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各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文件,结合秀屿区实际情况,提出2018年秋季各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落实“遵循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剩余学位实行电脑随机派位以及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原则。
(二)笏石中心园、区实验小学附设园在接收完本片区户籍学生和政策性照顾学生后,优先接受城区购房户子女报名,如还有剩余学位的,接受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报名。
(三)其它幼儿园按村居住地招收本区划内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在容量许可的情况下,接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六)其他小学按村居住地招收本区划内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在容量许可的情况下,接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一)毓英中学招收户籍在北埔、居民委员会、顶社、吴黄村和政策性照顾的小学毕业生,全区在编教师子女以及区内部分优秀小学毕业生。
(二)实验中学招收户籍在北埔1队、顶社7队、魏厝、凌烟、梁厝、前沁、东蔡、万兴村及政策性照顾的小学毕业生。
(三)秀山中学招收户籍在秀山、北埔、居民、顶社、田头、坝津、西洙、下郑、珠坑、船渡、东华及政策性照顾的小学毕业生。
(四)莆田二十五中招收户籍在大丘、四乡、四新、苏塘、四村、来塘、来宅及政策性照顾的小学毕业生。
(五)其它初中校招生按区教育局的划片范围就近入学。在容量许可的情况下,接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幼儿园:8月24—25日,城区小学、初中:7月5日—30日;各校具体招生时间至少提前5天通过学校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不得提前招生。
城区中小学实行划片招生,在接收完本片区户籍学生和政策性照顾学生后,剩余学位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等方式安排就学。
1.符合政联〔2013〕1号、闽政联〔2017〕1号、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7〕17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驻莆部队现役军官子女。
5.符合莆委发〔2015〕32号、莆委发〔2017〕2号、莆委办〔2017〕81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莆田市引进人才子女。
符合照顾政策对象的学生携带材料到相关学校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间:见学校招生公告,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适龄少年儿童须提供门签发父母(监护人)与适龄少年儿童《临时住宿登记表》、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台胞居留证件,及能证明子女学历的佐证材料(如成绩单等),其中委托国内监护人监护的,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具体安排如下:一是父母为国内户籍的或委托国内监护人的,按照父母或国内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与片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二是父母为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下同)的,在城区有房产证明的,按照房产所在片区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三是父母(监护人)在城区没有房产证明的,按照随迁子女电脑派位及就近统筹安排的条件,参加暂住地所在学校电脑派位,落选者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员工子女可在其居(暂)住地就近入学的基础上,选择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或幼儿园就读。如学位已满,由区教育局统筹到其他学校或幼儿园。
1.报名方式。2018年我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购房户子女入学试行网名。凡在城区范围内向房地产开发公司购房(商业、办公)的住户,其直系子女年龄(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符合入学条件的,需登陆“秀屿教育”微信号“招生报名”入口,进行线名、现场有关资料审核、随机派位的程序进行。申请就读对象在时间内网名成功后,区招生办根据报名人数和招生学校的实际容量情况,进行派位或摇号。
2.提供材料。购房合同,莆田市商品房买卖备案表,交款或房产证等有效证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同一套商品房入学名额其直系子女限定2名,其直系孙子孙女,名额只1名。
3.报名时间:7月5日至7月30日,具体报名方式见附件。申请就读对象在时间内网名,提供以上相关材料按时送的地点审核认定,未在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送相应学校审核认定,取消派位(摇号)资格,提供虚假材料者即使派位成功,也取消入学资格。
6.电脑派位。工作由区招生办、相关学校操作,并邀请部分家长代表参加,结果公布在秀屿区人民网站“教育专题”栏目上。凡经电脑派位录取但逾期不注册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该学位。
小学派位学校顺序为:区实验小学、笏石中心校、笏石坝津小学,区第二实验小学,初中派位学校顺序为:毓英中学、秀山中学、二十五中。
2018年我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试行网名。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登陆“秀屿教育”微信号“招生报名”入口,进行线名、现场有关资料审核、随机派位的程序进行。申请就读对象在时间内网名成功后,区招生办根据报名人数和招生学校的实际容量情况,进行派位或摇号。
(1)迁入时间不足的:户籍在2018年1月1日(含)后迁入秀山村、北埔村、居民委员会、顶社村和坝津村的适龄儿童。
一是父母一方在秀屿中心城区暂住,截至2018年6月30日(含)持有中心城区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明(含暂住证或居住证、租房合同等,下同)满一年。
二是父母一方在秀屿中心城区企业务工,截至2018年6月30日(含)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社会保险补缴的,不能作为入学依据,下同);或父母一方在暂住地实际经商,截至2018年6月30日(含)持有暂住地工商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满一年。
2.依次派位的顺序是:①2018年1月1日以后户籍迁入秀山村、北埔村、居民委员会、顶社村和坝津村的适龄儿童;②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随迁子女。
3.报名时间:7月5日至7月30日,具体报名方式见附件。申请就读对象在时间内网名,提供以上相关材料按时送的地点审核认定,未在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送相应学校审核认定,取消派位(摇号)资格,提供虚假材料者即使派位成功,也取消入学资格。魏伶优
6.电脑派位工作由区招生办、相关学校操作,并邀请部分家长代表参加,结果公布在秀屿区人民网站“教育专题”栏目上。凡经电脑派位录取但逾期不注册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该学位。
小学派位学校顺序为:区实验小学、笏石中心校、笏石坝津小学,初中派位学校顺序为:毓英中学、秀山中学、二十五中。
(2)持有中心城区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明未满一年、或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未满一年、或持有暂住地工商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未满一年并实际经商的随迁子女。
报名材料:①户口簿,②居住证明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明或营业执照。(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符合统筹安排就读的对象,请于8月20日—24日携带相关材料到笏石中心小学(坝津小学内)参加学位申请报名,由笏石中心小学负责报名认定、审核汇总,并根据报名人数和招生学校的实际容量情况,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到本辖区的城区外小学就学,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八)电脑摇号和相对就近统筹安排条件都不符合的、未在时间内报名的购房户子女、随迁子女,就近安排在笏石田头小学、四新小学、四乡小学、船渡小学、西徐小学、丙仑小学、杨林小学就学,初中就近安排在莆田二十五中、丙仑中学、赤岑中学就读。
(一)各学校应于招生期间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并通过教育信息平台、微信号、校务公开栏和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学校招生政策、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报名时间地点、所需材料及招生咨询电话,城区学校的招生方案于7月1日前分别报区教育局中教股、初幼教股备案。
(二)为教育资源的合理使用和学校教育教学正常秩序,各有关学校要按范围进行招生,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范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一律不得进行入学测试,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及班生额,严禁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同时积极做好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工作。
(四)所有学校招生结束后,要立即为所有新生在全国电子学籍平台完成学籍建档或调档工作,避免出现学生学籍的漏建、断档现象。小升初招生调档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统一协调,统一办理。9月30日前学校必须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新生信息采集建档工作,城区中小学于9月30日前将招生录取名册分送区教育局中教股、初幼教股、效能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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