全市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现场会,推广湖里区“1118”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工程建设经验,部署全市各区至少一个街(镇)、一个社区、一条商业街(楼宇)和至少8家小微企业作为创建示范点,开展由点到面的创建工作,并逐步往深度、广度拓展。二是全面规范劳务派遣。规范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审批权限部分下放到各区。制作《提示函》送达劳务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督促使用派派遣劳动者超过用工总数10%的用工单位制定用工调整方案。2014年共核发67份《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办理6家劳务派遣分公司备案。三是做好劳动标准工作和劳动工资日常工作。2014年市人社局共审核104家企业的《女职工权益专项集体合同》,全市共办理《未成年工登记证》1.1万本。

  (三)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度。一是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在全省率先设立驻街道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室,实现劳动零距离。认真开展保障企业工资支付、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劳务派遣企业和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专项执法检查及环卫工益专项检查行动,联合相关部门深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开展检查,加强与机关协作查处恶意欠薪案件,得到省督察组的高度评价。市委常委、市委委詹沧洲在全市相关工作会议中高度赞扬人社部门在解决欠薪问题工作中的措施和成效。二是妥善处置突发劳资纠纷。妥善处理厦华公司、科维彤创公司等较大规模劳资纠纷,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动预警、积极介入,成功化解纠纷,应急处置工作获得上级领导部门肯定。三是开展建筑领域“无欠薪”项目试点工作。与建设、交通、铁建办等部门联合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分别挑选了房建、高速公、铁场站建设共三个项目进行试点,探索解决建筑领域工程款和工资纠纷引发矛盾冲突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一是提升仲裁办案能力。聘任5位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专家咨询委员,对重大、疑难劳动争议案件和工作创新发展提出咨询意见和,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重大课题研究。加强与市中级、市总工会的劳动争议调裁诉对接协调。二是进一步加强案前调解工作。推进市仲裁与交流合作事项,探讨聘任台籍劳动争议调解员。三是创新基层仲裁调解模式。在全省范围内率先设立规范化的湖里区殿前和江头街道仲裁派出庭,通过“先调后裁”或“调裁同步”的办案模式,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57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确定厦门大顺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富士电气化学有限公司2家企业创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示范点,设有调解员6名,调解室亦已配备到位。

  (一)推进依法行政建设。一是依法合规做好立法工作。积极做好《厦门经济特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修改调研项目和《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修订正式项目。二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制定市人社局重大行政决策若干制度并组织实施。2014年共对8件规范性文件开展了风险性、廉洁性评估。三是明确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内审、报备与发布制度。制定且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190件,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21件。进一步明确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内审、报备、公开程序并组织实施。四是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完善裁量权标准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17卷行政许可案卷目录建档、自评自查及工作。加政处罚案件监督管理,2014年,局行政处罚案件共75件,无复议或诉讼情况。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议与备案制度,对3起重大案件进行审议,完成备案。五是接受行政司法监督。完成39件行政复议案件的答复和35件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会同市中级法院、市法制局统一关于工伤、养老业务的相关标准,指导规范行政行为和行政诉讼活动。六是加强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培训。推进《厦门市行政执法证》申领工作,组织机关干部参加专题学习,邀请市局接待处黄高雄处长讲授《条例》,邀请法律顾问律师讲授《行政执法中的法律问题》。七是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开展“福建”宣传月、“12.4”国家日大型宣传咨询活动等,完成“普法30年”典型资料的搜集及报送。

  (二)深入开展审批制度。一是做好审批项目的上承下放。2014年共承接省人社厅下放审批项目6项(原人社局2项,原公务员局4项),市级下放审批项目2项(原人社局1项,原公务员局1项)。二是推进审批工作标准化建设。根据338号文等文件,重新梳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规程和信息。三是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所有事项办理时间均压缩至时限的35%以内,原人社局全年受理业务1.96万件,即时办理率91.22%。原公务员局受理业务7.71万件,即时办理率87.80%。四是实施商事登记制度后续市场监管。2014年,开展商事主体登记单位271家,接收商事信息203条,签收58条。五是推行清单制度。六是完成办事指南兜底性条款的清理工作。

  (三)加快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一是加强网站服务平台建设。2014年,门户网站建设取得了突破性的,电子社保荣获“智慧厦门”应用示范十佳项目和最具社会效益并成为全国范本,启动申报人社部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试点城市工作,人才网引入“大数据技术”并启动申报市经信局大数据项目。“智慧医保信息管理平台”一期、人才网第四次改版、留学中心官网最新改版等正式上线,突出“智能化”设计和人性化服务,让群众多跑网、少走马,办事更方便快捷。二是加强微信/APP客户端服务平台建设。率先全国开通社保APP,并入选2014年度微信优秀案例20强排行榜。率先全国推出厦门人力资源APP、厦门人才网APP,向客户提供最新招聘信息及量身定制的招聘信息推送服务,在今年“厦门最赞APP”评选活动中荣获“最佳公共服务类APP”称号;厦门市毕业生就业指导平台APP、厦门市留学人员管理中心APP等天天向上 蒋梦婕也陆续开通,关注人数呈几何倍数增长。三是出台制度规范信息市场主体行为。修订《厦门人才网信息管理》,利益相关方权益。

  (四)认真开展统计、规划、财务、调研等基础性工作。一是完事人才数据信息的统计、工作。包括:公务员及参公单位人员统计,事业单位、公有经济企业人力资源统计,全市人才总量统计、分类统计等。发布2014年毕业生供需情况报告,完成近五年厦门市人才市场人才供求情况分析报告,配合市委组织部整理省管干部和市管干部工资数据等。引进人才数据,为我市户籍控制和积分入户管理提供政策。做才中介服务机构及服务业务基本情况统计。二是完成全市重大规划中承担部分的督办工作。编制美丽厦门战略规划收入倍增行动方案。完成“十二五”规划、“海纳百川”人才计划、深化重点领域、《工作报告》、综改方案、美丽厦门等重大规划中我局业务的落实督办和工作;主动参与生物医药、服务外包、文化旅游、生产性服务业等产业政策的制定,推动医药卫生体制、公立医院管理,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制度等医疗卫生领域体制。三是开展走访调研工作。2014年,市人社局每位党组挂钩指导一个课题,每个处室(单位)完成一个专业课题调研。如,编制《厦门市各区人才住房优惠政策汇编》、《厦门市各区人才优惠政策一览表》、《厦门市各区人才住房优惠政策一览表》,形成《厦门市高精尖人才住房优惠实施意见(初稿)》。完成《近五年厦门人才市场人才供需情况报告》、《关于劳务派遣暂行对派遣业务的影响报告》。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开展人才顺畅流动制度体系建设调研。配合省人社厅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及待遇调研、两岸人员工资制度的比较调研。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养老保险制度调研等。

  (五)认真办理和落实和政协提案。2014年共收到市十四届三次会议、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交办件86件。其中代表10件,政协委员提案76件;内容涉及促进就业、社会保险、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关系、基金监督、人才引进政策、专业技术职称、毕业生就业扶持、工资福利政策、留学人员管理服务等。所有、提案均按时完成,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六)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工作。2014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各级转办的、投诉等1015件,办结率100%。

  (七)抓好机关专项工作。一是做好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工作。2014年召开37场,在各级刊载160篇,其中中央级3篇,整版报道38次,通过宣传结果的导向作用,倒逼各项业务工作注重政策落地效果、经办程序、风险,做好惠民利民便民政策的宣传解释和总结推广。加强指导新工作,统筹局系统的社保、人力资源、劳动监察微信和劳动监察微博,配合全局宣传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手段,更高效地推广人社工作实绩。同时,加强舆情,与厦门网、小鱼网等主流网络资源合作,做社舆情研判分析,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2014年局系统在全市政务信息绩效考核中首次获得满分。二是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认真履行安委会单位工作职责,切实抓好机关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三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通过市年度考核验收。

  (一)加强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一是推进制度建设。制定局《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绘制流程图和廉政风险防控图,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抓手有方向。二是加强宣传教育。设立“廉政大讲堂”,开展围绕“纠正四风,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邀请市纪委、市委党校、市检察院的领导和专家为干部讲授《杜绝“四风”、预防职务犯罪》等内容。开展干部任前廉政培训谈线人次,完成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组织副处级以上干部签订“”承诺书。开展廉政知识测试,使廉政观念深入。三是开展监督检查。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制度,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要任务进行全程监督。配合市纪委开展清退违规占用部队公寓房工作,约谈择业干部4人并督促清退。组织纪检监察人员24人次对各类人事考试进行监督检查。2014年,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行为,完成了防控任务。

  (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推进群众线教育实践活动,全局共提出27个群众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项目、31条整改措施,18个重点专项整治工作,并狠抓整改落实。一是整治文山会海、缩减“三公经费”。与教育实践活动前相比,原人社局减少会议44.43%,减少发文26.60%,压缩“三公”经费51.79%。原公务员局减少会议47.8%,减少发文18%,压缩“三公”经费55.34%;二是加强内部督查,及时违规现象发生。及时了2起直属事业单位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对另1起违规行为当事人进行了经济处罚、直接领导被问责,及时纠正下属单位领导干部自驾公车的问题,定期督查奢华浪费、“走读”、“裸官”、“吃空饷”、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在企业兼职等问题。三是严肃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在全市范围内牵头开展拖欠群众钱款、群众财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得到了省督导组的肯定。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追回或解决工资8489多万元。四是开展清理评比表彰工作。共汇总市级评比表彰项目225项,撤销196项,保留29项(不含国家批准保留的厦门文学艺术、厦门社会科学优秀)。

  (三)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一是推行“马上就办”、强化治庸问责。围绕“开展‘马上就办’、强化治庸问责”,创建市级马上就办示范点,新增《“马上就办”目标责任制度》等四项效能制度,按照七大类梳理马上就办事项80项,每个事项均明确具体内容、责任主体、流程环节、办结时限等要素。二是组织标准体系实施。做好审批项目的上承下放,重新梳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办理流程图,共梳理行政职权目录48项,行政职权办事流程44项,行政清单17项、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8项。《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备案每件办理时间由以往的8分钟左右提速到2分钟左右,时间缩短了80%。2014年,市人社局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厅审批、备案和服务事项受理总量572631件,占政务中心全年业务量的24.57%。日均受理2281件,即来即办率达82%,较2013年提高近11个百分点,办结率100%。

  (四)加强窗口建设提升服务质量。一是完善窗口建设工作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转变工作作风的意见》、《开展人社系统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实施办法》、《窗口单位服务规范(试行)》、《窗口单位纪律要求》等文件。二是优化细节提升窗口服务水平。通过一系列人性化措施,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如,将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迁至协议医院现场举行,启用业务代理专用章,推行办事大厅值班经理制度等。三是引入社会监督助力作风改进。开展“窗口单位日活动”,邀请市民代表、市效能监督员等人士现场观摩并提出改进意见。经过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市人社局窗口建设初见生效。《中国组织人事报》开篇专栏报道了市人才中心的先进经验,人社部督察组、省人社厅也肯定了我局窗口建设取得的。市留学中心被授予“全国人社系统2011-2013年优质服务窗口称号”,成为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留学人员管理机构。

  (五)推进党建工作、加强队伍建设。一是持续加强党建工作。开展创建优秀党组织,培育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原人社局荣获思明区嘉莲街道区域化党建先进单位,原公务员局下属人才服务中心支部被评为“市直机关十佳先进基层党组织”、机关1名同志被评为“省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同志获得“2011-2013年度”厦门市劳模称号。二是持续抓好党组织建设。2014年原人社局提拔任用9名干部,原公务员局提拔任用12名干部;三是持续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组织系统正处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学习贯彻习总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专题轮训班,组织干部职工收看盖军衔、焦裕禄等教育影片,践行榜样。邀请厦航地面服务保障部黄哲讲授服务礼仪,提升服务水平;继续开展“读书讲坛”,按照研读理论书、精度业务书、选读兴趣爱好书以及每季度至少精读一本书的原则,推动读书讲坛活动,为干部职工提供推荐参考书目,营造良好读书氛围。四是持续深化“联创”。局党组带队到员当街道、仙岳社区以及海沧区渐美村、同安镇水洋村、白交祠、军营村、西柯镇西浦村开展帮扶共建活动,与厦门水警区汽车连签订了“共建协议”。开展“到村居服务进万家”、“雨露育青苗”等活动。五是持续做才流动的管理。局属人才中心党总支现辖支部197个,在册流动3102人。2014年共举办支部活动100余次,走访38家企业支部,慰问29名病困,发放慰问金16400元,完成37名预备转正工作,启用新的党群活动中心,创建“云之家”网络社交平台,对市人才中心非公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题介绍。六是继续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原人社局机关连续四届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原公务员局已完成省级文明单位总评年的考评验收工作,现已通过市文明办公示,省文明办。开办局机关“讲堂”。除机关每月举办一期讲堂外,还与市图书馆共办讲堂,“讲,做,树新风”的社会风气;积极组织学雷锋、献爱心、志愿者在行动等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前往松柏汇成公交总站开展交通文明督导等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万人献爱心,慈善一日捐”及“无偿献血、奉献爱心”活动。七是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党组织发挥作用,加快原市人社局和原公务局机构融合、人员融合,举办乒乓球、羽毛球比赛和“2014年迎新春趣味运动会”活动等,选送机关优秀作品参加“美丽厦门﹒活动组工”才艺作品展示活动。关心退休职工、困难。春节期间,走访慰问退休老领导、困难及干部遗属;组织部分老干部参加形势报告会、情况通报会,组织机关退休干部参加新春健步行、登山活动及各种参观活动,协助安排好老干部的体检和疗养。

  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深入贯彻习总系列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围绕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统揽、依法行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深化社会保障制度,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人事制度,稳慎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厦门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中更好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一)扎实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落实各项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特别是新一轮创业带动就业扶持政策,继续举办创业项目推介会,推动各类群体充分就业创业,增强就业创业稳定性。创新农村劳动力转移机制,促进被农民和海域退养渔民充分就业。继续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积极落实城市贫困居民就业帮扶措施。推进农民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责任制。

  2015年就业工作目标是:新增就业18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4万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二)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继续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完善和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职业见习、就业援助、就业体验等公益性服务,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培训行动。继续举办大型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和校园招聘会,优化厦门人才网和厦门人才网微信客户端服务功能,实现随时随地“掌上”求职。完善毕业生创业政策、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推进毕业生创业孵化建设,重点扶持高校毕业生创办新经济、新技术、新模式企业,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三)开展全方位企业用工服务。加强企业用工形势分析,引导企业开展淡旺季用工调剂,强化与部劳务输出大省的劳务协作关系,适时组织企业赴外地开展现场招聘活动。继续落实各项补贴补差和劳务协作励政策,为企业用工降压减负。引导企业适当提高工资待遇,增强厦门在全国人力资源市场中的竞争力。引导企业加强文化建设,构建栓心留人企业,稳定现有用工队伍。

  (四)积极完善深层次校企对接合作机制。继续推进“百家校企对接深度合作职业院校”工程,办好厦门市第十二届暨厦漳泉第四届校企合作对接会,着力通过牵线搭桥、校企信息共享、企业自发对接等方式,实现企业与相关院校之间的深层次合作,有效缓解企业用工难问题。充分发挥全市教育培训资源作用,做好第三批定点培训机构招标工作。

  (五)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贯彻实施《厦门市高技能人才集聚暂行办法》,创新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实施百城技能振兴专项活动,继续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购买高技能人才培训等经费激励政策,加快建设质量督导员、考评员、监考员三员培训管理平台和职业技能鉴文评审无纸化平台,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加强新鉴定站设立和新工种审批的指导,建立鉴定机构红黑榜制度及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鉴定机构管理。继续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2015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目标是: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0.3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0.32万人,免费外来务工人员岗前培训8万人,来厦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2万人,职业技能鉴定3.3万人。

  (六)推进多元化区域人力资源中心市场体系建设。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跨地域、跨领域资源信息整合,着力探索打破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之间的横向隔阂,不同地域之间的纵向隔阂,建立多层次跨地域统一市场。加强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丰富网上招聘求职手段,推进厦漳泉三地同城化网络虚拟人才市场形成,积极引进包括在内的知名人才服务机构入驻厦门,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七)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继续开展“公益性人才服务月”、“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三八妇女招聘专场”、“民营企业招聘周”、“随军家属及复退军人招聘活动”等各项公共就业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强社区网格化模式下的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进一步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向深度广度开展。加快“智慧就业”建设,强化就业信息监测手段。

  (八)加快厦门技师学院发展。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技工院校创新的若干意见》(人社部发〔2014〕96号),继续以厦门地区生源为基础,重点加强漳州、泉州两地区招生,完成1900人招生计划。完成示范校建设并顺利通过国家验收。规范一体化课程开发工作,推进一体化课程。加强就业服务指导工作,稳步提高优质就业率。至少开发6家以上合作企业,确保每个系部均有冠名班。推进学风校风建设,强化学生的日常管理。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充分发挥厦门技师学院优势,紧密结合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积极拓展培训项目。

  (一)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大力发展企业年金。

  (二)健全和完善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制度。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完善参保人员自付医疗费困难补助政策。逐步完善付费总额控制下按项目、按病种、按人头付费等复合式的支付体系,深化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加强医疗保险服务监管。参与配合深化医疗卫生体制各项工作。完善生育保险政策,落实各项待遇。

  (三)完善失业保险制度。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完善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健全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

  (四)加强工伤保险制度建设。贯彻实施《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出台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调整用工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做好补充工伤保险工作。加强工伤预防工作,推进工伤康复服务体系建设。

  (五)加强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调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员,成立鉴定专家顾问团。完善劳动能力鉴定政策制度,进一步为规范鉴定工作。提升鉴定专家工作水平,优化鉴定意见形成机制。继续实施购买劳动能力鉴定服务工作,推动现场鉴定逐步进驻医疗机构,扩大辅助检查与现场鉴定一体化实施范围。

  (六)强化社保基金监管。继续推进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试点工作,加强社保经办机构的内部控制检查,逐步建立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相关工作制度,推进社保基金监督人员培训,推动成立厦门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不断完善医疗保险智能审核系统,做好医疗保险基金第三方审计工作。做好重复领取社保待遇疑点的核查追缴工作。

  (七)提升社保经办管理服务水平。加快智慧社保和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逐步实现社保业务经办的电子化。进一步提升社保经办窗口服务水平,努力探索社保“一窗式”经办和“网上”经办,着力打造高效便捷的优质示范窗口。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继续做好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电子化管理和五类困难退休人员免交管理活动费工作。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慰问及文体活动,努力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优化人才引进机制。建立刚性引才与柔性引才并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型人才、海外人才、留学人才、领军型创业人才并重的引才工作体系,形成立足厦门、服务海西、联系两岸的区域性人才市场,促进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的流动、合理分布。配合做好“双百计划”人才评审工作,推动“海纳百川”人才政策体系落实,完善我市人才住房政策。创新引才机制,探索跨部门合作,推动引智与引资相结合、引智与友城相结合、引智与相结合,引智与重大规划、重要园区、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大活动等相结合,推动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人才之间的交流合作,推动“以才引才、以才聚才”。

  (二)加大专家、博士后、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力度。继续推动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和申报工作,做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的建站申报工作,加大博士后引进力度。出台博士后创新实践管理办法,启动“厦门市博士后工作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网络平台服务,提升企业与博士后对接效率。推动实施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开展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计划和知识更新工程,结合我市工作重点推动高级项目实施。

  (三)开展海外智力引进工作。继续深入实施特聘专家制度,并举办第十届专业人才对接会。扎实推进“外专千人计划”和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开拓海外引智资源,积极引进国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探索建立常态化的外国专家联络机制和建言机制,落实外国高层次人才政策,为外国专家工作、生活、出入境提供便利。认真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控制培训规模,优化培训结构,实施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建设引智信息发布和引智共享平台,探索实现引智市场化。

  (四)着力加大留学人员工作力度。加强与海外留学生组织、海外工作站、海外人才工作顾问的联络,拓宽留学回国人员引进渠道。参与主办海外人才福建省创业周活动,承办福建(厦门)海外留学人才与项目对接洽谈会、海外留学博士海峡西岸行人才与项目对接洽谈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留学人员项目(演)专场对接洽谈会等,为留学人员搭建资金、技术、项目对接平台。落实留学人员科研项目经费资助和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的发放。组织留学人员申报市“双百计划”、省“百人计划”、国家“千人计划”等,推动优秀留学生创业项目申报国家、省部的项目择优资助经费、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等。

  (一)着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推动开展第二批聘任制公务员招聘。探索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录工作,优化考录流程,改进报名资格和面试资格审核手续,从细节入手,使面试工作更加公开、科学、高效。探索建立公务员招考诚信体系,形成考生诚信档案。加强处科级非领导职数审核工作,严格控制超职数配置。完善公务员管理信息平台,强化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年度考核激励机制。推进公务员职业建设工程。

  (二)着力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推动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流程,规范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岗位资格设置和招聘简章内容。对全市事业单位干部队伍进行全面摸底,收集事业单位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基本信息。优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建立岗位互通机制,指导事业单位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转岗竞聘管理岗工作,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满生机活力的事业单位岗位动态管理模式。健全人事网“事业招聘”平台功能,加大对各事业单位自主招聘的监管和指导,实现聘用合同监管网络化。

  (三)着力推进职称制度。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分类推进职称制度,进一步丰富职称评审内涵,提高职称评审公信力。会同市教育局做好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工作。加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家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工程、经济、工艺美术等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专家库。加强人事考试管理,严肃人事考试纪律,综合治理人事考试。

  (四)加强安置工作。完善营职以下干部安置办法,规范安置流程,提升安置工作的可预见性,完成年度安置任务。落实国家关于干部培训前移,加强培训建设,做好待安置期间适应性培训、岗前培训和网络培训。继续深入开展“关爱行动”,认真完善解困政策和方案,利用现有解困资金,做好解困慰问工作。加强与、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干部群体的总体稳定。加强自主择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五)加大人事培训力度。充分利用海峡两岸培训资源,依托主体班、高级班等载体,提升机关、企事业单位培训质量。继续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培训和人事业务培训。开展公益性培训,提升继续教育服务水平。

  (一)进一步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根据上级部署,贯彻落实配套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方案,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水平正常调整机制,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全面推进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清理“吃空饷”整治工作。

  (二)进一步健全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做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工作。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增强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加强企业工资指导,继续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部分行业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及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完善企业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继续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建立信息发布制度。继续实施收入倍增计划,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健全、企业、居民收入协调增长机制。

  (一)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推进“1118”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工程建设,全面推行“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置、服务对象延伸”的工作模式,持续完善基层劳资纠纷防控体系。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的监督管理。深入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

  2015年劳动关系工作目标是:劳动合同签订率96.5%,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1.5%。工资集体协商的建制率95%。

  (二)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推广驻街镇仲裁庭模式,加强劳动争议专业性预防调解工作,推动基层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企业自主解决劳动争议能力,完善集体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健全仲裁办案制度,优化仲裁程序,提高办案效能。

  (三)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效能建设,推动监察执法体制,完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加强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程序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用人单位遵守劳工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衔接工作。推广驻街镇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室模式。

  (一)加强调查研究。继续开展局领导专题调研和局各业务处室、各局属事业单位业务调研,促进调研为指导实践的理论依据和政策意见。进一步加强与民革厦门市委对口联系工作,开展联合课题研究,增加有针对性的政策储备。

  (二)加快推进法制建设步伐。加强重大决策制度实施及规范性文件性审查工作,做好社会稳定风险性评估、廉洁性评估工作。完善局系统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开展法律实施监督检查,以案卷评查工作为抓手,完善裁量权和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厦门市行政执法证》申领工作。及时处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有效消除和化解行政争议。发挥市法制和行政审判联席会议、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作用,不断解决人力资源保障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贯彻落实“六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三)提升行政审批整体水平。依托标准化建设实施,通过信息数据共享领域和范围的拓展,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批流程,推行《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网上申报,打造“高效、优质、便民、廉政”的行政审批服务品牌。

  (四)推进规划、统计、信息和财务工作。做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评估,组织编制“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进一步推动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厦漳泉同城化、深化重点领域、综合配套、新型城镇化建设、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规划所涉及工作的实施。提高预算编制质量,抓好预算执行进度,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约束机制。继续做好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统计工作,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快信息消费,积极推进“智慧社保”、“智慧就业”工程建设,探索推进人脸识别系统在设置社保卡密码和认证应用,进一步完善医保智能审核系统,拓展社保业务自助办理范围。做好金保工程系统基础架构工作和日常设备。

  (五)做好新闻宣传和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开展新闻发布活动,创新宣传手段和方式方法,做好重大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加大典型宣传力度。加强舆情和引导工作,健全与主流传统、新兴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有效应对社会舆情热点。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清理应公开的信息,努力实现应公开全公开。进一步发挥门户网站、12333、微信、微博等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提高服务能力增加在线交流互能。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努力提供更高质量的信息服务。

  (六)做好维稳工作。全面梳理历史遗留突出问题,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期的维稳工作。做好市综治任务责任分解工作,领导接访,秩序。

  (七)做好机关党建工作。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线教育实践活动,统筹推进城乡共建、结对帮扶、爱心捐助、义务献血等公益活动,深化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一先两优”评选表彰活动,着力在构建文明和谐机关上求实效。举办系统党支部、局直属党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培训班,做好机关党委改选、补选等相关工作。支持工会、共青团、妇工委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开展机关文体活动。

  (八)加强机关人事工作。开展机构的组织实施工作。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和交流轮岗工作,持续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思想和政策业务学习,大力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做事管理基础工作,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做好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加强党风廉政和作风纪律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和反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严明纪律,确保中央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八项”,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扎实开展专项治理,纠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新机制,进一步规范运行。加强对干部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加强窗口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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