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近期将开展2015年新增高等继续教育函授站、现代远程校外学习中心的备案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和依托建设单位申报新增函授站、现代远程校外学习中心的申请文件。包括依托建设单位的概况(原办学资质文件),申请开办函授站、校外学习中心(点)的层次、设置地点、首设专业、通信地址、梦见回家的路邮政编码、负责人及其身份证号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信箱等。
(二)高校对拟增设函授站、现代远程校外学习中心的考察论证报告。包括依托建设单位的学习场地、配套设施、教师、管理人员、管理方式、教学模式、质量安全保障措施、网络及其它必要条件与设施情况;依托建设单位的运行机制,可持续发展性。
(三)教育部批准试点高校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的文件;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高校开展函授教育的文件(复印件)。
请于4月24日(星期五)前将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省教育厅高教处,逾期不予受理。专家进校实地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各主办高校要严格落实《关于开展高等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点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4〕8号)有关要求,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教学站点的日常监督、指导管理和资源支持,确保安全稳定和正常教学秩序。
(二)各主办高校要合理规划,进一步控制站点数量。原则上每所高校在同一地区(以区、县为基本单位)只能设立1个校外教学站点,每个校外教学站点最多只能承接3所高等院校。省外高校在我省设置校外教学站点最多不超过3个,必须是综合实力强的高水平大学,开设专业原则上为我省稀缺专业。奥鹏等公共服务体系设置的校外学习中心最多承接3所高校设置的校外教学站点。
(三)各高校申报内容要实事求是、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直接取消学校当年备案资格和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四)对于办学规范、清理整顿力度较大的高校,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备案。对于办学规范不力,清理整顿不到位,存在重大管理隐患的高校,同等条件下其备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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