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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属高校2016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施工作及2010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

※发布时间:2016-12-1 9:08:44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各省属高校: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陕办发〔2007〕18号)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陕人社发〔2009〕218号)精神,现就做好省属高校2016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施工作(以下简称实施工作)及2010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聘期考核工作(以下简称聘期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工作(一)申报条件。申报条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陕人社发〔2009〕218号)第二章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执行。(二)申报原则及程序。省属高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申报,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注重业绩,面向一线、鼓励创新的原则。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领导人员不得申报。1.个人申请,并填写《陕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2.省属高校组织资格审查、评议、公示,产生拟聘人选,并报省教育厅;3.省教育厅审核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报省人社厅;4.省人社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评议;5.省人社厅核准。(三)申报材料。各省属高校报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申报材料包括:1.公函(一式两份);2.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3.《陕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纸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4.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反映申报人重要业绩的简要材料(1000字以内)和《陕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个人业绩汇总表》。(四)时间安排。实施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7月下旬至9月上旬)为个人申请、单位审查公示、报送材料;第二阶段(9月中旬至9月下旬)为省教育厅审核材料;第三阶段(9月下旬至11月下旬)为省人社厅汇总材料、专家评议、核准。二、聘期考核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陕人社发〔2009〕218号)规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行聘期管理,聘期一般为五年。各省属高校要按照要求,对本校2010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进行聘期考核。(一)考核对象。2010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选。(二)考核方法和程序。聘期考核工作由各学校自行组织实施,省人社厅将会同省教育厅随机抽取学校进行考核。各学校要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聘期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一般采取个人总结、绩效分析、内部评议、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综合评价等方法进行,必要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参加评议。聘期考核程序参考年度考核程序确定,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个人总结,并填写《陕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期考核登记表》;2.考核小组按照上述考核方法进行考核,拟定考核等次,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3.单位领导人员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4.以书面形式将考核结果告知个人,并报送省教育厅备案。对已退休、已调任机关或已调离本校的,由各学校统一汇总,并填写《陕西省事业单位不参加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期考核人员统计表》。(三)考核结果运用。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被确定为合格等次的,予以续聘;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低聘或解聘。三、工作要求(一)省属高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施和聘期考核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导向作用好、广大教师高度关注的工作,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开展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严格追究责任。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或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申报。对未按规定进行聘期考核的单位,不得申报新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二)各省属高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材料于9月9日前报送省教育厅。申报表与其他材料分别装订,附件材料装订成册,所有报送材料做到一人一袋,袋面粘贴内附材料目录,并注明姓名和单位。聘期考核材料,包括聘期考核登记表、不参加聘期考核人员统计表等一并报送。联系人:孙凯电话:02988668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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