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青岛市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市科技局党组、副局长徐凌云同志就《青岛市国家科技转移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进行发布解读。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市科技局研究形成了《青岛市国家科技转移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市常务会和市委全面深化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近日市办公厅正式印发。
2017年10月,科技部正式批复建设济青烟国家科技转移示范区,成为国家第4个示范区(目前全国共9个)。建设济青烟国家科技转移示范区,已列入2018年省委、市委重点工作。我市作为示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发挥海洋科技优势,建设海洋科技转移集聚区的重要职责。《实施方案》紧贴国家和部署要求,紧贴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紧贴科技转移主线,针对科技关键环节进行一体化设计、全链条发力,努力打造特色鲜明的科技转移示范区,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军民融合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勇当科技创新“排头兵”。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主要是围绕科技转移主线,突出海洋科技特色,聚焦六大重点任务,加快构建“源头供给—服务—产业培育”一体化科技转移链条。
第二部分是主要目标。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市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超过30件,PCT国际专利年申请量达1000件,国家级技术转移机构15家以上,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200亿元,其中,海洋技术成交额25亿元。
一是增强科技转移源头供给。加快海洋试点国家实验室、中科院海洋大科学中心等平台建设。推进中科院工程热物理所航空产业创新、中船重工海洋装备研究院等高端研发机构落地发展。推动高校院所服务地方,加快科技人才集聚发展。
二是完善科技转移体系建设。建设国家海属蛇的属相婚配表洋技术转移中心,形成“一总多分”架构。统筹推进区域分市场、专业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建设,构建技术市场服务体系。依托青岛大学等高校院所共建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壮大技术转移服务队伍。
三是深化科技转移协同。开展产学研对接专项行动,实现科技供给端与企业需求端精准对接。建设军民融合技术交易中心,推动军民科技双向。加强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构建国际技术转移通道。
四是提升科技转移服务能力。增强科技金融服务,通过股权、债权、股债联动等方式促进科技转移。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强化科技综合服务,促进大型科学仪器和科技信息共享。
五是强化科技转移产业承接。实施科技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壮大科技型企业队伍,打造更多创新型领军企业。推进孵化载体提质增效,引导孵化器专业化发展,加快科技孵化培育。聚焦重点高技术领域,打造科技转移和产业创新示范。
六是创新科技转移体制机制。实行知识价值导向分配政策,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支持大学和科研院所以创办企业、转让许可、合作开发、作价入股等形式开展科技本地。深化科技管理“放管服”,优化科技计划体系,创新科技计划组织方式。推进科技励制度,突出科技本地贡献。
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将全面统筹协调示范区建设工作,建立示范区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健全科技转移统计和报告制度,定期检查督导各地方示范区建设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各区市(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也将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示范区建设及时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