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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政协月度协商聚焦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

※发布时间:2018-11-12 13:48:5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目前,陕西省的法律援助制度还存在不足之处和一些问题,提高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识,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加律援助机构经费保障,建立相关部门协调机制,提高律师办案补贴标准,进一步扩大受援人群。”近日,陕西省政协召开月度协商座谈会,就“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专题协商。与会的省政协委员、党派团体代表、特邀专家学者与省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坦诚交流。大家结合各自工作和调研实际,建言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实现“有援能援”、“应援尽援”、“有援可信”。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等无偿法律服务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在服务改善民生、保障社会公平、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法律援助门槛相对较高,手续相对繁琐,尚未完全达到‘应援尽援’。”省政协委员、省律师协会会长赵黎明提出,应该细化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降低受援门槛,简化受理审查手续。他修改《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把受援对象从低保人群向低收入人群扩展。

  “法律援助经费不足妨碍了应援尽援目标的实现。”省政协委员、省高级原副院长王松敏坦言:由于经费困难,一些原本属于援助对象的人没能获得应有的援助。他认为,各级应当承担起法律援助经费保障的法律责任。

  目前陕西省仍有30%的县区没有把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全省10个市级法律援助机构中有6个机构市本级每年投入不到20万元。“除投入外,还要有效地组织社会捐助,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基金会的资金募集作用。”王松敏说。

  与会委员和专家学者提出,法律援助是责任,应把法律援助工作放在全面依国的总体布局中认识谋划,把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当地发展规划和民生工程。

  省政协委员、陕西锦园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阳秋说:“目前,全省118个法律援助机构中有正式编制的只有410人,专职律师仅有100余人,其余为临时借调人员。法律工作者及专职律师的缺额较大,难以完成艰巨而繁重的法律援助任务。各级从实际出发,把法律援助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尽快按编制增加工作人员。同时,也可采取购买法律援助服务的方式,解决基层法律援助机构人员不足的问题。”

  “对法律援助的宣传重视不够,会影响到‘有援可信’目标的达成。”省政协委员、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平安说,“切实解决不懂打官司、不敢打官司、不会打官司的问题,司法行政部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实现上下联动,创新法律援助的宣传形式,力争使法律援助家喻户晓。”

  西北大学院张炜达教授应尽快建立全程监督、落实到人、切实受援益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监督制度。同时建立受援人投诉机制,建立全省统一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征信平台,把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及办案资质挂钩。

  “近3年来,陕西省政协提案有关建设方面的提案有19件,其中,直接涉及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的11件。此次座谈会围绕法律援助方面的提案展开协商、促进办理,对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陕西省司法工作,推进治省战略实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省政协副刘新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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