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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环境监察支队2018年飞行抽检比对监测第三方社会化监测机构定点单位采购公开

※发布时间:2018-10-2 1:41:16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广西福兴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南宁市环境监察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等有关,现对2018年飞行抽检比对监测第三方社会化监测机构定点单位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广西福兴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等有关,拟对2018年飞行抽检比对监测第三方社会化监测机构定点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项目共选骋4家供应商做为2018年飞行抽检比对监测定点单位,对横县、青秀区、马山县、武鸣区、华投区、邕宁区、隆安县、西乡塘区、江南区、良庆区、高新区、宾阳县、上林县、兴宁区、经开区等地点进行监柳晋阳测,具体服务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我区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采购相关政策。

  1.符合《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满足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条件的供应商;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9月28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网名,并缴纳投标金后方可参加投标,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人网名指南”。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谈判供应商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投标文件费用,潜在谈判供应商支付成功后,请于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9月28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时间,下同),凭加盖有投标人公司公章的“投标报名确认单”和“网上缴费回执”到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投标文件窗口领取投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投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名并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应于2018年10月11日9时3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10月11日9时30分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代表人凭身份证或授权代表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中国采购网、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采购网、http://南宁采购网、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符合《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满足采购内容的供应商;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具有环境监测实验室资质认证证书,通过CMA资质认证;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条件的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