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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审计单位60天内须提交整改报告

※发布时间:2019-3-11 10:43:11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李焱)“今年一季度,我市市、区两级审计机关共完成对1033个项目的审计工作,发现管理不规范金额53.31亿元,对其中发现的问题将多举措进行整改。被审计单位在审计报告或审计决定书下达后,要在60日内向审计机关提交整改情况报告。”昨日,市审计局有关负责人对通报情况时表示,监督与审计监督都是我国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圳市审计局将与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形成监督合力。

  市审计局从2011年开始,每季度在“深圳审计信息网”上定期公告审计统计数据,审计统计数据来源于市、区两级审计机关每季度完成的审计项目涉及的金额。该负责人表示,2012年第一季度全市审计统计数据的管理不规范金额为53.31亿元。针对近日有称,“今年一季度深圳性基金收入58.94亿元”、“年度公共预算中在交通运输方面的支出全年计划安排62.5亿元”等,这位人士表示,上述数据与审计公布数据在审计时限与范围上均不具可比性。从审计时限上看,由于审计工作以事后监督为主,审计项目涉及的财政财务收支不仅包括当期发生数,而且很多审计项目涉及的时间跨越多个年度;从审计范围上看,则包括、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财政财务收入、支出、管理的基金、固定资产等庞大的资金规模。

  同时,审计报告中的“违规资金”、“浪费资金”和“管理不规范金额”三个概念各有明确界定,三个概念不可混淆或是等同:“违规金额”是指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或移送处理书确定的,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审计机关根据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作出收缴款项、限期退还、罚没等处理处罚决定的行为金额。“损失浪费金额”是指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或移送处理书确定的,被审计单位由于决策失误或经营管理不善等行为造成的亏损、效益下降以及国有资产流失等损失浪费的金额。“管理不规范金额”是指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或移送处理书确定的,被审计单位的财务、预算和项目管理行为不规范,或者虽违反国家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但情节轻微,审计机关未作出收缴款项、限期退还、罚没等处理处罚决定的行为金额。

  审计发现的问题将如何处理,这是市民非常关注的问题。市统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第1季度审计统计数据公告中披露了审计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53.13亿元,经对市、区两级相关审计统计数据情况的认真查证,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或移送处理书确定的,被审计单位的财务、预算和项目管理行为不规范,主要是项目概预算和决算编报不规范,往来账未及时清理,预算执行率不高,未按进度支付工程款等。二是虽违反国家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但情节轻微,审计机关未作出收缴款项、限期退还、罚没等处理处罚决定的行为,主要是会计核算不规范,未落实专户管理,资金滞留闲置,固定资产未及时清理等。对上述管理不规范问题,审计机关提出了审计意见和,要求被审计单位自行纠正。

  为确保整改工作的有效性,被审计单位在审计报告或审计决定书下达后,要在60日内向审计机关提交整改情况报告。据悉,由于审计发现问题多数涉及范围较广、时间跨度较大、成因比较复杂,整改具有一定的难度,需要一定的时间。为此,我市市、区两级审计机关把审计整改作为审计工作的重要突破方向纳入了《深圳市“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将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执行机制,在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进行集中整改的基础上,逐步构建全覆盖的审计整改执行机制,以现行相关行政问责机制为基础,建立健全审计事项以及自行纠正事项落实和督办制度、审计整改情况的统计分析和通报制度,并对长期整改不力单位进行重点复审。目前,深圳市“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正在实施之中。梦见抓鱼是什么意思