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召开教育部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明确各项工作牵头单位,细化每项重点工作的具体目标、工作举措和完成时限。
第一季度:依据职能开展调研并全面梳理部机关、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承担的直接面向社会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
第四季度:在门户网站和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规范完善办事指南等。
第四季度:建立一站式、一体化的政务服务平台,并推动平台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热线电话等延伸,丰富办事渠道。
第二季度:研究起草《教育部教育数据管理暂行办法》,对教育数据共享原则、方法、平台等进行规范。
第四季度: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部署,通过《教育部教育数据管理暂行办法》并按照办法逐步推动教育数据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