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立完善全区社会救助、未成年人“发现、介入、救助”工作机制,确保困难对象和未成年人的基本和人格,近期,广陵区及时出台了《广陵区社会救助、未成年人“发现、介入、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在《办法》的实际操作中,将由村(居)委会信息联络员开展摸底调查,建立救助对象基础数据库;乡镇(街道)民政办对照村(居)委会建立的救助对象基础数据库信息,认真做好分析、评估工作,对患有重大疾病、重大突发事故等急需救助的急难对象和重大或潜在的未成年人,做到每月上门走访一次,做好民情日记。并依据政策及当事人意愿,帮助提出救助或申请,并将申请情况记录在救助对象基础数据库中;区民政局及时做好救助申请的审核审批工作,并将审批结果及时反馈至乡镇(街道)民政办。
与此同时,《办法》要求充分利用区级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平台,定期与教育、、卫生、人社、团委、残联、妇联等部门交换数据,主动实施救助。同时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从而切实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信息网络结构,建立“发现、介入、救助”的工作机制,兜牢未成年人和急难家庭基本生活及权益的安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