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省教育厅网站消息,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教厅函〔2015〕27号)和省委宣传部、省、省依省办《关于组织开展“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闽治省办〔2015〕6号)和《福建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经研究,现就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深入贯彻落实习总系列重要讲话,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国家“六五”普法规划、决议及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全面总结验收我省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确保国家和省“六五”普法规划、决议和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主要内容
总结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省“六五”普法规划、决议和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请各地、各校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特别是“六五”普法规划、决议和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提炼经验和特色,查找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整改措施,并形成总结验收自查报告于8月15日前报送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自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普法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基本情况和主要保障措施。
2.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校长、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等重点普法对象的用法情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相关教育法律等的学习宣传情况。
3.重要普法活动,如宪习日,“法律进课堂”、“法律进学校”“法律进机关”活动开展情况。
4.推进依法行政、依教、依校工作情况。
5.普型活动形式、具体案例、成功经验及先进经验。
6.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有关意见和整改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按照通知,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总结验收和整改工作。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总结验收方案和标准,认真总结本地区、本校的“六五”普法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并针对普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落实举措。要切实做好组织协调与指导监督,注意与普法依理工作主管部门的总结验收工作统筹安排,避免重复检查。我厅将于近期组织对部分地区、省属学校抽查验收。
(二)总结验收要结合实际,采取实地走访、听取汇报、查阅原始工作记录、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查漏补缺,切忌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努力推动“六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三)各地、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策划好相关宣传活动,及时提供新闻线索和宣传素材。要集中宣传教育系统“六五”普法经验和成效,包括依法行政、依教、依校等方面取得的新进展,深入推进依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取得的成绩与实效,培养青少年学生社会主义和公识方面的新思和新举措等。
(四)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各省属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属中小学校请于7月31日前,向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报送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联系人:许广丽、林文平,联系电话:、87091364、87846982(传真),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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