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全市淘汰任务清单的35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共323台、1605吨。截至8月20日,已全部完成淘汰(替代),其中,加入集中供热8台、煤改气202台、煤改电25台、太阳能替代1台、直接拆除87台。
一是积极部署工作任务。市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与各县区签订了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分工和工作任务。二是组织深入摸底排查。落实济政办字〔2017〕4 号文件要求,组织各县区先后开展4轮深入摸底排查,确定任务清单。三是专题调度协调工作。王忠林市长召开专题会议,调度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四是定期调度通报。每日调度、每月通报工作进展,倒逼进展缓慢县区加快工作进度。五是规范验收和财政补工作。会同市财政局出台验收办法和财政补办法,统一验收和补标准。六是预拨财政补资金。先后向各县区预拨财政资金3.7亿元,专项用于锅炉淘汰工作,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
市环保局将继续发挥好牵头组织职能,一是组织各县区对已完成淘汰的燃煤锅炉开展集中环保验收,确保列入清单的燃煤锅炉全部拆除到位,不遗不漏;二是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对燃煤锅炉、茶水炉、经营性小煤炉、煤气发生炉等继续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确保无死角、无盲区,排查出的燃煤锅炉、煤气发生炉要逐一登记,建立管理清单和台账”的要求,持续巩固。对新发现的燃煤锅炉,一律要求各县区立即实施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